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山西太原发生过一则奇案。
本来只是小情侣私奔的小案,可经过逃婚、偷情、尸变等抓马情节后,竟然朝着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堪称反转又反转的典范。
整个案件中,让人陷入「我在哪儿?我遭遇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发展?」的懵逼感……
私奔吧!为了爱情
事情是这样的:
太原府有位张姓富豪,育有两个女儿。
大女儿叫金姑,嫁给同县小李子。可惜小李子福浅命薄,金姑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
二女儿叫玉姑,自小就许配给同县的小曹。
曹家是生意人,常年在外,走南闯北。
一年,老曹要到南方去做买卖,小曹跟随着。毕竟要学点本事、积攒些经验,以后好接手家族企业。
到玉姑待嫁年纪,小曹远游未归,两人根本就没办法成婚。
曹家久久不归,一些奇怪的谣言就传开了。
有人跟张富豪说:「曹家父子客死他乡啦。」
通讯不便,无法求证。商人在路上遇见土匪、水贼等是极为平凡的事。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张富豪本着「为女儿好」的想法,跟玉姑商量:「其他家的男孩,也长得很帅啊,考虑一下呗?」
封建时代的女性,都被三从四德的思想荼毒过。
张玉姑回答很果断:「谣言根本就不可信。即使是真的,我已是曹家的人了,哪里有改嫁的道理?」
张富豪没有理会女儿。
毕竟,死人是不会为活人的幸福负责的。经过一番筛选,张富豪挑中了同乡的小姚,定了嫁娶的日期。
玉姑虽然不爽父亲的行为,但封建时代的女性,是没有话语权的。
只等玉姑过门。
可事有凑巧,就在这关键时刻,小曹竟然回来了。
小曹邋邋遢遢,狼狈无比。直接出现在张富豪家。
张富豪见到小曹,惊骇无比,好像是看到死人复活。稳了情绪后,询问小曹事情经过。原来,谣言并没有非常离谱,老曹在南方做生意,不幸惹上官司。花了大笔银两,才得以保存性命。但本钱没了,生意也就一落千丈。
老曹郁郁而终,嘱咐小曹回到老家,先娶了亲,然后再安排自己的身后事,如运灵柩回家等。
曹家败落了。
张富豪听了,心中窃喜,深觉自己英明,悔婚做得对。不然,玉姑嫁给小曹后,只能吃糠咽菜。
可如何将小曹打发掉呢?毕竟姚家的彩礼钱都收了。
定亲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白纸黑字,耍不得赖的。
张富豪只好让小曹先住下来。
小曹归来的事,张家的奴婢们都知道。她们偷偷将消息告诉了玉姑。
玉姑暗喜,知道自己终于不用嫁给小姚了。
可要如何摆脱父亲的控制呢?玉姑只能铤而走险。
到了晚上,玉姑差人偷偷叫来小曹。
小曹是腼腆男孩,一见是玉姑,吓得赶紧想回避。结婚之前见面,于礼不合。
玉姑赶紧叫住:「别走,听我说。本来父母将我许配给你,是你的妻子,没有私奔的道理。可现在事情紧急,不得不冒大不韪,为我们俩谋取终身幸福。」
小曹站定,问是怎么回事。
玉姑说:「我父亲听信别人的谣言,说你已死在他乡。他将我重新许配给姚家。成婚的日期都定了。本来我以三尺白绫自尽殉情。好在老天爷怜悯,让你今天回来。」
信息过于爆炸。小曹感到很无助:「那该怎么办?」
玉姑说:「我们只有私奔。」
小曹说:「我落魄成如今的鬼样子,你应该知道。私奔的差旅费,我都不知道哪里找。」
玉姑说:「不必担心。我偷偷存了一些钱,即使逃千里路,也能支持。」
小曹说:「即使这样,可往后过日子怎么办?要是我一生都困顿,贫穷无比,难道你一直跟我吃糠咽菜吗?」
玉姑说:「你别多想呀,男子汉大丈夫,哪里一生都穷苦的?即使是一生困顿,我都会从一而终,绝不后悔。」
小曹毕竟做过生意,品尝过生活的艰辛与无奈。玉姑所说的话,确实让人激动,然而当爱情进入婚姻后,所面对的不只是激情,而是柴米油盐。小曹怕辜负了玉姑,踌躇不已。
玉姑深知犹豫只会错失时机。她催促几声,牵走两头驴子。
小情侣骑着驴子,趁着夜色,一路狂奔,来到姐姐张金姑家,敲响了门。
两人想先在金姑家躲一晚。
然而,出乎两人意料的是,金姑并没有开门,也不准备让他们留宿。
原因非常简单,两位小情侣经过紧张的逃跑后,脑子已然短路。他们没想到,金姑家肯定张富豪怀疑的首要对象。届时,张富豪率人前来,两人还能跑得了?
所以,金姑建议妹妹与小曹到其他地方去。
小曹和玉姑一听,很有道理,就没有住进金姑家,直接趁夜色赶路。
然而,金姑之所以拒绝入住,不全是为了妹妹考虑,而是她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木箱中的「尸体」
金姑的秘密,是被她父亲张富豪发现的。
那时,他带着一大帮子人,汹汹前来,捉拿玉姑与小曹。
金姑心中有鬼,不敢开门,就隔着窗户喊:「妹子跟小曹确实来过,我没有收留。他们已经走啦,现在追过去,还来得及。」
张富豪并不相信女儿的话:「肯定是藏在你家,快开门,不要推三阻四的。」
金姑一波抗议:「你们让人逃跑了还不去追,为啥一定要进我家搜索呢?」
听金姑这样说,张富豪更加确定玉姑就在屋内。他非常愤怒,用力拍门:「不开门,我就撞门而入。」
金姑没办法,只好答应。过了好一会儿,金姑才打开门。张富豪急带人进屋搜索,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搜索一遍,哪里有玉姑与小曹的人影?最后,只剩下一个大木箱没搜索。
金姑坐在柜子上,一动不动,神色忸怩。
显然,柜子中有猫腻。
张富豪想打开柜子。
金姑拒绝的理由,令人思之发笑:「钥匙不见了,柜子也锁了很久了,没办法打开。」
张富豪一声呵呵冷笑:「奸人就在里面。」
金姑容色大变,可她势单力孤,根本就没办法阻拦一群来势汹汹的人。很快,这群人就把木箱抬回了张家。
张富豪不在金姑家开箱,除了有意惩罚玉姑,让女儿吃点苦之外,还怕玉姑大吵大闹,场面不好收拾。
张富豪怎么也想不到,当他打开箱子,里面竟赫然躺着一个裸男。
一具脱得精光、脑袋光光的裸男!
是一名和尚。
张家人四目相对,面面相觑,都满脸黑线,无比诧异,无比紧张。
有大胆的人前去探索和尚的鼻息,颤巍巍的手指,竟然察觉不了任何气息。
裸男已死!
张富豪等人惊骇无比,不知所措。他只想找回私奔的女儿,谁能想到找到的是裸尸呀。
该如何处理尸体呢?
慌乱之余,张富豪「卧龙凤雏」附体,想到一个堪称「天衣无缝」的妙计:
将尸体打扮成女装,然后跟姚家说,玉姑得了急病暴卒。这样,既掩盖了玉姑私奔的事,又处理了尸体。更为重要的是,对姚家有了交待。
堪称是「既要……又要……还要」的典范。
说干就干。
尸体很快就被张家人穿上玉姑的衣衫,戴上假发髻——俨然一女子也——停放在内堂。
接下来,张富豪连夜请僧侣来做法师,念经敲锣的。一方面,差人前往姚家,通知玉姑之死与下葬的匆忙下葬的讯息。
张富豪准备的理由很充分——时辰不好,所以天一亮就要落葬。
姚家人对这突如起来的消息,也感到很懵逼。
可姚家人还未赶到张家,张家大堂内却发生了尸变惊魂——
那是在四更。
张家内堂里只有僧人诵经的声音。
忽然,死者伸手展足,在微暗的灯光映照之下,显得异常恐怖。
众人哪里见过这样诡异的场面呀?这是尸变呀。
张家人骇然,争先恐后地跑进屋内,关窗关门,保护好自己。
念经的僧人没地方逃,唯有「猪突猛进」,一顿狂奔出门。铙钵之类的法器,丢弃在地,狼藉一片。
和尚:我怎么又挂了?
箱子里的和尚,自然就是金姑的奸夫。
金姑年纪轻轻就守寡,寂寞难耐,两人一来二往就勾搭上了。
玉姑带着小曹到她家时,两人正在私会,金姑怕奸情败露,所以就找托词拒绝了。
父亲张富豪率人前来时,金姑和和尚正在被窝里温存。令金姑没想到的是,张富豪压根就不相信她的话。金姑眼看大门把守不住,情急之下,只好将和尚藏进木箱中。
和尚呢,虽然色胆包天,人却怂得很。被张家人抬走的时候,脑中全是浸猪笼啊、毒打呀等小剧场一幕幕地上演。和尚担心受怕,加上箱子内空气不畅,一下子就晕厥过去了。
和尚苏醒过来后,见自己躺在灵床上,四周挂着帷幔,众人狼狈而逃,一脸懵逼:难道自己已经挂了?
和尚做起来看了看自己,穿着女衣女裙,脑中更是莫名其妙——都什么情况?难道自己下了地狱?
和尚想起身,忽觉双脚怪异,定睛一看,原来脚上缠着女鞋。
这时,和尚的头脑也清醒了点,知道自己还活着。他解开鞋子,赤脚逃出张家,往寺庙的方向奔袭而去。
走到半路,路过一户卖豆腐人家。屋内灯光照射出来,磨豆腐的声响,也传了出来。
奔袭了半天,和尚很是口渴,就敲门讨水喝。
卖豆腐的人叫莫老头。
莫老头开门一看,眼前站着的是位化了妆的女子,以为是大户人家的逃妾,就让和尚进了屋。
莫老头人老,眼睛不好。可他的女儿眼却没瞎,一见到和尚,就识破他的身份,骂道:「你一个大男人,装扮成女人,想骗谁啊?爹为什么让他进屋。」
和尚满脸「你怎么识破我女扮男装」的表情!
莫老头一听,大吃一惊,拿起扫帚,就想打和尚。
和尚扑通跪下,哭着求莫老头放了自己。
和尚说:「我身上所有的衣物都可以给你们,只求放过我。」
和尚身上最值钱的,就是他那身衣服。莫老头便拿出一件粗布衣,跟和尚换了衣服后,便放走了他。
离开莫老头家,和尚心有余悸。到了寺庙大门时,看见邻居杀猪佬的老婆小翠蹲在路边小便,色心即起。小翠颇有姿色,和尚对她垂涎已久。有这个机会,他哪里会放过?于是,就前去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调戏之。
小翠不是一个本分的人,被和尚一勾搭,就将他带进房中。
就在此时,本已出门卖猪的杀猪佬突然回家。
杀猪佬一见和尚,勃然大怒,举起杀猪刀,杀了和尚。
和尚还没来得及求饶,就挂了。
杀死和尚的杀猪佬还不解气,想把小翠一并杀了。
小翠机警,眼泪汪汪地跪下讨饶。杀猪佬想起与小翠往日的情缘,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杀猪刀。
那,杀猪佬怎么突然回来了呢?
走到半路上,突然想起忘带秤了……
小曹:破案还得我来
现在,和尚真的挂了。
他的尸体怎么处理呢?
这难不倒杀猪佬。
寺庙前有口水井,正好弃置尸体。
弃尸后,杀猪佬照常到市集上卖猪肉,心理素质一流。
尸体,自然很快就被打水的百姓发现。
报官后,捕快带着仵作前来辨认尸体。
附近的百姓们认出,死者是寺中的和尚,身上所穿的衣服,是莫老头的。
此时,杀猪佬连夜带着小翠,逃往了交城,租了店铺,卖酒为生。
官府首要怀疑的对象,自然是莫老头,莫老头高声喊冤,可捕快们哪里听得进去。
捕快们突袭豆腐房,想要搜索凶器。
凶器没找到,却找到了那套衣裳。
那时,张富豪家发生尸变的事情,里长已报告给官府。
捕快看那衣裳,不是常人所穿,而是殓物,就迅速将两件事串联起来。
捕快立马叫来张富豪。
张富豪一看,正是他的家殓物。
莫老头有苦说不出,喊冤不已:「冤枉啊。当时我正在磨豆腐,听见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穿着女人衣服。他口渴想讨碗水喝。进屋之后,才看清他是男扮女装。衣服是他主动跟我换的。」
张富豪知道莫老头说的是实情,然而他并没有承认。因为女儿私奔后,他无法向姚家交待。
张富豪坚称是女儿尸变后走尸,自己并不认得和尚。
那,莫老头手中的殓衣是怎么来的?
张富豪说:「走尸!走到一半,就倒地了。莫老头抢劫了衣服。」
那,尸体在哪里?
张富豪说:「肯定是被弃尸了。」
为了丑事不被暴露,张富豪睁着眼睛说瞎话。
这样一来,可怜的莫老头就背上两件案子:一是杀和尚命案,一是抛弃玉姑尸体案。
莫老头自然是喊冤,可在捕快、衙役们的严刑拷打之下,能起多少作用呢?
为了少吃点苦,他屈打成招,认了这件案子。
可玉姑尸体在哪里?莫老头始终说不明白,也指认不了现场。
久而久之,案子就成为一件陈年悬案。
事情的转机在太原府县令被弹劾离任,新县官陈留上任后。
陈留做事认真、细致,爱民如子。
阅读卷宗时,他看到莫老头的案件,满脑子是问号:一个年老力衰的老头子,怎么可能在一晚上连着杀人抛尸呢?
体力不允许呀。
陈留叫来幕僚一起商量。
他的众多幕僚之中,有一人就是小曹。
原来,在老曹临死之前,给了小曹最为重要的人生指导:「嫌贫爱富,是人之常情。我死之后,你投奔岳父家,如果他愿意接纳你,那是好事。如果不愿意接纳,那就投奔陈留。他是我的生死之交,不会对你置之不理的。」
说完这话后,老曹伏案写了一封信,交给小曹,并嘱咐道:「把信给陈留,他会有所安排的。」
所以,在私奔那晚,小曹带着玉姑来到交城陈留家。他谎称跟玉姑已成亲,家中无片瓦,求收留。
陈留果然如老曹所言,给了份小曹幕僚的工作。小曹有了饭吃,有了工资,生活也就没有后顾之忧。
小曹与玉姑也就安心地生活在交城。直到一年多后,陈留调任太原令,两人才回到太原府。
话说回莫老头案件来,案情十分棘手。小曹看到案件发生的年月日,心中骇异——
自己跟玉姑私奔也是那几天啊。
小曹脑中闪过一道光,隐约觉得案件跟自己有关。
小曹回到家,把案情跟玉姑一说。夫妻俩共同研究、推理。
玉姑说:「唉,肯定是我逃走了,父亲就说我死了,来搪塞姚家。这些事,属于清理之中。可为什么又尸变,有走尸呢?」
玉姑越想越感到后怕:「唉,父亲说我死了,可没有尸体,只好贿赂和尚,穿上我的衣服,然后假装成死人。和尚半夜里假装尸变,然后逃走。可是谁杀死和尚的呢?如果是父亲怕泄露秘密杀死了他,那么案子一结,唉,父亲就要……」
小曹低头沉思已久,突然想起在交城酒肆中的一件事。
一件很微不足道、无人在意的小事。
那时,小曹心情苦闷,常常到酒肆里喝酒。而这,酒肆就是杀猪佬开的。一来二往,两人便熟络起来,成为酒搭子。有一次,杀猪佬喝醉酒,舌头打直,说自己杀过人。
那时,小曹并没有细问,也没追问下去,只当杀猪佬在酒后说大话。
小曹豁然开朗,安慰玉姑说;「别担心,人一定不是岳父杀的。我知道谁杀了和尚。」
小曹来到官府,把事情跟上司陈留报告了。
陈留命人将张富豪叫来盘问。
陈留问:「女儿是怎么死的?」
张富豪说:「突发疾病。」
陈留说:「尸体呢?」
张富豪说:「问曹老头。」
陈留一副「我就静静看着你表演」的模样,笑道:「不需要问曹老头,我现在就可还你女儿。」
陈留传唤玉姑。此时,玉姑从后堂出来,盈盈而立。
张富豪震诧不已,不知所措。情绪缓过来后,说出了实情。而另一边,小曹带着衙役到交城去抓杀猪佬。很快,杀猪佬落案,莫老头也就无罪释放了。
这起跌宕起伏的案件,就此真相大白。
包青天情结以及其他
此案出自于《清代述异》,作者已不可考。
案情的展开,其离奇程度,让人有看《法治天下》的既视感。
而破案,则完全依赖于偶然。若小曹没有听到杀猪佬的酒后醉话,真相恐怕永远无法揭晓了。
在撰写《消失的妻子:引发清朝湖北官场动荡的麻城冤案》一文时,发现清朝的官员判案依赖的工具书是宋慈所撰的《洗冤录》。后按图索骥翻看《洗冤录》,宋慈所写的只是经验总结,上升不到科学层面。用来审案,肯定会出现许多冤假错案。可宋慈开了一个经验总结的好头后,后来者竟少有去打补丁的,修正其中错谬的。
包拯、海瑞、宋慈等办案事迹一直被人所传颂,可见古人对清官的渴求。尤其是包拯,要洗清阴阳两界的冤案。人们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并赋予他们至高无上的能力。这也侧面说明,在封建社会中,冤假错案是常态,是普遍现象。唯有如此,古人才会希冀一个如神般的清官对一切不平之事,进行降维打击。
再者,清官判断在古典笔记中的书写,其实是有固定的模板。
其模板为:①冤案发生;②现有官员难以处理,成为悬案或糊涂案;③新任官员查旧案,发现疑点;④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整合信息;⑤破案,抓捕真凶,受害者沉冤得雪;⑥表扬官员目光如炬、判案如神、爱民如子。
除了古典笔记外,地方志书往往也会将这些判案的事迹,记录在册。这当然是有颂扬的成分在,但更多的是当地百姓对官员职业与道德的期许。
原文
太原富人张某,生二女,长曰金姑,适同邑李氏而早寡。次曰玉姑,字同邑曹氏。曹翁服贾南中,婿随往。故年已及笄,鸳盟虽订,犹未结也。
久之,道路传言,谓曹翁父子皆客死。张遂商诸玉姑,将别字他族。玉姑不可,曰:「微独道路之言不足信。即信矣,儿已许为曹氏妇,宁有他适之理哉!」张强之,玉姑默不语。张遽使媒说于同里姚某,娶有日矣。
曹氏子忽从南中归,行李狼狈,投岳家。张大骇,穷叩其行止,始知曹翁客南中,搆讼事,商业凋败,郁郁以死,遗嘱其子归投岳家,谋毕婚,且谋归也。张闻之,窃喜悔婚之不谬,惟思所遣之之法耳。
曹子之入门也,婢媪辈皆知之,窃告玉姑。玉姑喜,取白练剪断之。曰:「今无事于汝矣。」及夕,屏人私诣曹。曹骇欲却避。玉姑止之曰:「郎勿尔,妾已奉父母之命,凭媒妁之言,以为君妇,无私奔理。今既事出仓猝,不得不冒不韪,为我二人谋终身。」曹少定,问来意。玉姑曰:「老父惑道路之言,以妾别字姚氏,娶有日矣。妾方拟以尺帛自殉以谢君。不意天怜此志,使君今日来也。」曹曰:「将若何?」曰:「计惟与郎偕遁矣。」曹曰:「仆之困顿,卿当知之。行旅之费将安出?」玉姑曰:「是无虑,妾稍有私蓄,虽行千里,勿虞不给也。」曹曰:「虽然,来日方长,使仆而终困也,将何以处卿。」曰:「君勿虑,乌有丈夫而终穷者。即终穷,妾以守从一而终之义以出此,必无悔。」
曹尚踌躇,玉姑促之。乃窃双卫偕遁,投其姊金姑家。挝门,金姑隔户谓之曰:「若遁耶?」曰:「然。」「与曹郎偕耶?」曰:「然。」曰:「曹郎来,吾已知之,今偕遁,老父当先疑为宿我处,若追捕必先及此。若宜他往,毋自投于阱窖中也。」
玉姑以为然,遂相将他去。
张失女及婿,仓皇追逐,果先至金姑家。金姑隔户曰:「妹果偕婿来,第儿未纳之,已他去,急驰之,可及也。」张曰:「是必匿汝家,速启户,毋多言。」金姑曰:「纵逋逃而不捕,必入我家何故?」张怒,益疑玉姑在内,举鞭挝门,曰:「不启,将毁而入矣。」
半晌,金姑启扉,张率从人入,大索不得。惟一木柜,金姑踞坐其上,不动。张欲启视,金姑曰:「封锁已久,钥已失去,无从启也。」张曰:「奸人必在是矣。」叱从人异之去。抵家发视之,一僧裸卧其中,已死矣。大骇,不知所措。继念饰僧尸为女,而以玉姑暴卒姚氏,可塞责。计定,取尸出,被以女衣,加假髻,停尸内堂,即夜延僧众经。一面姚氏。谓日辰不利,故微明即大殓。将以掩人耳目也。
漏四下,忽见死者伸拳舒足,众大惶骇,谓是尸变。哗然尽奔入室,争先闭户。僧众无可走避,豕突出门,铙钹法器,委弃满地。
初僧实私于金姑。玉姑之投之也,金姑适先纳僧,故设词以拒之。及张至,无可支吾,故纳僧柜中使暂避。张强昇之归,僧大惊惧,且闭之已久,昏然遂瞑。至是乃苏。欠身起坐,见人众奔避,方致疑惑。举目四顾,见帐低垂,香楮狼藉。己所卧者,灵床也。自念吾其死耶?俯仰之顷,觉身被女服,尤为诧怪。欲起立,觉双脚不似平日。俛视之,则弓鞋缠趾际。急解去之,徒跣出门去。将归寺,路经卖豆腐者家,见灯影外射,室中磨声隆隆然。觉渴甚,叩门求饮。
卖豆腐者莫叟,启扉,见一严妆女子,疑为大家之逃妾也,纳之。导使入房。叟有女,夙黠慧,一见僧即啃曰:「若个莽男子,伪为妇人,将赚谁何?爹且导之入也!」叟闻言,大惊,遽操杖欲挞之。僧惧,跪而自投,愿尽纳衣饰以自赎。叟乃出布衣一袭使易之,纵之使去。
僧出,惘惘将归。既近寺门,见寺邻屠人妇方当路蹲而溲。妇颇具姿首,僧夙涎之者,至是遂强调之。妇亦不甚拒,相将入室。忽屠人返,见僧大怒,举屠刀杀之。欲并杀妇,妇诡词乞免。盖屠人黎明荷豕肉入市,妇送之,将闭户,以便旋而遇僧。屠人至半途,顿忆忘其秤,故返也。于是弃僧尸寺前井中,入市如故。
市毕归,则乡人汲水发见僧尸,报里正取出,鸣官请验矣。惧而逃之交城,设酒肆,谋升斗。
一少年时至寺中沽饮,久之渐稔,时或对酌。一日醉后微露杀人事。少年亦不细诘,颔之而已。少年者何,玉姑之婿曹郎也。
初曹翁之将没也,语其子曰:「人情恒以贫富易冷暖。我死,若投妇翁而得意,斯已矣,脱不然,当投交城令陈公,或能资助汝。陈公与余生死交,必不恝置。」语已,伏枕作书,备极恳切,以授其子,曰:「以此投陈公,当不误汝。」故曹之偕玉姑出往也,投陈,诡称已娶,妇家无片瓦,故偕之来。
陈果念旧,留署中,使司笔扎而丰其廪。经年馀,陈调摄太原令,乃藉以平反是狱云。
当僧尸之发现也,官验之,所谓僧者而衣俗家之衣。乃募能识别是衣者。或识为莫叟物,官捕莫。捕指为杀人,叟呼冤。官怒搜其家,欲得凶器也。已而搜得女衣饰等,官又疑是非卖豆腐者所宜有。时张氏走尸事,亦已由里正报官。官视衣饰等敛物,传张使认,良然。提叟与质。叟曰:「冤哉,是夜吾方操作,有叩门者。启视之,一严妆女子来求饮。既而察知为男子之伪饰者。彼愿自御其妆,而易吾衣以去,胡为指张氏之敛物也!」张虽明知之而不敢承。坚称吾女死而走尸,乌得诬为僧。必尸走而复仆,为叟所劫也。
官严鞠叟,叟遂自诬杀僧,再加拷掠,并自诬劫女尸。问弃尸所在,即又不能实指其处。以故案悬年馀未结。会官以他事被劾去,陈公来摄篆。阅案至此,以一老叟于一夜之中既劫尸又杀人,不可无疑。乃聚诸幕友共商之。
曹阅卷审其月日,大致疑讶。入室以告玉姑。玉始亦疑,使曹取卷至,夫妻共寻绎之。玉姑曰:「以妾遁故,老父或托言妾死以谢姚氏。事在情理之中。顾何以尸忽走?是又有故。」思索久之,曰:「是矣,父言妾死而苦无尸,故贿此僧饰以女服,使伪为死人。中夜起立,诈为尸变而逃也。苦渴忘形,叩门求饮,情亦或有之。审是,则叟之前供为不诬也。第孰为杀僧者?苟吾父恐其泄而追杀之,则此案结,吾父苦矣。」
曹俯首久之,抚掌而起曰:「慧哉,卿也!苟非如卿言,则被经僧众,阅死人多矣,岂有不察其伪哉。必贿为之无疑。盖非独贿一僧,且兼贿众僧矣。至于杀僧者,吾已得其人,必非岳父所为。卿勿多虑,行当破此案耳。」乃具以情告陈公。
传张至,问当日情形。张仍如前供。」问:「女以何疾死?」曰:「暴病。」问:「走尸何所?」曰:「是当问莫叟。」陈公笑曰:「莫须问莫叟,吾还汝女可乎?」传呼曹孺人,则玉姑已盈盈立案后,遥拜认父矣。
拜已,遥谓父曰:「案已大白,爹爹宜早承,毋自苦也。」语已,冉冉入。
张惊骇不知所措,始尽吐前事。时曹已为备牒至交城取屠人。不日取至,一鞠即伏。
陈由是竟得神明之目焉。
——《清代述异·太原张玉姑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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