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自杀了,就在我的床上。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浑身都沾满了她还未凝固的血液,手边纤细的手臂尚有余温。
她还没有咽气。
然后我睁开眼,看到她虚弱的视线,还有微微勾起、仿佛得逞一般的唇。
她张了张嘴,发不出任何声音,可我还是看出了她说的那两个字。
「再见。」
1
事情已经过去 3 个小时,我一睁开眼,面前就会浮现她死去时苍白憔悴的脸。
——带着惨淡的笑意,就好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一般。
最大的遗憾,大约就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如何被警察盘问,定义成一个杀人犯。
年龄的刑警跑出去排查了将近两个小时,累的满头大汗,看的出查的很仔细。
他跑到正盯着我看的那位高个子警官身边,气喘吁吁的回禀。
「林队,查过监控了,昨天晚上六层根本没有来过任何人,他们两个也都没有出门,所以,排除了他人作案嫌疑。」
昨天晚上确实没来过人。
公寓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不但如此,我们还吃了烛光晚餐。
喏,燃了半截的蜡烛还摆在那里。
在现场取证的工作人员看到这些东西,看我的眼神都仿佛在看一个变态。
我被看的头皮发麻,情绪也有些绷不住。
「你要我说多少遍?我没有杀人!」
然而,没有人理我,对于我的辩解,所有人都是一副『看你还能怎么狡辩』的无动于衷。
在当下这个『证据确凿』的密闭空间内,我百口莫辩。
我甚至有一瞬间怀疑过是不是自己昨天晚上喝醉了杀了人。
我真的有那么一秒都有点怀疑自己的精神是否出了问题。
可我的记忆里,只有我昨天晚上搂着她在她耳边所说的甜言蜜语。
还有我们那久违激情的热辣场面,还有那张她死前带着微笑的脸。
我没有杀人。
我没有杀人!
我迫切的看向眼前盯着了我看了很久的那位林警官,祈求他能信我。
他看上去三十多岁,身材精壮,一看就经常锻炼。
一只手撂倒我不成问题,他神情冷峻,眼神平静冰冷的不像个人。
从进门起他就将我和我家里的一草一木都打量了个遍。
估计连我洗发水的成分有哪些都仔细看了一遍,至今没有发言。
我说我没杀人,他好似没听见。
只是若有所思的盯着那张摆满了残羹剩饭的烛光晚餐桌面上看,看余欢吃剩的那半块牛排。
他真的很在意那块牛排。
自始至终都没问我姓甚名谁家住哪,只是在其他警官带我走前,忽然开口问。
「你们昨天吃的什么?」
我回头看了桌子上的剩菜一眼,心想这不是显而易见?
可对上他冷静的视线,我还是认怂,老老实实的回答:「牛排和意大利面。」
「外卖?」
「不,是她亲自下厨,她很喜欢做饭,每天都给我做饭。」
他听完歪了歪脑袋,就像狗狗听到奇怪声音时候那种疑惑感。
那双锋利的眉毛,也终于蹙起了一点,让他那张如同面具般的脸有了点情绪在上面。
走出门,我听到身后那群刚大学毕业的小刑警们追着他叽叽喳喳的问。
他沉默了很久,说了句:「很奇怪。」
2
余欢死后的第五个小时。
审讯室里,警察在第无数遍的问我同一个问题。
「为什么杀人?」
而我也在用尽自己最后一点理智和游走在崩溃边缘的情绪,有气无力的回应。
「我没杀人。」
审我的警察倒没有不耐烦,显然他审讯过的人里,我并非最难缠,或许也并非最变态。
他一直以一种游刃有余的姿态面对我,不厌其烦。
「为什么杀人?」
我欲哭无泪。
「我真的没杀人……」
「昨天晚上八点之后,你们两个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公寓,也没人进过你们的公寓,凶器上都是你的指纹,屋内有明确的死者挣扎、与你搏斗过的痕迹,而且……」
我打断了他。
「刀上有我的指纹,那是因为昨晚我拿那把刀切的牛排!而且,什么叫死者挣扎、搏斗……我们那是……在做爱!」
「死者是否情愿?」
「什么意思?你想说我奸杀了她?!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才吃过烛光晚餐!我们一直都很相爱,很幸福!我有病啊!我为什么……」
我百口莫辩。
但我不会就这样妥协。
我没杀人。
没做过的事,要我怎么承认!
「总之,就算没人进过公寓,也不能证明是我杀了人!」
警察闻言笑了:「你的意思是她自杀?自导自演?」
我无言以对。
我爱余欢。
我至今不能理解这一切,更无法说她是自导自演。
我做不到那样恶意揣测我刚刚死去的爱人。
可是,似乎也没有第二种解释。
看我不说话,审讯的警察逐渐自信起来。
盯着我的眼睛问:「你说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你有罪,那么,你如何证明自己无罪?」
「我……我爱余欢!我向她求婚了,就在上个月,我……」
「爱她,所以杀了她,这样就能把她永远留在你的身边?」
看着眼前警察兴致勃勃对我下的揣测和定论,我哑口无言。
只能支撑着理智,再重申最后一遍。
「我,没有杀人。」
3
审讯的警察们要比我更有耐心。
他们喝茶,看报纸,不紧不慢,并不着急结束这场审讯。
只等着我松口。
可不管他们问多少次。
我的答案只有一个——我没有杀人。
姓梁的警官用一种『死鸭子嘴硬』的眼神瞪了我一眼,摆出要和我耗到底的姿态。
就在这时,一个小刑警推门进来,脸上带着欣喜。
「梁队,化验结果出来了,昨天他们吃的牛排里有安眠药的成分!这和嫌疑人的血液化验结果一致!可以证明他昨天晚上十一点到今天早上六点,嫌疑人都处于深度睡眠的状态!他没有办法杀人!」
姓梁的警察皱眉,拿过化验单一看,略有惊讶,但更多的是自己的工作被突然插手的不悦:「谁让你们对牛排做的检验?」
小刑警慌了一瞬:「啊?那个……林队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让我去做的啊。」
梁警官很不屑,将化验单丢开。
「这也不能完全排除他的嫌疑,谁知道他这安眠药是在杀人前吃的,还是杀人之后?这种杀人犯,享受的是就是高智商犯罪的快感。他就是故意要造成这样的假象,来混淆视听,撇清自己!我见多了!」
小刑警咽了口口水,怯怯的说。
「林队……林队他料到您会这么说,他说,您这么说,是因为……您找不到第二种答案。」
梁警官一听就从座椅上跳了起来,撸起袖子夺门而去。
4
梁警官离开,只剩下两个小刑警和我大眼瞪小眼。
他们很不待见林见,满是怨言。
左边的小刑警看了眼时间,很不耐烦,他还没吃中午饭。
「烦死了,又要加班。」
右边的小警官习以为常的耸了耸肩:「林队插手的案子,哪有不加班的?看样子,这个案子他要接手了,还得细查呢。」
抱怨的小刑警将报纸拍在桌上:「这还有什么查的,证据确凿,不是他杀的,难不成还有鬼?」
旁边的人摇摇头:「林队说没那么简单。」
小刑警呵了一声,很不服气,仍旧抱怨。
「他哪次不是小题大做,借题发挥,他不差钱,没女朋友,不出去玩,拉着我们一起没日没夜,觉都不能睡……」
咣当——
审讯室的门被一个穿着白色 T 恤,身材精壮的年轻男人推开。
狂烈的门风席卷着他冰冷的怒气。
他冷眼瞧着那个抱怨他事多的小刑警,语气冷的没有任何波澜。
「不喜欢加班啊?不喜欢加班考什么公安?既然干了,就别有怨言。」
看到林见,审我的两个人纷纷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笑的一脸狗腿。
「哎呀,林队,我这不就发两句牢骚吗,您别见怪!」
林见懒得回应,只是冷着脸,一言不发的看着被他们两个弄乱的桌面。
两人忙收拾起笔和本纷纷逃窜。
审讯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人。
肃寂的空气里,他关上门,拿着手中厚厚一沓案卷,坐在了我的对面。
不知为何。
我莫名觉得眼前这张死人脸变得可靠了起来。
我张了张嘴,还没开口,他就点头。
「我知道,你没有杀人。」
我激动的险些站起来,扯的凳子咣当乱响,手铐勒疼了手腕。
我激动的说不出话,点头如捣蒜。
「你晕血。」
这是一个肯定的答案。
因为早上我从血泊中醒来,就又在血泊中昏死过去了。
我晕血。
这事儿估计只有我爸妈知道。
因为我在童年时期和初中时期,分别有两次因为看到血而严重昏厥。
对血的恐惧和应激反应强烈到了医生都不能理解的地步。
今天早上半梦半醒,听到救助我的小护士在旁边低声嘀咕:「装的吧?」
医生拿着血压仪上的数字说:「这血压你装一个给我看?」
我刚想回应我敬爱的林警官我确实晕血,刚抬头,林见就掏出一条沾了血的手帕来。
上面的血还很新鲜,血腥气浓烈的扩散,味道简直就像满屋子都是血!
我不住的呕吐起来,胃里翻江倒海,头晕目眩,呼吸都逐渐急促起来。
早上救助我的医生和小护士就在外面,他们很快进来让我吸了氧气,给我打了一针不知道是什么针,我这才逐渐稳定下来。
这时候,早上那个去排查监控的小刑警喘着气跑进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而后又补充:「当时的老师说她可以出面作证,证明他晕血症的事,还一直说方宏不可能杀人,说他小时候被女生骂哭过鼻子……怎么可能杀人。」
林见点点头,示意医生和护士出去。
医生摸了摸我的脉,叫我名字。
「方宏,方宏?能不能听见?」
我有气无力的缓过神,点了点头,她这才满目担忧的离开。
出去前没好气的瞪了林警官一眼,林警官假装没看见。
直到她出去,他才轻咳了一声,看了我一眼。
我才明白,这是他的试探。
夺笋呐!
这样试探!
我有苦难言,事到如今,只得隐忍。
谁让他是我现在唯一能指望的人?
他沉默不言,看着桌面上都是刚刚才打印整合到一起的案卷。
看了半天,才徐徐开口。
「说吧。」
5
我摸着发蒙的脑袋,逻辑一片混乱。
说什么?
我没什么可说的。
要说我和余欢?
我们……
「我们很相爱。」
这是得知她死亡后,不断浮现在我心头的答案。
我们很相爱。
我们比任何一对情侣都要相爱。
所以她为什么要自杀,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自杀?
我们很相爱。
我无法思考,从头到脚就只剩下这五个字。
我断断续续,语言混乱的跟林见讲述了我跟余欢的相识、相知、告白。
包括刚过去不久的情人节,我送给她的钻戒,我打算和她结婚。
真是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我们的恋爱,就是这样,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你不觉得很奇怪?」
林见忽然打断,将我的思绪从混乱里拉扯了回来。
我抬头,对上他平静似海的双眼。
他重复了一遍。
「你们这么幸福美满,不觉得很奇怪?」
是怪。
在余欢死去之前的每一天,我都活在一种如醉酒般的如梦似幻里。
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宠儿,事业成功,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她温柔、乖巧,懂得心疼人。
从来不争,也不爱闹情绪,乖的可人。
我每天都在幸福中醒来,觉得一切理所应当。
以至于忘记,人生根本不可能有这种如童话一般的完美无缺。
我如梦初醒。
「你再好好回忆回忆,一些细节,譬如……她有什么不如意?为什么伤心?什么会是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她又为什么想要别人对你有这种误解。换句话说——她为什么恨你?」
恨?
我不敢相信。
可这是事实。
余欢,她对我有恨。
若不是恨,何以到这般境地。
以自己的生命,来毁掉我的一切?
6
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余欢有什么伤心事。
想到这我才意识到。
我对余欢,并不真正了解。
26 到 30 岁的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拼搏事业。
与余欢的感情是一场意外。
难忘的意外。
她的美貌让人难以忘怀,我沉溺她的乖顺、温婉。
可我从不知道她有着怎样的过去,什么样的家庭,怎样的情感经历。
我甚至没见过她的闺蜜,没听她提起任何一个生活中与她有关的人。
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有什么不好的情绪和烦恼。
因为我们每次见面,她就像一个准备精致的完美女友模板。
带给我一切男人所需要与想要得到的舒心和愉悦,又从不向我索求任何东西。
怪!
很怪。
大家都是肉体凡胎,扯什么无私奉献。
没有人可以无私奉献。
那她又是为了什么?
难道?就为了让我身败名裂?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
「细节,我要一些细节。如果你想不起来,可以聊聊昨天的烛光晚餐。」
林见捏着一支笔指着自己的太阳穴绕圈,示意我开动脑袋。
我稳定精神,努力的回忆昨晚的烛光晚餐。
「昨晚……我回到家,就看到已经布置好的烛光晚餐,我没洗手,就搂住她亲了亲她的脸,问她今天是什么日子,她说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林见低头看了眼案卷。
「昨天是她生日。」
我愣了愣,一口否决。
「不对,她的生日是三月,双鱼座,和我很配,我每年都不会错过她的生日,不可能,她生日怎么可能在夏天?我记得去年她生日时,我们去了日本,那时候还是春天,樱花刚刚开,怎么可能是夏天?」
林见看了我一眼,问:「你所知的生日是她告诉你的,还是她身份证的生日?」
「身份证?」
我从没看过余欢的身份证。
林见身体向前倾,抽出了卷宗里他刚看的那张身份证复印件。
生日那一栏,写着七月十日。
正是昨天。
7
余欢死后的第二十七个小时。
熬夜加班一整夜的小刑警拿着报告进来递给林见。
「已经做了很详尽的背景调查,社会关系也做了进一步的排查,聊天记录、电脑硬盘等,都做了分析,和我们初步掌握的基本一致。」
说完小刑警又拿出一沓资料。
「这是他近半年的消费记录、出行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除了上班就是玩,走过最远的地方是上海,出差,甚至去夜店都没跟小姑娘搭讪,应付完客户就回了酒店。」
我的生活逐渐透明起来。
看样子他们的调查方向还是在找我的杀人动机。
譬如我出了轨,被女友发现,气急败坏什么的。
我无奈的揉了揉脸,渴望林见能说出点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你很信星座?」
林见这么问,问的毫不相干。
我很茫然。
林见从案卷中抽出一张纸来给我看。
纸上是一条朋友圈的文案,显示仅个人可见。
——「从今天起,我是双鱼,他讨厌巨蟹。」
这是我和余欢刚在一起的那一年,她发的个人可见朋友圈。
想来是通过技术被恢复了出来。
类似于此的朋友圈,还有上百条,被打印出厚厚一沓摆在桌子上面。
林见为我翻看,所有的内容都是仅个人可见。
里面的主角无一例外,都是一个『他』字。
而这个他,不是别人。
我颓败揉着眼,告诉林见这件事的原委。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一群人吃饭,大家聊起来,我说我跟巨蟹座合不来,但喜欢双鱼,双鱼的女孩子可爱,乖。后来她就告诉我她是三月十号的生日,是双鱼座,可我压根儿没想那么多,本来就是一句无心之言。」
林见翻看着手中余欢朋友圈的内容:「可她很在意。」
我叹了口气,心头像被塞了一堆垃圾一般窒息。
「我也不知道她会这么在意。」
林见盯着手中的东西看了一会儿,忽然问:「你为什么讨厌巨蟹?」
我有点怀疑自己听到的问题,抬头看去。
却发现林见很认真。
「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林见目光深邃,敲了敲桌面:「现在是我在提问,回答问题。」
我有点烦:「没什么,就是觉得巨蟹很烦人!」
林见不紧不慢:「为什么?」
我被问的有点焦躁。
「不是吧阿 sir,我们真的要掰扯星座这种不靠谱的东西?」
林见冷冷盯着我,不发一言。
周围的空气都因他的注视而冰冷起来。
我只好妥协,努力思忆着那段这辈子都不想再提起的过去。
「因为……以前我的高中有一个丑女,两百多斤,长的极其恶心,可她喜欢我,一直给我送早餐,写情书,写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特别烦人,告白失败后,她每天要死要活,还以跳楼做威胁让我去跟她面对面,搞得所有人都看我笑话。她就是一个巨蟹座,以至于后来我对巨蟹座的女人都很没有好感。」
林见忽然对自己手中的东西有了一种对上号的释然。
他把手里的资料交给刚刚交代完东西的小刑警。
小刑警点了点头,又拿着东西出去跑腿。
而这一次,不知又是调查什么东西。
我灰心丧气的低下头,实在想不出任何对我有利的东西的来。
这时候林见忽然问:「她叫什么名字?」
我脱口而出:「余欢。」
林见微微摇头:「不,我是问,你讨厌的那个女孩。」
我感到可笑。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记得她的名字?我恨不能把这段记忆从我脑海里抹去,什么时候想起来,都糟心又心烦!」
林见面无表情。
「为什么,因为她喜欢你?还是因为她又丑,又两百斤,却敢喜欢你?」
我被问的一愣,哑口无言。
只能说:「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林见很笃定:「很大关系。」
8
余欢死后的第四十二个小时。
经过一夜的休整,我再次被提审。
林见就躺在审讯室的座椅上,脸上蒙着卷宗小睡。
我戴着手铐刚坐下,就听到他嘟囔了一句。
「她只吃了两口牛排。」
「什么?」
我没能理解,下意识问了一句。
林见因为睡眠不足,双眼通红,眯着眼睛从座椅里起身。
抽过卷宗里的一张病例复印件放到我面前,盯着我看。
「余欢十七岁那年做过切胃手术,你知不知道这件事?」
一听到切胃两个字我就一阵恶寒。
切胃?余欢?
我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这件事。
可眼前的病例,确实写明了余欢切胃手术的事。
切除面积:百分之七十。
「她有胃癌?」
林见沉默的顿了顿,答:「没。」
「那……」
「为了减肥。」
林见答完,所有的答案仿佛不言而喻。
可我不能相信。
或,不肯相信。
「不可能。」
我拒绝面对心头那个已经浮现的答案,强烈拒绝。
「不可能。」
林见对我的反应丝毫不意外。
他拿出自己卷宗里的最后一页,摆在我面前。
原来,早在提审我之前,他们就已经确认了余欢的身份。
户籍证明上,属于她的那一页,姓名栏下面。
赤晃晃的写着——曾用名:刘晓娟。
一个我曾经经常看到,却又极度厌恶看到的姓名。
一个我曾经试图将它从我的人生与噩梦里抹去,却又不得不纠缠不清的姓名。
而它又活活的摆在我面前。
上面那一栏,就是她现在的姓名:余欢。
「……不可能!」
汹涌的情绪终于冲破防线,来的凶猛而炽烈。
这个名字给我带来的冲击,甚至超越了余欢死亡的这件事所给我带来的措手不及。
她怎么可能是刘晓娟。
她怎么可以是那个恶心的胖子?!
我的余欢,明明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她有我最喜欢的小尖鼻,樱桃唇,笑起来弯弯的眉眼……
9
这一次,林见把手中厚厚的卷宗都丢了过来。
而最上面那一页的朋友圈内容,每一个字都那样刺眼。
「八月二十日,最后一次整形,做了眼睛,是他喜欢的,陈妍希的那种眼睛。」
这一条,发表于五年前,那年,她二十三岁,已经做了无数次的整形。
少年时的我,对于喜欢很确切。
喜欢什么样的身材,什么样的年纪,什么样的发型,什么样的五官,都很确切。
高中时期,我曾发过一条朋友圈。
说希望我未来的女友,有周迅的脸蛋,陈妍希的眼睛。
迪士尼公主的小翘鼻,还有小说里常描述的樱桃唇。
而这一切,一一在余欢的脸上应验,一点一点,与我记忆中那张熟悉的脸重叠在一起。
令人毛骨悚然。
10
我强忍着不去面对那即将浮出水面的真相,翻到下一页。
「我终于来到了他身边,但我不能承认我是我自己,他讨厌刘晓娟,所以即便我有一张他酷爱的脸,他也不会因此爱上刘晓娟,对吗?」
这一条,发表于三年前,我们刚在一起。
朋友聚会,一夜情,然后因为我眷恋她的容貌和身材,很快确定了关系。
这是我们确定关系的那一天凌晨,她发表的朋友圈。
如果没猜错,那时我已入睡,就在她的身边。
而我猛然想起,在我们在一起的三年里,她不止一次的提起高中岁月。
问我高中的时候有没有过什么印象深刻的人,哪怕是讨厌的人。
她仍有执念。
仍有留存在我记忆里的执念!
以……刘晓娟的身份,而非余欢。
所以,这三年来,躺在我身边,与我谈情说爱。
被我搂在怀里疼爱,激情欢愉的人,都是那个胖子。
她切了胃,换了一整张脸,隐匿在我的身边。
像一只阴魂不散的厉鬼一般,谋划了今天的这一切!
我的头发都几乎立了起来,歇斯底里的将手边的卷宗全部推开!
不想看到上面的任何一个字眼。
我感到惊悚、害怕、毛骨悚然,恶心,汗毛直立。
我的心跳的极快,以至于我又产生一种强烈的、想要呕吐的感觉。
方才手帕上的血腥气重新袭来,四处弥漫,就好像回到了我早晨苏醒的那个时间,我的周围都是血,浑身都是血!
而我的身旁,是挚爱之人惨淡的笑脸。
呸……
什么挚爱。
林见一言不发的坐在那,冷眼相看。
眼睁睁的看着我从呼吸困难,到脸色苍白。
看我满头大汗,渐渐恢复过来。
他的眼睛里始终没有感情,是如死水一般的平静,可我还是在那平静里看出了几分鄙弃。
「为什么是那种眼神?我没有杀人……」
林见淡淡的看,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徐徐吐出雾气。
「亦或许,是你早就杀了这个人。」
我心头一钝,不愿意承认不属于我的罪,攥紧拳,敲打桌板。
「她想死是她的事!我受了她的欺骗,她的诬陷!我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说完,我只觉得在审讯室多一秒都待不下去,撕扯着自己的衣领起身。
「放我走,我要离开这儿。」
「不好意思,恐怕你不能离开。」
审讯室的门被打开,说话的人,是梁警官。
11
他手里也拿着一沓厚厚的卷宗,一个旧式带密码锁的日记本。
不大,小学门口的文具店里随处可见,已经旧的有些破烂。
他摇了摇手中的日记本。
「这是死者母亲提供的证据,里面记载了从死者十三岁起,嫌疑人对她施加的精神控制与精神迫害,日记一直持续到死者死亡的前一天,上面明确写出,死者感受到了死亡威胁。而且!」
他提高声音,特别强调了『而且』二字,从档案袋中掏出一个 U 盘,丢到林见面前。
「死者的母亲提供了死者在受害时所拨出的求救电话录音。」
林见蹙了眉,蹙的很深。
这还是见面以来,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如此深邃的情绪表现。
他拿过 U 盘,插在电脑上,按下了播放键。
「放开……放开!不要过来!」
录音里,率先而出的就是因为撕扯争斗而被碰撞的家具声。
紧接着便是余欢惊慌失措颤抖的声音,语气里充满拒绝。
可这种语气勾起了一丝我本能的兴奋感。
因为,这些情景来源于我们之前情侣之间的小情趣——角色扮演。
那一次,我扮演的是一个见色起意的快递员。
可这一切放在这里,就彻底变了性质!
很快,录音里就传出我淫笑的声音,笑声很变态。
「别躲了,没有人会救你。」
继而,录音里传来了连续的惨叫声。
那些曾经让我感到兴奋、趣味的叫声,在此刻是这样的刺耳,让人脊背发寒。
录音播放完。
审讯室里,长久的静寂。
我大口的喘息,撑着最后一丝理智发言。
「首先,我没有对她施加精神迫害……其次,这些录音……」
梁警官没等待我说完。
「录音里的人是不是你?」
我凝顿。
梁警官提示:「只回答是,或者不是。」
我攥紧拳,指甲嵌进肉里。
我知道,我已步入万劫不复之地。
「……是。」
我已妥协。
现有的证据链将我拖入了一所名为『所有解释都苍白无力』的地狱。
我无力再洗清自己的嫌疑。
没有一项证据能够完整、准确的证明我没有杀人。
却有无数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就是那个杀人犯。
那个变态。
我已神昏智庸,丧失了挣扎的勇气和意欲。
可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林见的笑声。
12
他真的不适合笑。
笑起来就像一个变态。
因为他那张脸就是张死人脸。
死人笑起来怎么会好看?
他的笑同样惊异了梁警官。
我明显看见他打了一个寒颤,用看怪物的眼神看林见。
「你犯病了?」
林见潇洒的伸手拔出 U 盼,示意在梁警官面前。
「所有自诩高明的罪犯,都会在最高明的这个部分,露出破绽。」
梁警官蹙眉:「什么意思?」
林见冷笑:「因为,余欢在用你破案的思维犯罪。在她看来,只要提供足够多的,可以证明方宏就是杀人凶手的证据,他就会被定罪,却忽略了,在她制造证据的同时,也会留下证据,她的一举一动,都会留下痕迹。」
梁警官的眼神渐渐凝滞,这一刻他仿佛不得不承认。
林见的破案思路,就是比他多维。
林见也毫不吝啬,详细为他划出隐藏在线索中的时间线。
「死者身上只有一处刀伤,从后背脊柱贯穿前胸,现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死者自行固定了凶器制造的自杀,所以也就自然而然的被判定为他杀的可能性。可是这里头有一点细节——死者的死亡原因。她并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失血过多而死。」
「经过法医对创口的进一步鉴定,创口大约于凌晨两点到三点之间形成,根据血流的速度和死者的体温,可以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五点到六点之间,这一点,与方宏的证词吻合,他醒来的时候,死者还有生命迹象。」
梁警官显然没听懂。
「那又怎样?难道方宏就不能在凌晨两点杀人?」
「不能。」
林见很笃定。
「为了完成这场自导自演的大戏,这一切必须在方宏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她在牛排里添加了大剂量的安眠药,导致方宏在餐后就进入了沉睡状态。却忽略了,这一点会在时间线上造成破绽。」
梁警官反驳:「安眠药是他的障眼法,他完全可以先杀人,然后再吃带了安眠药的牛排,进入所谓的沉睡状态,洗脱嫌疑。」
林见轻笑:「这就是最关键的一点——余欢不知道方宏有严重的晕血症,他做不到先杀人再吃饭。」
「晕血?!」
林见掏出一张病例记录单和一张崭新的身体数据检测表。
「这是方宏小学和初中两次犯晕血症时的病例记录,上面写明了当时的身体数据,这张是事发当天和在审讯室看到鲜血情况下的身体数据。」
梁警官夺过那两张记录,看了又看,面色红白不定,狐疑变为了震惊。
他愕然的抬头看林见。
「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死者的自导自演?」
林见笑了笑,拿过梁警官手里的那本旧日记。
「答案,就在这里面。」
13
「2007 年,11 月 11 日,光棍节,方宏答应了我的表白,我给了他我的初吻,我们在一起过节,他买了我最爱的毛绒玩具,送给我 999 朵玫瑰。」
「2007 年,11 月 13 日,方宏让我滚,我想死。」
「2007 年,12 月 25 日,方宏在跟别人过圣诞节,他出轨,他喜欢别人,是不是只有我死在他面前,他才愿意承认,他的心里,始终有我一席之地。」
「2007 年……」
这是一本虚假的日记。
没有一句属实。
刘晓娟的人生,就是一场失真的自导自演,而我,不幸被她选为配角。
林见和他的组员对刘晓娟的身份背景做了深入调查。
找到了她看诊的心理医师,进一步的证明了刘晓娟存在的精神问题。
「她有很严重的自卑心理、妄想症,很多时候她不能分清梦境和现实,会产生幻觉,她告诉我她有一个男神,一个她很喜欢的男孩子,说他们在一起了。我一直对此存疑,可她对自己的幻觉讲述的很具体。对,就像这本日记,具体的好像一切都很真实,但实际不是。这就是妄想症的临床表现,他们会把幻想当成现实。」
心理医师搬出了一箱又一箱这些年来刘晓娟来这里的看诊录音和录像带。
「她还有严重的自残行为和自杀倾向,割腕也不止一次,但那个叫方宏的男孩子,一直都是她妄想的主题,她对他有很深的执念。」
录像里,她还是没改头换面以前的样子。
虎背熊腰,蓬头垢面,头不受控制的左右颤抖。
臃肿到看不清面容的脸上,是一股死灰般的沉寂,她流着眼泪,诉说自己与方宏的故事。
不知为何,我悲从中来。
忽然想起余欢每一次看我的眼神。
那双扑朔、美丽的大眼睛下,隐藏的恐惧。
「你喜不喜欢?」
每做一件事,一个东西,她都会用这样的眼神来询问。
每一次我都会因为她的楚楚可怜而动心、痛惜的将她揽在怀里。
说:「喜欢,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
却不知,每一个喜欢的字眼,都未能让她开心。
不过是在她本就虚假的人生里,更增添了一份虚幻。
唯有刘晓娟,是那份痛苦、见不得人的真实,将她折磨致死。
而我很讶异。
我竟未对此感到恶心。
我被一股巨大的悲伤、苦楚吞噬,无话可说,无处可言。
像一个梦醒之人砰砰遭遇了两拳重击,直到失去痛觉,都不能够明白其中道理。
14
在林见敏锐的破案思路与干脆利落的搜证之下,真相大白。
而破案的关键,就在于林见在案发那天,注意到了我的身体状态。
他没有武断的认定我是杀人之后精神恍惚才呈现那样的身体状态。
反而是在跟医生沟通之后,对我做了第二次晕血的实验,才确认了这一点。
如果没有这个细节,面对如此完整的证据链,我当真是百口莫辩。
若换作梁警官处理这个案子,我大约……会把牢底坐穿。
就算出来,也会被世人当成一个可恶至极的变态。
我该恨余欢。
她的心肠得有多怨毒,才会设计这一切?
可我恨不起来。
我无论如何,都忘不掉她在死前的那张笑脸。
充满释然。
我也忘不掉,她对我说的那句『再见』。
她是真的,在与我道别。
15
离开看守所的这一天,我的父母没有来。
他们一直很喜欢余欢。
他们没办法接受余欢的死,更没办法接受余欢就是刘晓娟。
以至于连我这个亲儿子都不想面对。
倒也可以理解。
只是我没有想到,余欢的母亲会来。
她孤零零一人站在那,形神消瘦,面色苍白。
她将手里提着的月饼递了过来。
「我的女儿喜欢你。」
递过月饼,她慌促的收手去抹眼泪道歉,连声音都发颤。
「对不起,我知道这没什么道理,是我的孩子有问题,不应该影响你……」
她的头发花白,脸上遍是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憔悴。
为了余欢,她付出了作为母亲能做的一切。
却还是没能将她留下来。
而我又怎能说我当真无罪?
如果当初,我能换一种方式拒绝。
如果当初,面对她眼中的忐忑和恐惧,我能多一点善意。
如果我能把她当成一个正常的人去尊重与看待。
而不是说那句:「死胖子,你怎么不去死啊。」
是不是,一切就不会变得这么坏?
15
秋风凛凛,漫天黄沙。
一折纸飞机随风飘远,字迹依稀可见。
「2007 年,12 月 25 日,方宏让我去死,我去死。」
——全文终——
如是/著
备案号:YXX13GrbRQRt6znKGLEt31l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