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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9 日,香港新界北失踪人口调查组接到了一件看似很普通的报案。
失踪的是个 16 岁的少女,前来报案的是她的母亲和 19 岁的姐姐。母女俩焦急地告诉警员,小女儿王嘉梅已经两天没回家了。
警员做了笔录,就让她们回家了。类似的失踪层出不穷,尤其这个年纪的孩子,离家出走是常有的事。当然,警方也按照既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了调查。
可是一调查,发现王嘉梅的情况和一般的青春期少女叛逆还真不一样,这里面可能另有玄机——王嘉梅很有可能是个援交少女。
援交少女,在粤语里叫「跑私钟」。那是妓女的其中一种类型,「跑私钟」的妓女把接客当做打一份兼职工,有空才做一两单生意,收入都是归自己,不用和夜总会或者皮条客分账。
如果警方的猜测成立,那么王嘉梅所接触的社会关系就不会单纯,那么,已经消失两天的她也许正处于危险的境地之中。
警方的判断是正确的。
她的母亲和姐姐当然难以接受这种可能性。她们也知道香港有一些在校女生是援交少女,但是她们打死也不相信,向来是乖乖女的王嘉梅会像那些人一样,为了钱干这个。
但事实就是如此。王嘉梅终究还是走上了人生的岔路,一去不返。
这个出生于 1991 年 12 月的香港少女,其实是个湖南妹子。她的原生家庭并不美满,母亲早早就结婚生育,19 岁就生下她姐姐,2008 年也只有 38 岁;王嘉梅和比她大三岁的姐姐,都是跟母亲姓王,可见和亲生父亲并不亲近。
1994 年,母亲和父亲离婚,改嫁了一个比她大 26 岁的香港男人。继父姓陈,除了香港居民的身份,他没有什么值得王嘉梅母亲看上的地方。2000 年,母亲拿到了居留权,带着大女儿先来了香港。
王嘉梅当了留守儿童。没有人知道,从 8 岁到 14 岁,她是如何孤独地度过童年的,而这段经历又对她日后的人生选择产生了什么影响。
2005 年,14 岁的王嘉梅终于取得单程证,得以从郴州来到香港定居,与母亲和姐姐团聚——还有那个她几乎完全不认识的继父。她进了大埔三育中学,和姐姐王皓晴一起在那里读书。
满心欢喜的她一定没想到,这个与乡下故里迥异的繁华大都市,竟会在仅仅三年后吞噬她的青春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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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王嘉梅的爱好和每个香港少女一样,只是和朋友去唱卡拉 OK、逛街和看电影。在学校,王嘉梅学习成绩很好,读初一和初二(香港叫中一和中二)时,中文、英文、数学都考了全年级第一名,普通话和英文朗诵比赛也拿过奖,得过两届奖学金,减免了一年的书簿费和杂费。王嘉梅还在学校里做义工,做风纪检查员和图书管理员。
总之,可以说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习成绩好,不结交坏朋友——只要做到这两点,这个正在融入新环境的新移民就有机会闯出一个更好的未来。然后,就有机会走出她们母女三人蜗居的破旧屋村,改变自己的命运。
但这一切都在 2008 年初发生了巨变。
2007 年圣诞节,香港的学校照例,把圣诞节和元旦新年连在一起放长假。在这个悠长的假期里,王嘉梅也照例没闲着,找了一份兼职。
王嘉梅有过兼职的经验,她曾经在放假时在一家炸鸡连锁快餐店打工,贴补家用,也给自己挣一点零花钱。不过这一次,她是通过 ICQ 聊天的网友介绍而得到的新工作。
这份在模特公司做助理的活儿,让她感到很新鲜,她不用枯燥地站在柜台后面帮顾客点单,而是在街头拥挤的人群中穿行,发传单,当星探,拉新人。这比快餐店有意思多了。
最重要的是,赚钱多多了。
王皓晴记得,从那时候起,王嘉梅开始每个月能赚到两三万块钱。这个收入水平,对一个初中还没毕业的女孩子来说,可以算是一笔巨款了。
在模特公司当助理,能挣那么多钱吗?王皓晴有点怀疑。她也觉察到,从那时候起,妹妹的联系人之中多了不少男性,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都有。可是,还能有什么别的可能呢?
干这份兼职没多久,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1 月的某一天,妹妹回到家里,向母亲和王皓晴宣布了她做出的一个决定:她要退学。
母亲和王皓晴都惊呆了。书读得好好的,怎么说不读就不读了?
王嘉梅说,和同学处不来,被人「玩针对」。
那也不能退学啊,那以后要怎么办?
王嘉梅说,我现在挣钱了,以后能挣更多钱。
你现在是读书的年纪,想什么挣钱的事?
王嘉梅说,就靠你做清洁、捡破旧,日子怎么过下去?我挣钱帮家里分担压力,不好吗?
母亲就不说话了。
王皓晴还想说几句,一向很有主见的王嘉梅说,不用争了,我已经旷课几天了,再说我只是不想继续读中学考大学,我还可以和姐姐一起上美容课啊。话已至此,王皓晴还能说什么呢?
由她去吧。
过了几天,校方联系了母亲,问王嘉梅出了什么事,怎么有几天没去上学了。母亲起初还希望王嘉梅回心转意,所以替她遮掩了几句,说是家里出了一点事,所以王嘉梅需要请几天假。再过了几天,校方见还是没去上学,就派了老师和社工上门家访,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一次,王嘉梅明明白白地向校方提出了退学。
1 月 24 日,她正式退学。曾经刻苦读书、成绩优异的王嘉梅,人生中所受的教育停留在中三,连中学毕业证都没拿到。
她毫不惋惜、也毫不后悔地放弃了按部就班读书升学的人生道路,选择更容易走的那一条。
这时候,离她死去还有仅仅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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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都知道,她去当了援交少女。
警方事后的调查证明,王嘉梅的确在用网络聊天工具招揽嫖客,出卖肉体。在某网站的援交信息帖子里,王嘉梅写道:「我系 KIMI 第一次做~今个月要还 5 万蚊比人 KIMI 无经验……」后面还注明了援交的价格,每次 1500 元,还可以包月。
她仿佛内心毫无波澜,真的把自己当做一件商品来叫卖。
令人疑惑的是,她说自己这个月有 5 万元的债要还给别人,这是真的吗?如果果真如此,她又是如何欠下这笔债的呢?
有一种说法是,王嘉梅一直有当模特的理想,花了不少钱去读模特训练课程,靠她以前在快餐店打工的兼职工资根本不够,因此欠下一笔不小的债。这也是她为何坚决要辍学出来工作的原因。
王皓晴后来提到,妹妹不读书以后,拿回家里交给母亲的钱也没有变多,想来也是因为她用来还债都还不够,哪里还有余钱贴补家用?
4 月 26 日晚上 23 时左右,王嘉梅在家里和王皓晴聊天。姐妹俩很久没有这样安安静静舒服自在地交流了,像以前她们常常做的那样,有说有笑,也有嗔骂与打闹,和所有初涉人世的女孩没有任何区别。
王皓晴问妹妹,喂,你认识那么多人,有没有人教坏你,拉你吸毒啊?
神经,王嘉梅笑着骂她。
讲真啦。
王嘉梅收起笑容,很认真地告诉她,没有。
你讲的啊,你讲我就会信,不要吸毒,知不知道?王皓晴一本正经地对妹妹说。
说完这件她觉得很重要的事,王皓晴就困了。夜已深。她迷迷糊糊地又说了一句,不理你了,就上床睡觉去了。
她不知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妹妹的样子。妹妹那张娇俏的脸,那双大大的眼睛,那副总想扮做成熟的神情,从此再也回不到那个破旧却温暖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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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7 日凌晨 1 时许,也就是和姐姐聊完天没多久,王嘉梅接到了胡建邦的电话。
29 岁的胡建邦职业是程序员,是王嘉梅的「回头客」,在两人的交往中甚至还能看出一丝温情。他们俩是 4 月 21 日认识的。胡建邦在援交网站上认识了化名为 Kimi 的王嘉梅,第二天就约出来,发生了性关系。胡建邦付了王嘉梅 1500 元。之后,两个人依然像已经熟识的朋友似的,时不时在网上聊天。
几天过去,对王嘉梅还是念念不忘的胡建邦又想约她出来,于是在 4 月 27 日凌晨打通了王嘉梅的电话。王嘉梅也是搏命,三更半夜,她也一口答应,立即换装化妆,拿上手袋,就出门直奔往深水埗的一家酒店而去。
到了酒店,胡建邦就在那里等她。两个人开了房,不过没有像一般的嫖客和妓女一样,二话不说马上办事,相反,胡建邦见到王嘉梅一副疲倦的样子,心生怜惜,不忍心要她硬撑着和他做爱。
于是,他和她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这聊那。只是,尽管她就躺在他身边,他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她神情迷茫,似乎是一只走失的小动物,离他很远很远。
不知不觉之中,他和她都睡着了。
早晨的阳光照射到他们脸上。胡建邦和王嘉梅都醒了。可能是因为没提供服务,王嘉梅面对胡建邦有点不好意思。胡建邦只是笑笑,让她别在意,依然数了钱给她。
2000 元,比上次还多,可能是因为「过夜」了。
两个人一起离开了酒店,再一起走了一会儿才分别。虽然没有发生性关系,但胡建邦还是很开心,他想着什么时候再约王嘉梅出来。这个男人对王嘉梅有一种颇为特别的情愫,他所期待的也许不仅是一次单纯的鱼水之欢。
但等他下次见到王嘉梅,却是报纸上。那时候,已经是 5 月 7 日。警方在报纸上宣称王嘉梅失踪多日,胡建邦见到那张熟悉的脸,大吃一惊,随后一回忆,就把日子对上了:王嘉梅失踪的那一天,恰恰是和他从深水埗酒店走出来的 4 月 27 日。
说不定,他正是除凶手外见到王嘉梅的最后一个人!
胡建邦越想越怕,马上赶到警署报案说明情况。
警员自然先把胡建邦仔细调查了一番。确定他并无嫌疑之后,警方最关心的,就是和他分别后,王嘉梅到底去了哪里?可惜胡建邦只记得,当天王嘉梅跟他说过,她约了朋友见面。那么,那个很可能就是凶手的朋友,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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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一个叫谢彦德的物流文员,王嘉梅也许真的就会人间蒸发了。
谢彦德也和胡建邦一样看到了王嘉梅失踪的报道。看完报道,他脑海里马上就想起了几天前发生的一件怪事。
4 月 27 日——也就是警方通报的王嘉梅失踪当天——晚上十一二点左右,短短几分钟之内,他连续接到了三个电话。都是同一个人打来的,那个朋友谢彦德认识了 10 年,他说了一些没头没脑的话,当时让谢彦德摸不着头脑,事后一想,却冒出一身冷汗。
那个朋友叫丁启泰。他一开口就对谢彦德说,喂,我刚刚杀了人,原来人体内是有这么多脂肪的啊,她看起来那么瘦。谢彦德说,丢,别玩啦。说完就挂了。
丁启泰又打过来。
你帮我报警啦。他对谢彦德说。
谢彦德说,发神经。又挂了。
谁知道丁启泰还打了第三次,认真地说,喂,你信不信我突然掐死了一个女仔,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谢彦德说,好好,我信我信,行了吧?
他却又做出了否认的回答,说,没有啦,我讲笑的。
谢彦德说,你是不是 high 过头了?清醒点再来同我讲啦。
他记得,前一天 4 月 26 日晚上,他和女朋友刚刚和丁启泰见过面,在夜总会玩到 4 月 27 日早上。也就是说,他们分开还不到 24 小时,这小子估计还没从酒精和毒品的效力中清醒过来。
但是看过警方寻求市民帮助提供王嘉梅下落的报道后,谢彦德把王嘉梅失踪的时间、地点、特征与那一晚丁启泰所说的一对照,还想起丁启泰后来对他说过一句「已经搞定」,不免又惊又疑。虽然与丁启泰结识多年,他还是大义灭亲,在 5 月 6 日向警方报了案——此举让他日后获得了政府颁发的「好市民」称号。
恰恰在此时,警方也终于查到王嘉梅的电脑和手机,根据她生前最后一通电话的记录,追查到了丁启泰这条线索。
两条路径都指向了同一个人,警方意识到这件事不寻常,案子便由新界北失踪人口调查组转为西九龙重案组接手。重案组立刻出动,5 月 7 日凌晨在案发现场逮捕了丁启泰。
其实当时还有丁启泰的另一个朋友也被逮捕了。不过后来查明他与案件无关,很快得以释放。
到那时候,王嘉梅已经失踪十几天。警方深知,她生还的可能性非常小,大概率是早被杀害,因此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她的尸体。
在丁启泰的住处,大批警员可以说是掘地三尺,把整间房翻了个底儿掉。结果在地毯下面找到一点点可疑的血迹,还有一张沾血的 CD。除此之外,虽然运走 8 大箱证物,但所获寥寥。在附近的社区,他们手持王嘉梅的照片复印件,四处寻找目击者,也无人提供情报。
警方猜想,王嘉梅应该是被弃尸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一定要丁启泰交代出他把尸体藏到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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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8 日,香港西九龙重案组的审讯室内,丁启泰正在接受警员的讯问。他神情淡漠,仿佛在讲述与己无关的事情。
这已经是他在前一天凌晨被拘捕后的第五次提审,每一次都有录像拍摄,把他吐露的每个字每句话都一一记录在案。
根据之前的证词,他在一场性交易之中杀死了 16 岁的王嘉梅。关于这一点,警方毫不意外。但是从丁启泰发现王嘉梅已死的那一段开始,他的叙述就充满了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令人疑窦丛生。
丁启泰说自己是用手推车把她弃尸大海的。问题是:警方出动了多次潜水员,在他所说的海域打捞,可就是找不到尸体。
这一点非常蹊跷。因此西九龙重案组要他反复陈述犯罪经过,重组案情,力图捕捉到他言辞之中的漏洞,弄清楚他究竟在隐瞒什么。
「我用手推车运送尸体,从石硖尾推到九龙城,在马头角把她扔下海……」他自顾自地说。
「等等,」一个警员察觉了什么,「你说一路都是用手推车?」
「是呀。」
「可是这条路线要经过行车隧道,只能乘车,你是怎么过去的?」
年轻男子一时语塞,额头冒出汗来。
警员严厉地说:「丁启泰!知不知道你的罪很严重?事已至此,你还想隐瞒什么?」
丁启泰沉默了。过了很久,他一声长叹。
「我都觉得我自己太变态,不敢讲出口。但是想想,又觉得对她不住,我是一定要讲的……我,我带在身上的只是她的头。」
三名警员像被电击一样,先是猛然抬头,然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带头讯问的警长说:「等、等一下,你再讲一遍,你把她怎么了?」
「碎尸,我把她碎尸了,听懂了吗?我坐巴士过隧道的,因为我只带着她的头,到了码头,我把她的头扔入海了。」
真相终于大白。难怪潜水员找不到尸体,在茫茫大海中寻找一颗头颅,谈何容易。
「尸体的其他部分呢?」
「丢进马桶冲走了。还有一些骨头,我带到街市,丢在那里了。」
警员一听,脸色都变了,甚至产生了轻微的恶心感。香港的街市,就是家庭主妇们买菜买肉的菜市场。想到自己每天回家喝的猪骨汤,有可能混入死者的尸骨,这样的联想实在令人生理不适。
这个消息传到外界,一定会引发公众的恐慌。
看着眼前这个 24 岁的年轻男子,警员如同看着一个怪物。什么样的人会将第一次见面的人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又以如此冷静的方式处理尸体?他甚至把死者的脸皮给扒了下来!
「丁启泰!你给我从头到尾、逐件事逐件事地讲!一个地方都不要漏掉!」
这个无法理解的怪物开始讲述最恐怖的那一天。
7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丁启泰都是个香港社会的边缘人。
他不高不帅,体重两百斤,绰号「肥丁」,这样的大胖子是追不到女孩子的。
他性格暴戾孤僻,15 岁就因为和人打斗而被判关进男童院,之后还有过四次犯罪记录,不过都很轻微,从来没有被判过监禁处罚。但即使是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指出他容易对人发脾气,喜欢独处,为人内向,稍有不顺心就会大爆粗口来发泄。
他没有正经工作,案发前靠卖走私香烟和开毛公仔玩具店铺,赚得月薪 2 万元。在 2008 年的香港,这个收入水平不算低,但是他有各种不良嗜好,包括吸食摇头丸、去夜总会喝酒、嫖妓,每个月都会在这上面花掉上万元。
从这幅画像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一个生活在底层、没有亲密关系、未来也没有光明出路的典型「屌丝」。
没有女朋友的他,去夜总会嗨、吸食各种毒品、和援交少女约一炮,是家常便饭。4 月 27 日前后这两天,他把这些事都干了个遍。
4 月 26 日晚上,丁启泰去尖沙咀的金龙的士高夜总会玩。在那里,他和好几个朋友喝酒猜枚,还吸食了摇头丸和另一种毒品 K 仔。这些是他花了大约 500 元买回来的,足以让他嗨翻天。
第二天清早 7 时,他搭出租车回到所住的深水埗石硖尾街 39 至 41 号仁发大厦 2 楼 C 套房。洗了个澡,但是酒精和毒品让他的神经依然处于异常兴奋的状态之中,他睡不着,并且欲火焚身。
这时候他最需要的,就是一个随传随到的女人。
他想起两周前在援交网站上认识的 Kimi。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是她的相貌符合他的口味,之前聊得也很投机。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空呢?
他拨通了电话。
我们都知道,Kimi 就是王嘉梅。
巧就巧在,王嘉梅此时正在深水埗,和胡建邦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地方近,接客很方便,轻轻松松又能赚 1500 元,王嘉梅答应去丁启泰的住处见他。
下午 13 时许,王嘉梅坐地铁到了深水埗地铁站。一出来,丁启泰就在外面等着她。两个人确认了彼此身份,丁启泰就领着王嘉梅,先在旁边的店铺吃了点东西,再步行到仁发大厦。这段路距离很短,只有几百米,走几分钟就到了。
在「浩基行有限公司」和「金宝烧味茶餐厅」两家店铺中间,那扇狭小的铁门上方写着「仁发大厦」四个字。由此处入,上了楼,进了房。王嘉梅从此再也没有活着走出仁发大厦。
丁启泰租住的 2C 套房是由一个单元分隔成 4 个套房后分租的其中一间,就是我们熟悉的「群租房」,不过带有独立的厕所。在房间里,丁启泰和王嘉梅先是一起吸食 K 仔,然后做爱。他不会像胡建邦那样,看到王嘉梅状态不好就怜香惜玉,相反,毒品的效力让他像一头野兽那样凶狠而暴烈。
事后,他告诉警方,他们俩在床上「玩到好 high,玩到好激」。
在整件事之中至关重要的这一段,始终是一片空白。没有人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没有人知道丁启泰事后供认的是不是真实的。
按照他的说法,在做爱过程中,他紧紧掐住王嘉梅的脖子长达一两分钟。他还说,在这之前,他听到王嘉梅对他说,「我好想死」。
至于为什么要掐王嘉梅的脖子,是听到她的呓语后心生同情、满足她寻死的要求,是强烈的性快感让他失去理智、从而玩起性窒息,抑或是毒品上脑彻底消弭了他的道德底线、就是一心想杀人?丁启泰日后上了法庭,也未能说出个所以然。
因此,对于此案的动机,至今依然没有定论,只能是看你选择相信哪个版本。
只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王嘉梅死于丁启泰之手。
丁启泰失去了意识。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饭桌旁,在他身边的床上,王嘉梅已经变为冰冷的尸体,嘴角有一丝血迹。
接下来,这桩案件才开始进展到最恐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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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启泰呆住了。他没有想到自己杀了人。
他坐在床边,看着身旁睁大双目却眼神空洞的王嘉梅,刚刚她的身体还那么鲜活滚烫,她的呻吟还那么轻柔销魂,现在却只是一个生命力离她远去的死人。
在这短短的 5 到 10 分钟之内,他的脑海在剧烈翻腾,种种设想刚浮现又被推翻。叫不叫救护车?报不报警?报警的话,对警察怎么说?不报警的话,尸体怎么办?去哪里弃尸?什么时候弃尸?被人看见怎么办?
最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不报警,弃尸——最骇人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先碎尸,再弃尸。
这个决定一经做出,他便毫无犹豫。在他心中,所有步骤均已想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那时候,是 4 月 27 日下午约 16 时。
丁启泰把尸体拖到厕所。他要做的,第一步是放血。他任由尸体躺在又湿又脏的地上,自己则走出去,蹲在厕所外,等着。
等王嘉梅体内的全部血液被放干,又过了 10 至 15 分钟。
这时候,尸体已经没有任何血色。他打开水龙头,把流得满地都是的血冲干净,然后摆好了,拿起刀,对准部位,手起刀落,一下,两下,三下……
丁启泰偶然一低头,发现自己在跟女孩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对视。他打了个激灵,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不想再见到她的样子,我不想再见到她的脸,我不想再让她看我!
丁启泰把尸体处理得极碎,他把能冲下下水道的碎肉,通通冲下了马桶。
那个肮脏的厕所,丁启泰在里面呆了整整 6 小时。从天亮到天黑,这个狭小的空间,成为那时那刻全香港最恐怖的真实地狱。
他找来塑料袋,把头颅包起来,再放进一个纸袋里。他提着纸袋,出了门,走到巴士站,等到一辆,上了车。为什么要搭巴士而不是打的呢?因为他知道,警方晚上查车设路障,很少会截停巴士。坐巴士去,虽然不快,可是安全。
他一直坐到九龙城的马头角公众码头才下车。顺着阶梯走到靠近海水的位置,把纸袋倒过来。王嘉梅的头颅就咕咚一声落入大海里,在夜色中时浮时沉,终于消失不见。
回仁发大厦他还是搭巴士。半路上,他感觉到一丝空虚,就拿出手机给谢彦德拨过去。那就是谢彦德接到的那三个电话。
回到家已经是午夜了,那里已经没有王嘉梅「这个人」的存在,仅剩的是几块骨头。他想了一会儿,想出了一个恶意的玩笑。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哪里呢?当然是树林了。这个玩笑甚至让他有点自鸣得意。
他把那几块已经看不出是人骨、而更像是猪骨的残肢,拿一个水桶装起来,又出了门。下楼走没多远,就到了平日里街坊买菜的石硖尾街市。这里早就收了市,一个人都没有。他找到肉档,把水桶里的东西倒进肉档旁边的竹筐里。那是用来丢剩肉剩骨的。
那几块骨头现在看起来和肉档上摆卖的那些一模一样了。
于是,他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提回去的那个水桶,他踩烂了,跟分尸的菜刀和砧板一起,丢在楼下。染上血迹的床褥和被单要洗,洗干净了才扔。王嘉梅随身带了个钱包,他从里面找出王嘉梅的身份证、八达通,全部剪碎,3400 元现金可不会扔,留着明晚去夜总会花掉。
忙完所有的事情,已经到了凌晨 3 时。丁启泰终于能够停下来休息了,一阵疲惫袭来,他才意识到全身又酸又痛。原来「解决」一个人,真是太累了啊!
8
4 月 27 日之后 10 天左右的时间里,除了丁启泰,全世界没有人知道王嘉梅在哪里。
丁启泰透露王嘉梅已经遭到碎尸之后,一切都太晚,想找到王嘉梅的尸体——哪怕只是一部分,也已经不可能了。
警员重返仁发大厦,把 2C 套房厕所的整个马桶和浴屏拆下,相通的粪渠管也被锯开,全部带回去当证物。相邻的套房也都受到牵连,被钻开墙壁,其他租户叫苦不迭,却又无可奈何。
王嘉梅被肢解的身体会去向何处呢?
仁发大厦的污水会流经长沙湾泵房和多个隔筛池,输往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最后由管道排放进深海里。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的污水超过 100 万立方米,24 小时不间断地运作,隔了这么久,想在这条路线上找到残存的死者肢体,简直是不可能的。
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污水尚未排入主管道之前的那一段。
正好有街坊反映,仁发大厦楼下的地产中介店和牛仔裤店前面的污水渠之中,最近传出像死老鼠一样的恶臭。5 月 8 日,警员和渠务署的公务员来到这里,打开沙井的井盖,往里面倒进化学显影剂,再用弧光灯来照射,最后捞起两团疑似碎肉,以及 4 盆淤泥,带回警署做进一步检验调查。
一周后,5 月 15 日,控方在丁启泰于法院提堂时宣布,警方在仁发大厦污水渠发现了人类的肌肉组织,经过初步化验,证实与王嘉梅的 DNA 吻合。
对控方而言,这就足够了。
但是对王嘉梅的母亲和姐姐而言,这个可怕的结果远远无法给她们带来哪怕一丝安慰。
事实上,这也是人们由始至终能找到的王嘉梅的一点点残存了。
她的头颅,再也没有被寻获。
9
王嘉梅的死,把全香港都吓坏了。
八卦杂志开始挖料。关于她的身世、她的家庭、她的辍学、她的援交……没有一处罅隙逃得过狗仔队的鼻子。
「我的女儿不会做鸡,你们不要乱写啊!」她的母亲情绪激动地把蜂拥而至的记者赶出门。
她的姐姐向人们讲述她们母女三人和继父的关系,多是冷淡,时有冲突。人们知道了原来她的母亲已经决定办理离婚,重新开始新生活。
她的继父则全程不发一言。
失踪当天和她一起呆了很久的胡建邦,不顾忌自己的嫖客身份,主动向警方报案。在他心里,也许依然怀着对王嘉梅的温情吧。
谢彦德当上了「好市民」。但他一直后悔自己太晚把王嘉梅的失踪与丁启泰联系起来,太晚向警方报案,否则也许还有机会找到她更多的尸体,甚至能让她入土为安。
至于当事人丁启泰,他在一年多之后的庭审中详细披露了碎尸的经过。过程之惊悚,令一些女陪审员一边听一边惊恐地用手捂着嘴,他却表情淡漠,丝毫不为所动。
回忆起和王嘉梅初次相见的那一天,他只是说:「我不应该叫她上来。」
2009 年 7 月 27 日,由 7 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只退庭商议了 3 个半小时,就一致裁定被告丁启泰谋杀罪名成立。另一条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名也成立,法官说被告处理尸体的行为令人难以想象,相当恶心及恐怖,以「野蛮人」来形容也不为过,基于被告认罪,判处坐牢 4 年。
两罪并罚,丁启泰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
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的归宿。
只有王嘉梅,她的肉身,她的幽魂,彻底消失在这个光怪陆离的都市之中。一切的荣辱、梦想和孤独都消散一空,如同那被排入肮脏的污水渠里的污水,在暗夜里无声地流入大海,留不下一点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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