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那种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还追不到,男女主最后没有在一起的小说?

2022年 10月 11日

我穷到吃不起饭时,打算随便找个男人当长期饭票。

然后拿走了艺术学院门口男人豪车头上的那瓶水。

车上下来了我男神。

「既然想吃软饭,为什么不来找我?」

1.

跟江枫的这九年,我活的像港片里的「大嫂」。

出行有人开车门,低头有人点烟,入席时一群人齐唰唰地站起来,恭敬喊一声「祝愿姐」。

蛮风光的。

江枫没太大毛病,无非男人贪财好色那点儿事。

到了我这个年纪,是做不出那种将男人从夜总会拎出来的伤脸事。

也不屑疑神疑鬼。

其实我也清楚,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自己骗自己,告诉自己说男人不是傻子,他自有分寸。

就是我那天逛街,看见橱窗里展示着件男士西装,莫名觉得跟他挺配,想买又怕尺码不对,喊他过来试,一问,是女助理接的,说在夜总会陪客户。

我想我一定是昏了头,竟不知天高地厚跑到了夜总会,门一推,哦嚯,满屋子白花花的大腿。

还有一双腿八爪鱼样盘在江枫身上,他的手放在她水蛇般的腰上,中指上戴着我送的,金灿灿的蛇头戒指。

我像给针扎了一下。

掉头就走。

「祝愿姐别在意么,江总也只是逢场作戏。你知道的,有些生意呢,不这么做,谈不成。」他的走狗追出来腆着脸陪笑。

我笼着手点烟:「是啊,男人在外头辛苦。混出点人样,不容易。」

我吐了口烟圈,觉得自己还蛮贱的。

2.

江枫回来,我没什么话跟他讲。

煮了点银耳当夜宵。

他一身酒气,往我身上凑,我有点嫌,叫他去洗澡。

他不高兴,抱着我的腰要硬来。

我狠推了他一把,他闪了个趔趄,当时便怒了,指着我的鼻子骂:「祝愿!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嫌我脏?当年是怎么爬上老子的床,自己心里头没点数?」

我垂下眼,脸色惨白。

便低头解自己的纽扣。

江枫愣了,过来拍拍我的脸,耷拉着脑袋嘀咕了句:「去洗澡了。」

我去收拾他吃剩了的半碗银耳,不想浪费,自己吃了。

味道还和从前一样,可他不喜欢了。

吃完后我去刷锅,刷干净了,看见天然气灶挺脏的,就去擦天然气灶,抬头又看见窗玻璃挺脏的,又垫了凳子去擦玻璃,最后是地板。

江枫靠在厨房门框上,漫不经心敲了敲:「喂!祝愿,我是有品味的,还不至于碰夜总会的女人吧,多脏啊。」

我吸溜了下鼻子,一下又一下重重擦着地板:「这些你不用跟我说的。」

3.

江枫没说错,当年的确是我不知廉耻,爬到他床上去的。

挺俗套,又有些难以启齿。

九年前,S 大艺术学院门口,江枫停着他的宾利,车头上放了一瓶水。

我就去攥住了那瓶水。

喝我水。

和我睡。

为什么?

因为穷,因为虚荣,因为缺钱,因为活不下去。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我想要钱。

我这样的姿色,不该烂在淤泥里,不该穷困潦倒,不该活的像蝼蚁。

其实,如果我不喜欢江枫,那撑死也就一场无聊的交易,无关风月。

可惜,我爱他。

天崩地裂,一往情深。

4.

我认识江枫时,年岁尚小。

那时我家还没没落,家族企业做的红火,江枫不过是我爸手下,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

为拿点订单,他陪着笑,白酒一杯一杯往肚里灌。

作为大小姐的我就不高兴了,推门进去,抢过劝酒人的酒杯,「咣当」一声赶地上砸了:「以后有谁再敢灌他酒,都给我小心着。」

环视四周,偌大包厢没人敢吭声。

那时我明艳恣意,在座诸位没几个能看在眼里的。

还以为自己多有本事,殊不知,没我爸,我什么都不是。

后来我家道中落,后妈卷钱跑路,爸破产自杀,我一夜间从富家千金,沦为丧家之犬。

穷的时候,我偷过早点铺里的包子,翻过深夜里的垃圾桶,找到半袋发馊了的凉皮,激动的能淌下泪来。

其实我们人类,比想象中的更加脆弱。

当你曾经站在过一个高处,看见过不一样的风景,那么你到死都会惦记着那高高在上的滋味,不惜一切代价,爬也要爬上去。

就像我嚼着干馒头的时候,往往会惦记,惦记那些年的一个又一个舞会,我衣裙华美,觥筹交错中,我就是最美的公主。

我还记得我美丽的蕾丝手套,以及明绸如镜的湖蓝色晚礼服。

我承认我的贪婪和无耻,以及面目可憎。

可人哪,总是贪心。

做了不配被爱的事,还妄想讨要的更多,更多。

就跟这些年,那么些不知天高地厚闹到我跟前的小姑娘一样,顶着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讥讽说我人老珠黄,要我让一让位。

然后就被江枫一嘴巴抽醒了。

纠缠最凶的那一个,如今在夜总会出台,我见她的时候,她极具肉感的黑丝大腿上下交叠:「江哥嘛!他没有心的。你也别太得意,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这话,到底成了我的噩梦。

这些年,无数次我从梦中惊醒,侧头看江枫熟悉的一张脸,我手从他的头顶,摸到眉骨,摸到鼻梁,再到下巴……

触感那么真实,我却觉着有些陌生了。

经了那么些落魄时的世态炎凉,我若是飞鸟,怕早已惊弓。

5.

平心而论,江枫待我仁至义尽。

他生意很大,涉及面很广,房地产、互联网、赌场、洗浴中心……只要有钱赚,黑道白道他百无禁忌。

他不是好人,没多干净。

他身边那么些女人吧,跟他出去的不少,有时也会帮他公关,游走在他和他那群生意伙伴之间,玩的都挺花。

我倒是被保护的很好。

作为一名原创歌手,江枫的财富能给我潜心研究音乐的底气,他的人脉和权势能「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所以我年纪轻轻,就在华语乐坛占了一席之地。

我跟江枫出去,谁见了也得恭敬叫一声「嫂子」。

我一个捞女,混到这份儿上,也该知足了。

我还和其他的富商情妇不一样。

我很少拿男人的钱大肆炫耀或挥霍,我其实蛮珍惜江枫给的一切,我做事很拼,贪婪汲取着一切可以汲取的养分,发疯似的向上爬,这直接导致我的业务能力非常强,做的曲子和词传唱度都挺高,当然大部分是些极度伤感的烟嗓情歌。

我一时风头无两,整座 S 市流传着关于我的传奇。

流传着我的才华、我的美丽、我的落寞、我那些隐秘在黑暗里的绯色情事。

粉丝、看客们总是掐架,有人说我是为了钱跟江枫在一起的,财色交易;有人说我自己就很有钱,没必要。

再后来就什么声音都没了,代之而来的是可怜、惋惜,他们说,我跟了江枫九年,也没个名分。一个女人的青春,没多少个九年。

是啊,没多少个九年。

我不知道江枫是怎么跟他的那么些小妹妹讲我的,逢场作戏,抑或只是绯闻。

随意吧。

6.

江枫大我挺多。

我遇见他时,他身边已经有人了。

是个挺干净的姑娘,笑起来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很好看,性格也好,叫温雅,莫说江枫喜欢她,我也喜欢她。

温雅这姑娘,是有种魔力在身上的,她那种温润的气质,同她一起,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一句: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那时江枫还是个明媚的少年,皮肤白皙,干干净净。

少年江枫跟温雅青梅竹马,对她掏心掏肺,挣的钱都给她,异地恋么,省吃俭用,每个礼拜都风尘仆仆去看她,存下来的火车票能有一沓。他嘘寒问暖,精心准备每一个纪念日,变着法儿哄她开心,因她给小流氓欺负,上去捅了人三刀……

那时候,他是真的满眼满眼,都是她啊。

相反,我扮演的角色就有些无关痛痒了。

是暗恋啊。

少女心事嘛,看着忧郁而美丽,其实全都是些毫无价值的自我感动。

我会给他一针一针的学着织围巾,拿小纸条写满情话,编 365 颗星星放在玻璃罐里,我还折了好多好多千纸鹤呢。

当然,我是不敢给他的,我都偷偷藏了起来,藏在我的粉红色小保险箱里,毕竟有温雅姐姐照顾他呢。

后来,温雅姐姐因为一些现实问题(钱和房子),跟江枫闹情绪,他很焦虑,很难过,我就将零花钱攒起来,一颠一颠跑过去说要送套房子给他,他惊了一下,就像我的钱是烫人的火焰,他说什么也不要。

我将卡往他口袋一塞,红着脸语无伦次,说哥哥你放心,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的。

江枫还是不要。

后来温雅姐姐知道,跟他大吵了一架,他也轴,当着温雅姐姐的面,叫我滚,说我要是还有点骨气的话,就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了。

我听了还蛮难受的。

我也不是那种没脸没皮的女人。

我这人自尊心很强,当时就飞到西雅图玩去了。

如果不是江枫后来落魄,他这辈子都休想让我再正眼看他一眼。

后来听说,他为了赚钱,光明正大的迎娶温雅,辞了我爸那边去创业,结果一败涂地,欠人一屁股债。

温雅就跟一个有权有势的老板跑了,留了一封信把他骂成狗屎,说他没本事,还妄想要女人。

那事几乎将他摧毁了,他一夜白头,酗酒无度,浑浑噩噩,像只失心的鬼。

我再跟他说话,本是想特地回来嘲讽他的,看到他的样子时,是又心疼又生气,夺过酒杯一把砸了:「江枫,咱能有点出息吗?不就一女人?你才多大?人生才过了多少?说句不好听的,今天那女人为了钱离开你,你就不能赚很多很多的钱,打她逼脸吗?」

再后来,借我吉言,江枫东山再起。

我倒是沦为丧家之犬。

7.

我这个人共情能力不强。

过去一掷千金时,我觉得几百万,那都不叫钱。

我爸破产自杀后,我被几个讨薪的农民工绑架了。

他们要将我卖到夜总会。

丫的居然在商量我能不能卖出三万块。

当时我就明白了,人是分层次的,也是可以被物化的。

后来我被警察解救,为首的绑匪被一枪击毙了,脑袋后的疤有拳头那么大,血和脑浆溅了我一身,也没要到我爸拖欠的那三万块。

三万块,一条人命。

那是我第一次认清自己,我也没什么特殊的。

我被女警姐姐扶着,一瘸一拐从废墟中往出走时,看见江枫站在人潮里,像只伸长了脖子的野鸭,探头探脑往我这边看。

我「哇」的一声就哭了。

那时我觉着脆弱,脆弱极了,脆弱的,站都站不住了,就好像江枫,是我这浮沉人生中唯一的救命稻草,而我迫不及待的,朝他伸出手去。

所以说,女人啊,真的是。

一旦爱上一个人,就莫名其妙有了期待。

期待他做这做那,期待他拯救自己。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给你一个舔我的机会。

明明是我,吃吃看了他十几年,看他为一个不值得的温雅,相思成疾,如痴如狂。

明明是我爱上他的,却呆呆站在原地,期待他能走向我,抱抱我,拯救我。

真可笑啊。

8.

男人么,就更诡异了。

男人这东西,大了野了就脏了。

这么些年过去,我一直都记着当年江枫看温雅的眼神,那种聚焦的模样,就好像天地万物在他眼中连背景都不是,他的瞳孔他的心,只放得下温雅一个人。

可惜那样深情的眼神,我以后再没看到过了。

江枫如他所说,是有品味的。

他真不至于去碰风月场的女人,多脏啊。

他喜欢「泡良」,喜欢未经人事的漂亮女大学生。

我是他众多猎艳成果中的最瞩目的一个。

有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前老板的女儿,如此温顺的臣服在他身下,难道不够励志,不值得夸耀吗?

男人嘛,见一个爱一个。

正常。

这段时间,江枫又跟一个学生妹打的火热。

我见过那姑娘照片,眼神明媚,笑容单纯,像阳光下的雏菊。

他讨好那姑娘,给她买漂亮鞋子时,我就坐在对面的咖啡厅里。

他甚是豪爽,近十万块的鞋子签单,眼睛都不眨。

姑娘被吓到了,脸颊红扑扑的,说不要不要,太贵了。

他说买!

阔气!

我的目光游移到姑娘脸上,她的眼神很单纯很欢喜很景仰,没有贪慕虚荣、贪图钱财的那么些东西,该是真心喜欢他的。

那个眼神,未沾惹任何尘埃,满眼满眼的欢喜崇拜,像极了当年的我。

我忽然被刺痛了。

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挺沉默挺冷静挺本分的。

那天不知为什么,就点了根烟,迈着艳红色的高跟鞋,「笃笃」走了过去。

江枫瞧见我,愣了愣。

看见我手里的烟,更愣了。

很遗憾,他连我什么时候学会抽烟都不知道,他不关注我挺久了。

小姑娘也愣了。

我发神经一样,开始咯咯地笑,笑得花枝乱颤,笑够了,我拿出手机,将我这么些年和江枫的那么多大尺度的床照,一张张在小姑娘面前放大翻出,看她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瞪的像铜铃。

我漫不经心:「送佛送到西,我来替他跟你解释吧,他会跟你说,我俩没感情,逢场作戏。他说的都对,我俩没感情,财色交易。但是吧,像我这样的女人,他还有七八九十个。小姑娘,我看出来了,你对他有感情,所以特地跟你说一声,你看看接不接受这样的男人。」

小姑娘一个耳光就招呼在江枫脸上了,好看的小鞋子也不要了,「咚」地摔在地上,掉头就走。

很好,很坚强,一滴泪也没掉,比我强多了。

江枫猛地扇了我一巴掌,不轻不重,恰恰打得我侧过头去。

「她的麻烦你也找?你是什么身份!她和你,能一样吗?」

我耷拉着脑袋,像只斗败了的公鸡。

是啊,她和我不一样。

她是真心的,我是为了钱。

我面无表情闭上眼,指间的烟快要燃尽了,我不曾抬头,地上也还是一分一毫的,湿了。

下一刻,人群乌泱泱的聚拢过来。

我转身离开,我想我就不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9.

我是什么身份?江枫的情人?玩腻了的旧情人?

是啊。

别忘了身份。

玩物就该有玩物的样子。

情人要有情人的本分。

毕竟,我是主动找上江枫的,跟个出卖自己的女人一样,拿走搁在他车头的那瓶水。

今天那个姑娘,没我漂亮,没我听话,更没我聪明,没我懂他。

可就占了一样,她是真心的。

我知道江枫图她的真心,他喜欢女人的真心。

可我也是真心的。

我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喜欢他了。

他都知道啊。

温雅姐姐傍了大老板离开后,我曾轰轰烈烈追过他的。

任性恣意,明艳单纯,纠缠着,像攀援而上的菟丝花。

「江枫,我这件百褶裙好看吗?哎呀,你别敷衍啊,你看嘛你看嘛!」

「江枫,今天我过生日哩,你陪我去斯里兰卡吧。现在、立刻、马上!」

「江枫,这个公文包好好看哎,好衬你!我买下送你啦!希望你喜欢!」

那时江枫看着坐在紫藤花秋千上的我,笑得宠溺:「你个嚣张的小不点,居然敢叫我名字,我大你这样多,至少也该叫声哥哥吧。」

「哥哥?我不。我才不叫哥哥呢,要叫哥哥,岂不是你要把我当小孩,看扁我了?」

「难道,你不是小孩?」

我跳下秋千,背着手跳到他面前吐舌头:「江枫!我要你把我当一个女人来看待,我要你,把我看作你最美丽的情人!」

抽了十年烟的江枫,被自己的烟呛到了,咳咳两声,他修长的手微微发抖:「胡说什么!」

他耳朵红了,好可爱呀!

我拍着手,弯着双眼哈哈大笑,我拍手说江枫哥哥,你好可爱呀!我向后退了几步,跌坐在繁花簇拥的秋千里,荡着荡着,离他忽近忽远。

而今,我在想,江枫喜欢那姑娘什么呢?

满心情意,看着他,无比纯粹的一双眼么?

啧。

真是令人怀念。

我在空荡荡的房屋里呆坐了很久,江枫还记得,当年我看他的眼神么?

半晌后我又觉得可笑。

莫说是江枫,连我自己都记不得了。

那姑娘像我。

可终究,不是我。

10.

我知道江枫厌弃我什么。

厌弃我的世俗,我的凉薄,我的虚荣,我的贪婪……厌弃我可以为了钱出卖我自己,就跟温雅一样。

他厌弃那样的女人。

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

我家道中落后,为了躲避蜂拥而至的债权人,我隐姓埋名,从一个城市流落到另一个城市。

我考上音乐学院没钱上。

我去火锅店打工被浇了一腿开水,人连我的工伤补贴都吞,右腿到现在还有一块丑陋的疤。

我好不容易攒钱买了个书桌,楼下小卖部的师傅帮我抬到三楼,我感激给他倒水,结果他顺手摸了把我屁股,差点给摁在床上侵犯了。

他老婆知道后往我门口泼屎,去我打工的火锅店闹。

我被开除了,房东要我赔他被泼了屎的门。

小卖部师傅甩了我一耳光,说我长这么漂亮,天生就是给男人干的,说我穿那么骚,就是专门破坏他们夫妻关系的。

火锅店姐妹也阴阳怪气,攻击我说我就不像是干这一行的:「她干嘛不走「捷径」呢,能赚其他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那时候,我也就理解了,为什么绑架我的几个农民工,会为了那区区几万块,铤而走险。

几万块,过去我打发叫花子哩。

原谅我,我长这么大,没受过什么委屈的。

我太脆弱,我受不了。

我从小喜欢唱歌,爸在的时候,请私人老师教了我好几年。

在火锅店洗碗时,我偶尔唱几句,同事们都掩住嘴讥笑,说我这样的,应该去做夜场。

我就再没唱过了。

有时候,我会去艺术学院门口痴痴看。

里面姑娘都挺漂亮。

那么些豪车停在楼前,零星几辆,车头或车顶放着一瓶水。

有些女孩拿走了那瓶水,坐上了副驾驶。

看着那些蝴蝶般的年轻姑娘,我有一种忽然间枯萎了的感觉。

我的人生似乎已经结束了。

我这辈子,注定劳劳碌碌,状若蝼蚁,运气好的话,会遇上一个,像摸我屁股的,小卖部老板那样的男人,吵吵闹闹,囫囵一生。

我忽然想起,被击毙的那个农民工,后脑勺的洞,有拳头那么大。

一条命,三万块。

多贱啊。

我不想这样活。

我想为我自己,搏一个前程。

我走上前,鬼使神差握住了其中一瓶水。

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认清自己。

我是如此平凡,如此的芸芸众生。

我和普天之下,那样多的拜金女,抑或肮脏街头,闪着红灯的「洗浴店」里,那些搔首弄姿的女人,没有任何区别。

11.

我曾以为爱情很重要。

有如神明临世。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有道是孟女哭城、梁祝化蝶、霸王别姬。

可惜啊,人是有欲望的。

我曾以那样崇拜的眼神看着江枫,在他和青梅竹马的温雅纠缠的那么多年月里,将自己的小心思收藏,有时候千里奔赴,就为偷偷看他一眼,一眼就足够。

我曾在大年初一,不远万里,飞去杭州的灵隐寺祈福。

祈求我佛保佑,保佑江枫哥哥和温雅姐姐,白头偕老。

祈求江枫哥哥,一生顺遂。

后来听说温雅姐姐跟个大老板走了,只留下一封信。

我还蛮看不上她的。

我陪着江枫,陪他说话,从网上找各种各样的资料开导他,每天像个小丑,给他讲那样多的笑话。

后来我被债权人逼的像阴沟里的老鼠,想的也还是赶快远离他,别给他添麻烦,他赚点钱也不容易,我就别再拖人下水了吧。

而在我握住其中一瓶水的一刹,我认清了自己,我只是一个普通女人,我想要好看的小裙子、星空一样的眼影盘、镶嵌着玫瑰的金色发卡、好吃的牛肉汉堡、安逸的生活……我想要……

人是在一刹那间苍老的。

我低垂着脑袋,脸上火辣辣的,像一只煮熟了的虾米。

水的主人开了车门走下来,我抱着水,本能向后退了几步。

他叫我抬起头来。

我听见那熟悉的声音,诧异而欣喜的赫然抬头,待撞入他一双暗沉的眸子时,我脸上的欣喜,慢慢凝滞在嘴角。

江枫。

我低头笑了一声,带着无所谓的腔调。

哈。

我突然双手捂住眼睛,蹲在地上,哭的歇斯底里。

12.

「第几次了?」

宽敞明亮的半山别墅里,江枫坐在沙发上,笼着手点烟。

已经入夜了,屋里有些黑。

我只看见他手上猩红色的烟头一跳一跳。

我应该像个犯了错,被抓包的,手足无措的孩子,在他面前。

然而没有。

生活是很能消磨人的,我累了,哥哥。

我没什么反应,只是靠着门框,涣散、空洞、麻木。

连我自己都觉得诧异。

这些年,我过得很苦。

手上全是茧,心里也是。

「第一次。」

「你最好说实话,」江枫干笑了一声,「我不碰脏了的女人。」

我赫然抬头,像给针扎了一下。

很快又垂下眼,淡淡说:「你试下就知道了。」

「去洗澡。」

我茫茫然去洗澡。

卫生间里巨大的圆形浴缸,跟之前我家的一模一样,温热的水打花洒处淋漓而下,雾气蒸腾的,让世间一切都显得不真实。

他发迹了。

真好。

我看见卫生间里,搁着半罐海蓝之谜,还萦绕着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有女人吗?

也是,他是男人,他有需求。

我又给针扎了一下。

我全身只裹着江枫的一件白衬衫,侧倚在浴室门框上吹头发。

我故意将眼神调到暧昧,下巴微抬,「哥哥,你不在的这几年,我过得很不好。」我的眼睛要融化了,有意无意露出小半截细嫩的脖颈,将那楚楚可怜,又任人宰割的模样做了个十足十。

江枫喉头动了动,手里的烟狠狠摁灭在烟灰缸里。

他走过来,将我推到墙上,搂住我的腰,低头吻我的嘴。

我心脏生长的地方,一抽一抽的疼。

我承认我存了勾引他的心思,却还是诧异,如今的他,竟有这样的,容易勾引。

13.

江枫到底有些粗暴了。

他大我挺多,又跟温雅青梅竹马,好了那么多年。

如今他事业有成,我也慢慢长大,不再是什么明媚少女,当然知道他这种事业有成的男人不缺女人。

江枫死死扼住我的脖子,说女人是没有心的,都是一路货色,谁给口饭吃,就跟谁走。

他疯狂发泄着自己的欲望和恨意,他捏着我的嘴,问我,如果当时不是恰巧,我拿的是他那瓶水。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

江枫厉声问我是不是什么男人都可以?

我说不出话,我快被他掐晕了。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也没有资格去问,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为什么他的车头会放上一瓶水。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问。

夜,从来没那样长过。

我不知我是睡着了还是晕过去了。

只记得昏昏沉沉中,我陷入了一大段漫长的回忆。

时光在一个节点悄然退回。

恍惚又是那一年的盛夏,微风拂过,一树又一树缤纷的樱花。

我双手抱着课本,站在樱花树下,递江枫一幅亲手做的钻石画,红扑扑着脸蛋:「江枫哥哥,我爱你,你也爱我吗?」

他蹲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耷拉着脑袋抽烟:「祝愿,你喜欢我什么呢?」

他很坦诚,坦诚跟我讲他未能忘掉温雅,一颗心没有清空,说他暂时没法接受其他女人,更不想委屈了我。

「祝愿,你是真心对我的,我看得出来。可你这样小,你爸会答应吗?注定没结果的事,我不想做。我不想伤害你的感情,不想给出没办法实现的承诺。」江枫勾起我一抹发丝夹在我耳后,「你这样年轻漂亮,哪个男人不想要呢?可我不能这样对你。我喜欢你,但还不到爱。我清楚的。」

我听后,是又难过又感动。

难过是我被拒绝了,感动是我没看错人。我的江枫是负责任的,他已经和尚一年半了,以我对他的痴迷程度,但凡他勾勾手,我什么都肯为他做的。

现在想,人少年时的情感,还真是干净,晶莹剔透啊。

我从回忆中哭醒,江枫睡在我身边,我全身上下,像被车轱辘碾过一样,疼的发慌。

我盯着白茫茫的天花板,觉得自己什么都得到了,却又什么都失去了。

第二天看到床单上那坨红艳艳时,江枫明显愣住了。

有些诧异扫了我一眼。

接着打皮夹抽出一沓钱,叫我去买小裙子。

我垂下眼,目光飘向西边。

真好,他还记得我最初的样子,记得我喜欢小裙子。

14.

搅黄了江枫和他的学生妹后,江枫已经一个半月没来我这儿了。

是惩罚吧?

惩罚我这个不守规矩的情人。

也是,我僭越了。

下回来,我好生伺候着就是。

江枫每每不在,我都或多或少有点不正常。

喝很多酒,抽很多烟,不喜欢带司机,常常一个人开车,肆无忌惮在没什么人的马路上狂飙,打雷下雨也无所顾忌。

这段时间我运势不好,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开车么,没开出两公里,眼前就凭空出现了一个电线杆,我赶忙右打方向盘,看情况是躲不开了,我就张开手,觉着算了,结果「咚」一声撞在电线竿上,安全气囊弹出来,叫我捡回了一条命。

一个学生样的男孩看见卡在座位上,半死不活的我,吓呆了,忙打 120。

那男孩眉清目秀,穿着简单的白色篮球衣,刷干净的白色球鞋,一凑近,我就嗅到了甜甜的青草味。

很干净啊。

跟江枫年轻时一模一样。

男孩还蛮良善的,送我去医院,还给我带了便当。

味道不错。

我还以为这家伙看上我了呢,结果,迟迟没等到他要联系方式。

男孩跟我告别时,我突然特想逗他,便眯眼托腮,将那风情样做了个十足十:「小弟弟,怎么不撩姐姐啊?」

男孩愣了愣:「……我、我这是来做个,主题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实践……」

「哦,大学生啊,姐姐喜欢。」我漫不经心,在名片上印了个艳红的唇印,连同一沓钱,塞在他胸前的口袋,再在他肩上轻轻一推,「好孩子,改天,姐姐叫人,去你学校送个锦旗。」

弟弟的脸,「唰唰」红了。

真美丽啊。

我退后几步,无比张狂地哈哈大笑起来。

这世上没什么,能比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时悸动时的脸红,更让人动心了。

你说是吗?江枫。

15.

其实,我也不算好人的。

富商寂寞的情妇,拿金主的钱包养小奶狗,在这个世上,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何况很久很久之前,我就不再需要江枫给什么钱了。

这些时间跟我暧昧的男人不算少,但没更进一步的,我干不出约炮的事儿,而且凭我的姿色,我想也轮不到我出钱包养。

我撑死就是猎奇,在聊天软件上随意撩几下,我就是想看看,江枫干的那些事,到底有什么意思。

事实证明,我到底和江枫不同。

我做不到。

浮世万千,一爱难求啊。

这段时间,我辞了公演,来 S 大读研深造。

就是想静下心来读点书。

托江枫的福,我才能重新上得起学,重新深造,托他的扶持,我才有今天。

我也该知足了。

这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穿 JK。

我还没老呢,我保养的非常好,裹了 JK,我比一般的大学生还要清纯的再清纯。

我坐在大学校园的亭子里看本闲书,记不得是《简爱》还是《百年孤独》。

「同学,一号教学楼怎么走呀?」

一个脆生生的男声响起,有些熟悉。

我回过头去,哦,是那个将我从车祸现场扒拉出来的小弟弟啊。

好巧啊,弟弟。

我弯起嘴角。

他瞧着我愣了愣,眸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艳,我微笑着点头,指指一号教学楼的方向。

我打听到,这个小弟弟名叫许韵。

我给过他联系方式,可他没联系我。

吊人胃口?还是,我失去魅力了?

我咬了咬书脊,撩起眼皮。

实话说,我对现在的男人没什么信心。

一个个,色眯眯的,满脑子也就那点事儿,能共度一生的,没几个。

我但凡出手撩,就没有不得手的。

研究生学院的迎新晚会上,我例行公事般唱了首歌,自然点燃了整个校园。

唱歌跳舞,都是我吃饭的本事。

我看见台下许韵看我的眼神温柔了起来,哈哈。

他像个迷弟一样,拿着个小本子,凑我身边,说姐姐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祝愿啊?

他红着脸问能不能给他签个名。

我撩了撩头发,无所谓的地环视四周:「好哦~」

「To 签,To 签!姐姐你就写,to 许韵的女朋友姗姗,祝永远漂亮!」

啊?

事情开始变得有趣了。

我扬眉嗔了一眼:「死样~居然敢在姐姐面前提别的女人!记得单独请姐姐喝咖啡,姐姐再帮你签哦。」

16.

许是太无聊了,我热衷于骚扰许韵这样的纯情小弟弟。

我咬着手指,想看看许韵究竟是不是个男人。

也想看看江枫说的对不对,江枫跟我说过,让我别想太多,男人都这样。

没事我找许韵聊天,早安晚安问候着,朋友圈再多发点暗示性的靓照,有时候还约出来逛街,买些男孩子喜欢的球鞋或是其他什么。

其实我就是寂寞。

江枫不来找我。

我找不到打发时间的方式。

然而,许韵没理我,他礼貌而疏离,然后我就不服气了。

怎么,是姐姐不够美?

应该没什么男人,能抗拒得了我的魅惑,就算是江枫,这么些年,我也是留他身边,时间最久的女人。

许韵某次主动来找我时,我蛮开心的,他说他来看我的演唱会,买了 vip 票呢。

这男孩没什么钱,我的 vip 票,得让他打工半个月呢。

好家伙。

泡妞还挺能下血本的。

结果,许韵来看我的演唱会,挽着他的姗姗女友。

呔!给我一场空欢喜。

姗姗坐在 vip 席上,头顶着发光的小鹿发卡,双手挥舞着荧光棒,蹦蹦跳跳,手攥成个喇叭模样,疯狂地喊:「祝愿姐姐,我爱你——」

她一声声狂热的尖叫,热情到我差点忘词儿了。

恍惚间与那姑娘对视,惊觉她眼神,是真的很明媚啊。

许韵侧头看着她,脸颊红扑扑的,眼神里全都是宠溺,他伸手摸着她的头发,一下,又一下。

冷不防,双手捧着她的脸,深吻。

艾玛,我酸了。

这个男孩子,他真的满眼、满眼都是她啊。

真好。

许韵和他的姗姗女友,来看我的演唱会。

我本邪恶无比的,在后台设计了一出戏,想逗逗这小男孩,冲他投怀送抱,瞧瞧他受不受得了我这样的姐姐。

看着姗姗那双眼,我就于心不忍了。

年少时的热情,那么些不顾一切的奔赴,约莫人这一生,就只有一回吧。

一如我对江枫,一如江枫过去对温雅。

我这个人吧,其实挺世俗,挺势利。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遇到江枫的时间刚刚好,我是他眉间心上的女孩温雅,如果他也以那样的眼神望着我,那我定然这辈子都不会负他。

我不会。

我不会用房子和钱为难他。

就算我穷的叮当响,就算我活成了一条流浪狗,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个城市。

就算我在午夜的垃圾桶里刨别人吃剩的凉皮,也会毫不犹豫分他半袋。

不,不。

男人饭量大,我会给他绝大部分。

我宁可死,也不会去拿其他男人,车头上的矿泉水。

如果是他的话。

我那样世俗、那样势利、那样普通、那样廉价。

可也那样炽热。

没办法啊。

他心尖尖上的那个人不是我,后来又被时光拉扯的,他对我,连最基本的怜悯都没了。

其实低到尘埃,我也没开出什么花来。

17.

我记得我少女时候,给江枫写过一首又一首关于暗恋的歌,一起去 KTV 里,在那么多人中,我一遍又一遍的唱,看起来好像是炫耀自己的歌技,其实,我是独独唱给他一个人听的。

朋友们都说,说我唱歌特别好,歌唱家级别的,他们起哄,说以后我要是开演唱会,大家都得去捧场。

落幕了,我跟在江枫后头,亦步亦趋,踢着脚下小石子,有一下,没一下。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条巷子非常黑,路灯却昏黄,我呵一口气,睫毛就变得迷濛了,像亮闪闪的水晶。

我突然在后面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大声说江枫!以后我开演唱会,你会不会去?

他手插口袋,微微侧过脸,笑着说,只怕到时候,一票难求啊。

我笃笃追上前去,笑闹着说江枫!你说的哪里的话!我只给你一个人开演唱会!我只给你一个人开演唱会!你想听什么我就唱给你什么!

后来,我终于能开演唱会了。

可是他,没有来。

一次都没有。

而今,我在巨大的霓虹灯下唱,唱着我新发行的情歌:「我对你的思念,犹如大海里的鱼,万水之内皆是皈依……」

我唱着唱着,泪流满面,许是被我感染了,全场观众,掌声雷动。

我在人山人海中,睁着眼落泪。

18.

演唱会过后,江枫来找我了。

他脸色很不好看,进门就一手卡住我脖颈,强迫我的下巴抬了去。

「怎么?跟男学生厮混?背着我?祝愿,你都不觉得脏吗?你非得这样把自己玩烂吗?」

我倒是想说话,奈何被他死死掐着,像只大白鹅,嗯嗯啊啊地叫。

江枫丢开我,惯性推了我个趔趄,直摔在沙发上。

我拼命咳嗽着,他走过来,我便拽住他裤腿。

「解释。」他居高临下。

我什么都不想说,我也没什么好解释的。

男学生?他应该指的是许韵这个小弟弟吧,约出来喝了几顿咖啡而已,还都是许韵捉着我要 To 签。

能怎么样呢?

江枫他心里没数?

静默了半晌,我垂下眼睛:「你那么多事,我也没要你解释过。」

江枫干笑两声。

「你跟我比?你拿什么跟我比?你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哪一件不是我买给你的?做好女朋友的角色,不比什么强?」

是。

我垂下眼。

我是不该想太多。

是我太贪心了。

我喉咙有点干,半晌说了句「对不起」。

江枫抄起桌上的高脚杯,狠狠赶地上砸了:「再有下一次,你就给我滚。」

我低着头没说话。

江枫欺身过来,要解我胸前纽扣,我本能抖了抖,他抬手,我以为他要打我,猛的缩了脖子。

谢天谢地,他的手,没有落下来,也没有强迫我。

江枫愣了半晌,转身走了。

留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抽烟。

高脚杯碎了,昂贵的红酒泼了一地。

昨天我叫人将我老家的粉红色保险箱运了过来,密码没变,还是江枫的生日,打开来,里面是一保险箱的,我少女时,给江枫写的日记,折的千纸鹤和许愿星。

一字一句,一笔一划的,江枫哥哥,江枫哥哥。

那么炽热,江枫哥哥。

我拆开了,从头看到尾。

我还画过一幅画,简笔勾勒,一家三口围坐在明亮的灯光下,吃着碟子里的冬瓜和红烧肉,我在男的旁边写江枫,女的旁边写祝愿,还在留白处稀里糊涂地写,如果有孩子,那孩子是一个还是两个好呢,男孩好还是女孩好呢?要不,都尝试一下?嘻嘻。

我觉着很温暖,我这样的人,也有那样温暖的时候。

看着看着,我的心就皱巴巴的了。

我好想回到过去啊。

最初他问过我的,如果那瓶水的主人不是他,是不是我跟什么男人都可以。

可偏偏那是他啊。

如果是别人,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临场跑路,或者就地躺平。

可惜没如果。

我很心痛啊,我恨不得轮回转世。

我好干干净净一身白,穿着漂亮的小裙子,站在盛夏的那树樱花下,仰起脸向他笑,连那笑都是青草味的。

我不会再弯起双眼,有意无意露出小半截脖颈,将任人宰割的模样做了个十足十。

我会大大方方的张开双手,像最初一样的明媚自信,说江枫,你不喜欢我,没有关系。我会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喜欢我,我会让你看到我所有的好,我会让你戒不掉我,我会让你满心满眼都只有我一个人。

可是。

19.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江枫砸了杯子离我而去后,拨通了他的视频电话。

好幸运,他接了。

他在办公室,工作呢。

埋头在一大堆的文件资料中,穿着黑色衬衫,袖子微微卷起。他好像很忙的样子,额头上有细细密密的汗珠,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看见他的一刹,我有些陌生。

却还是忍不住淌下泪来,我用手背抹着眼,哽咽说江枫哥哥,我想好好的,是不是我投胎转世,我们才能好好的。

我双手捂住眼,终于崩溃了,我嚎啕大哭说,江枫哥哥,我想和你好好的。

他看着我,只是那样看着我,一个字也没说。

我说哥哥,我想回到最初,我们回到最初好不好?明明我那么喜欢你,明明你也说过喜欢我。我们重来一次,我们回到最初,好不好?

江枫没来由的有点烦,哂笑:「回到最初?回到哪个最初?回到那个为了拿点订单,殚精竭虑,喝到胃出血的最初?回到那个,吃了上顿没下顿,每天担心房价上涨的最初?如果你说的是那个最初,那么我回不去了。」

那一瞬间,我看着他,铺天盖地的绝望就压上来了。

我挂断视频,走进浴室,放上温水,穿上他的白衬衣,然后安静躺进浴缸里。

我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手腕,垂进温水里。

看着手腕殷红的血,汩汩往出渗。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整个人像木偶一样,被不知名的什么操纵着,麻木着,就这样做了。

我想轮回转世。

哥哥我想轮回转世。

20.

我醒来在医院里。

是邻居老奶奶打的 110 和 120。

她哆嗦着手,抱住我的脑袋一个劲儿地念叨说:「好闺女,那血都从门口流到门边儿了。要不是浴室的下水道给你的长头发堵了,血水溢出来,奶奶也不会发现你啊。」

邻居老奶奶一个劲儿,絮絮叨叨地说;「好闺女,女人就像水,什么地方都能淌过去啊,一辈子这么长,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啊。我们那个年代,可是什么苦都吃净了。」

是啊,一辈子这样长。

我有些迟钝地侧头看,病房里不知是谁养了一盆雏菊,黄澄澄,挺好看,好像有点盛开的模样。

我感觉有些茫然,再看许多事,有些隔世经年地味道了,很多事,我在那一瞬忽然就放下了。

我整个人莫名褪色,像灼热的铁汁,遇上冷水,忽然间就凝固了。

有时候人就是那样,很多观念,很多决策也都一瞬间的事。

迈过一道生死门,很多事反而看淡了。

这世上除了生死,没一件是大事。

其实有些人,他没把你的生死放在心上,也就没什么留恋的了。

人世间,没谁规定,你想干的就能干成,你想爱的就能爱到。对大多数人来讲,爱而不得,不就是常态么。我没什么特殊的。

所以,这么些年,我没等到的那些,也就不再等了。

这些天,我常跟病房的病友们说说笑笑,谈那些妆容和音乐,她们都很喜欢我的歌呢,纷纷过来表达对我的敬意,说我的音乐给了她们力量,让她们在无数个颓丧的日子里,生出了向上的勇气。

我还蛮开心的,头一次感到自己居然这么有用。

或许,这也是人生的另一重意义。

真好啊。

好的我到出院时,才意识到这么些天,江枫从来都没出现过。

真好啊。

我终于对他不再期待了。

终于是一点期待也没了。

挺好的。

我出院时,又经过之前自己坐过的那个小咖啡厅,无意瞧见江枫和温雅面对面坐在咖啡厅里,探着脑袋在交涉什么,很亲密啊。

恭喜啊,江枫哥哥。

事业有成,佳人重入怀。

恭喜恭喜。

深夜时分,我一个人回到江枫安置我的那幢小别墅里。

看着那么些,我和江枫生活过的,温热的痕迹,只觉得,我这九年,活的像笑话。

那么不顾一切,疯了一般奔向他。

而他,从来没有等过我。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就想起了哪位作家说的一句话:「其实不是蝴蝶飞不过沧海,而是蝴蝶千辛万苦,终于飞过了沧海,才发现,沧海那头,从来没有过等待。」

当时还笑,还给江枫分享过呢,说哪里来的野鸡作家,又矫情了吧,净搞些 45°仰望天空的伤感文学。

如今看,万事万物,多是如此。

没什么意思。

就这样吧。

番外:江枫

那个女人闯入我生命的时候很热烈,走的时候也很干净。

我回到家时,屋子里空荡荡的,除了这么些年,我给过她的钱,她都存了一张卡,连同密码放在桌子上外,她一根头发丝都没给我留。

我买给她的那些衣服、首饰、包包,她都原价折成钱存在卡里了,还挺认真打了张表格,一笔一笔算的清楚——她做事一向认真。

真是可笑啊。

我根本不在乎那点钱。

祝愿离开的第一天,我脑子里空荡荡的。

第一反应是:那个女人,终于开始玩动不动就离开的作精游戏了吗?

到了我这个年龄,真是受不了女人作啊。

但又隐隐觉得,这不是游戏。

祝愿她一向坦荡,不玩这些的。

随便吧。

我锁了门,出去玩了。

人有时候真得感谢这个世界,男人能玩的东西很多,游戏、酒吧、健身、夜总会、女人。

比祝愿漂亮、身材好的女人也有。

只要我肯出钱,说话好听,小嘴甜的也多的是。

钱给够,人人都是解语花。

夜色笼罩下的这座城,纸醉金迷的感觉,那可真是令人愉悦。

女人们都挺漂亮的,一个个还蛮会玩,坐在我身上,那腰跟水蛇一样,一扭一扭,撩拨着男人最原始的欲望。

我的手放在她腰上时,突然感觉被烫了一下。

脑海中,祝愿蹲在地上擦地板的身影一闪而过,那天她吸溜了一下鼻子,说,有些事我不用跟她说的。

是不在乎了吗?

如果不在乎,她为什么要去死呢?

既然要死,为什么还要给我打个电话,为什么要哭,为什么不死的干干净净呢?

女人真是麻烦。

什么时候都要打扰人。

拜托,那天我真的是很忙,那个客户挺大的,我这边产品出了纰漏,客户怒不可遏,我得赶快去解释。

可祝愿在视频里哭了,她蛮坚强的一个人,头一回在我面前那样哭,嚎啕大哭。她语无伦次,说她想回到最初,我一时有点糊涂,不知道她在些什么。

只是在一起这么久,我没见她这么难受过。

我有点无措。

因为我骂了她吗?

我骂的重了吗?

我心乱如麻。

实话说,我不喜欢她跟那个男孩玩,他们一共喝了三回咖啡,我知道,我连她那回车祸,那男孩送她去的医院,我都知道。

不得不说,那男孩蛮干净的。

跟我年轻时有点像,阳光热情,身上有那么些,可以称作是一腔热血、一往无前的东西。

善良单纯,也很容易相信别人。

这些,让我是既喜欢又厌恶。

其实人上了年纪吧,很多事不知道怎么说,很多心境也都没有了。

温雅走后,我没太多力气,再去太用力的对一个女人,感觉那蛮幼稚的。

如果爱有用的话,温雅不会走。

如果爱有用,那天在音乐学院门口,祝愿她不会拿起我车头的那瓶水。

那天我其实是去学院谈点事情,等了半天没等到人,就将水放在车头,因为可以折射出彩虹。

挺无聊的吧。

我就是这么的无聊。

有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女孩,拿起我车头的水,蛮有趣的,看到她通红的脸,以及小心翼翼像做贼一样的眼神,我就知道她误会了。

我下车想吓她一跳,严肃叫她抬起头,结果看见是祝愿。

我在那一瞬间就火了。

也蛮失望的。

世界真是千奇百怪啊。

有时候就挺难理解,为什么女孩子,小时候可可爱爱,脸颊红扑扑的,善良单纯,会把手里的糖果分给别人。

长大了都会变成这样那样的货色。

温雅小时候就跟我关系挺好的,都是一起穿开裆裤、比高高长大的,可为什么,就不能给我点时间,等等我呢?我自问头脑不差,也肯低下头来潜心做事,我只是缺了点时间,缺了点运气。

平心而论,我算是那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没得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我无话可说。

祝愿的心思,我其实是知道的。

要说不喜欢她,怎么可能。她那么好。

但没法子,咱「两袖清风怎敢误佳人」。

我其实有想过,先认真做事,如果有幸能混出点名堂,再去找祝愿,如果那时候,她还在,她还一个人的话。但到祝愿家出事,我也没混出什么名堂。没法子,钱难赚,屎难吃。

我找过祝愿,去她亲戚家打听过,但她家庭环境复杂,后妈是小三上位的,她妈妈早都被气死了,她妈妈那边的亲戚,早都和她爸断绝关系了,再加上她爸破产,世态炎凉,以前的朋友,都一躲三尺远,祝愿也没投奔他们。

我找了挺久,也没找到她。

直到那天,我在音乐学院门口遇见她了。

她非常狼狈,眼睛也没神采,我给她吃饭时,她小心翼翼的。她吃饭吃的挺用心,没怎么抬头看我,我有好多话想问她,却不知道从哪里问起。

祝愿太脏了,我叫她去洗澡,她很听话去了,出来时穿着我的衬衣。

她虽然憔悴,却依然漂亮,皮肤很白。出来时,我就看见了她的腿。她扬起头看我,眼睛亮闪闪,睫毛微微抖动,一副楚楚可怜,又任人宰割的模样,我没忍住。我知道她什么意思。

但我确实火大。

我在想,要是那天,她拿走的不是我的水,会怎么样呢?

所以有些事,她习惯了,对吗?

在一起的这些年,祝愿挺多事都做的蛮好。

她几乎是带妆睡觉的。

我没见过她的素颜。

祝愿可以说,是个一百分的情人了。

小嘴挺甜,有事没事就夸我,相处起来真的挺舒服。

她的妆画的很好,经常会尝试不同的风格。

熟女、妹妹、护士、教师、女警……

坦白说我很喜欢。

但在一起完了,心里总会觉得空落落的。

她太小心翼翼了。

祝愿没有钱。

她总是会在讨得我开心时,问我要钱,像只可怜的小狗,眼巴巴的。

她知道自己有多楚楚可怜,知道只要她用这样的眼神看我,我就什么都会答应她。

她会去买首饰、包包,会打扮的漂漂亮亮,叫我看,也会笑。

怎么说呢?

祝愿,她终究是变得庸俗了。

有天,她挽着我的手,硬拉我去了一家火锅店。

听说是她之前打工过的。

她趾高气昂,对服务员颐指气使,像只耀武扬威的孔雀,各种挑刺儿骂人,刻薄的样子都让我快不认识她了。

像个得志的小人,像个泼妇。

我挺厌恶的。

这不该是当年那个明媚刚强的姑娘。

那天吃完火锅回来,她坐在我的副驾驶上,头靠着车窗,睁着眼落泪。

挺安静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什么也没说,预备给她递一张纸,她忽然间就笑了,闭上眼说:「江枫哥哥,真抱歉。我狐假虎威了,最后一次,我发誓是最后一次,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

我沉默着,没说话。

人是很脆弱的,苦难能摧毁和改变一个人,荣耀和财富也会。

我也曾以为我不是可以轻易改变的人。

但当温雅离开时,当后来我的事业做的风生水起,身边有好多漂亮姑娘,说话又甜,人又乖巧,纷纷以那样崇拜的眼光看着我时,人会本能的,怀疑一些东西。

不只是针对爱情,更是针对人世间的所有感情。

过去,为了个几万的订单,我得一杯杯喝酒,喝到胃出血,如今,我站着就没有人敢坐着,我不动筷子,就没有人敢吃菜。

同样犯一个小错误,搁在从前,我会被骂的狗血淋头。而现在,没有人提起,甚至很多人会刻意抹去,有道是「为尊者讳」。

而他们往往是真心的。

可是错误仍然是错误,我还是那一个我,没太大变化。

说到底,这世界,成王败寇。

祝愿,她确实在讨我欢心,这我看得出来。

我突然发现,那个明媚的姑娘,和这世界上所有肤浅、庸俗、势利的女人,和温雅,没有任何区别。

就挺没意思的。

我承认我的放纵。

金钱和权势,就是会放大人的欲望,让人无止境的放纵。

没有人脱得出这个迷局。

放纵过后,就有些空虚了。

有时候我还蛮希望被祝愿薅出来骂一顿或打一顿的。

可她没有,她只是温柔笑着,做出一副大度的模样。

真是好没意思。

我跟夜总会的女人会有什么呢?我疯了吗?别说是我了,任何一个体面的男人,都不会搞这些吧?

我倒是哄过几个头脑简单的女人。

说出来真 low。

与她们交流,让我对女人这种生物,更加失去信心了,贪财可以,我也贪财。

可拜托,别那么明显,别那么蠢。

我随手送几个祝愿不要了的首饰,说几句好听的,她们的尾巴就能翘到天上去。

现在人都说男人「普信」,我看女人才是。

没有多少交流,随意撩了几句而已,就敢作来作去,跟我谈 128 万的彩礼。

居然会闹到祝愿跟前,八字都还没一撇呢,我撑死就是无聊,甚至连无聊都算不上。

理解不了她们为什么会说祝愿「人老珠黄」,以祝愿在乐坛的地位,如果不是我的关系,她们连见她一面都没资格。祝愿一沉默,我就不高兴,气的我想打人,于是就真的打人了。

那些不识抬举的女人,都给我滚。

那天我给买鞋的学生,长得挺像祝愿。

可惜蛮浅薄的。

用女人的话来说,就是绿茶。

装着一副不图钱不图利的样子,圈子里稍微打探打探,就知道这家伙骗了好几个冤大头了,还骗了我一个用心对她的兄弟,后来又制造偶遇撩我,可谓无耻。

我就想收拾收拾这个女人,让小姑娘知道什么叫人间险恶。

却偏偏遇到祝愿了。

祝愿在抽烟,说话还挺难听。

还给人看了我们的床照,说什么?我们是财色交易,我……

我听了后挺难过的。

就、她一直是这么定义我俩的。

这算是一层窗户纸吧,不说还能维持假象,捅开了,就悲凉得很。

我忍不住扇了她一巴掌,说你什么身份,跟她计较。她和你是一样的人吗?

她算个什么货色,祝愿真没必要跟她计较,还将自己弄成这样一副尖酸刻薄的丑陋模样。

后来祝愿跟那个什么年轻男的,真的挺让人窝火的。

她喜欢他?

哦,对。

她应该是喜欢他。

他有着我年轻时的样子,我自己都知道。

但我跟年轻时差别很大,这没办法,人总是会变的。

祝愿那时候就喜欢当年的我,义无反顾,明媚炽热,付出所有。

我确实挺嫉妒的。

就骂了祝愿几句。

我手稍微抬了抬,她很害怕的缩了脖子。

这倒让我挺诧异的,是那回我吓到她了吗?何必怕我。

我出门寻思,越想越不对味。

祝愿那个畏惧的眼神,的确是刺到我了。

我有种想把手给剁了的冲动。

的确,我之前打过她,其实也不重,也就挨了挨。

我想,有必要跟祝愿谈一谈。

在她眼里,我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何必怕我。

怕成那样。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忽然记起,祝愿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抬眼看过我了。

我心里一疼,转头就往家走。

然后客户电话就打到我手机上了,怒不可遏,说是有产品出了问题,我得很快处理。

那事儿还挺大的,搞得我焦头烂额。

这时候祝愿就打过视频电话过来了。

视频她很少给我打的,都很本分的,怕打扰我工作。

可我的确出了事。

所以祝愿在哭,我没什么好声气。

挂电话后,工作了一小会儿,心里却越来越堵,越来越慌,给祝愿打了个电话,她没回。

我莫名其妙心神不宁,就开车回去看她,结果司机那天状态不太好,跟辆后八轮撞车了。我两个翻了车,师傅断了一条腿,我昏迷了几天。

醒来后听说祝愿出事了,还在昏迷中,我慌慌张张去看她,医生说已经抢救过来,没什么大碍了。

这时候温雅联系我。

问我的近况,问我有没有事。

事实上,温雅联系我挺多年了。

她给那老头当三,当了挺多年,可能是得到了点钱,但后来老头子死了,老头的原配和儿子都欺负她,之前得到的那点钱都被榨干了,处境不怎么好,可能是觉得我混的不错,这时候就想来找我了。

但这世上太多东西都会变,人也是。

耗尽热情之后,很多事也就那样,提不起劲。

关于温雅,我连她的脸都记不清了。

她约我在咖啡厅见面,有意无意提起我们的曾经,我当然知道她是个什么意思。

她现在的模样挺风尘的,老实说我挺厌恶——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至于对一个风尘女心动吧?

之前因为钱离开,这倒不算渣,我能理解。但再回来,那就有点渣了,我不喜欢。

何况有些事,我想跟温雅说清楚,叫她不要再骚扰我了,我想跟祝愿好好的,像从前一样,好好的。

话说清楚后,我赶到医院去看祝愿,我想跟她求婚,想跟她好好说一说我们的事,结果她不在。

我又匆忙赶回家里,家里空荡荡的,除了那点钱,她什么都没给我留。

垃圾袋里倒还有些撕碎了,或者团成一团的纸,我翻开来,发现是一幅画。

一幅一家三口,团团围坐的画,画面上写了些歪歪扭扭的小字,大意是说,孩子要一个还是要两个好呢,中间郑重写了四个字:人间烟火。

我的心,忽然间就被击中了。

一时有些恍惚。

人间烟火,有多久,我没惦记过这些了?

我锁了门出去玩,玩的是昏天黑地,大醉酩酊。

身边的兄弟们都成了家,匆匆忙忙急着回去,女人一时半会儿也没有,我只得一个人,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家。

我有点渴,忽然特别想喝银耳汤。

祝愿什么都好,就是特别喜欢做银耳汤,我之前有说过她,说再好的东西,也会吃腻啊,她总是改不了。

但我忽然间想喝了。

祝愿跟个滑头一样,我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和人脉,去寻找她的踪迹。

没找到。

一时半会儿我竟然想不起,她最有可能去的地儿是哪里。

似乎,我不关心她,已经很久了。

祝愿一个公众人物,就那样消失在公众视野中了,像从人间蒸发一样,无声无息。

大概就这样过了四年吧。

我听人说,祝愿复出了,要开演唱会。

我欣喜若狂。

承包了所有的 vip 票。

我去看她的演唱会。

她还是那么漂亮,嗓音空灵,有如天籁。

她的装扮那样多,时而像精灵,时而像烈焰。

她的左手手腕处,缠着一条蕾丝手带,我的眼睛忽然就被刺痛了。

经了这么些年,祝愿她温柔了许多,眉眼弯弯的,也有些胖了,有了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一直在笑。

她唱了挺多首歌,前几首都非常伤感,后来是平静,再后来是坚韧,最后有种磅礴而至的铿锵。

听众们都被感染了,全场欢呼,掌声雷动,说是「女王归位」了。

我站在台下,仰头看她,看她站在,万人中央。

演唱会结束,我去后台找她,我找了她这么些年了,我习惯她,她侵占了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戒不掉她。

她不在的日子,我日不能思,夜不能寐。

如果说,当年温雅的离去,让人撕心裂肺,那么祝愿,便是丝丝入扣,渗透了我生命的每一个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整个人的生命里都在不断流失,我……

后台的祝愿正在卸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三岁左右,坐在她身边玩着芭比娃娃,抬头,奶嘟嘟说:「妈妈,你可真漂亮啊!」

祝愿捏着她的小脸,笑着说:「小宝以后也会很漂亮的。」

祝愿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眉眼弯弯。

我已经记不得,上次她这样笑,是在什么时候了。

我哑着嗓子,喊了一声「祝愿」。

她回过头,愣了一愣。

一个长相干净,有学者气息的男人走过来,那样顺利成章地揽住她的肩,侧头问:「阿愿,他是……」

祝愿笑了,介绍:「江总,我的一位朋友。」

接着顿了顿:「这位是我的爱人。」

「你好。」她的爱人大大方方伸出手,也是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那么有夫妻相。

我近乎是僵硬的,握完了那次手。

我发誓这是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次握手。

我转身离去时,那个男人还在招呼我,说要请我吃饭。

我逃离了。

无比狼狈。

漫长的路途中,昏黄的灯盏下,我一个人向前走,一直向前走。

天有些寒。

祝愿的歌,唱的真是好听。

我记得她最后一首歌,唱的是那首耳熟能详的:《人世间》。

祝你踏过千重浪

能留在爱人的身旁

在妈妈老去的时光

听她把儿时慢慢讲

也祝你,不忘少年样

也无惧那白发苍苍

……

天到底是有些寒了,一阵风吹过来,我裹了裹衣裳。

有些话,祝愿也没说错。

我是她,之前的一位,朋友。

夜色铺天盖地压了下来。

月光如剑。

我忽然间被刺的,弯下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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