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一个被现代人误会最深的古代酷刑。
很多人都以为,斩首无非就是刽子手「咔嚓」一下,人头落地。
但实际上,根本没这么简单痛快。
在刑罚严峻的古代,「斩首」可是个极其讲究的大事。
(一)
当上位者发现可以利用「惩罚」来震慑人心时,酷刑就出现了。
在先秦时期,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这里的「斩」并非斩首,而是斩腰。
到了秦以后,「斩」才被引申为广义上的「杀」。
所以杀头的刑罚,便被叫做「斩首」。
提到斩首,你脑海里的场景可能是这样的:
你是个十恶不赦的王八蛋,明天就要被斩首了。
在临刑前一晚,你战战兢兢地吃了顿好的,名曰「断头饭」。
到了行刑日的中午,你穿着灰色的囚服,披头散发地站在囚车里,脑袋还卡在笼子外。
一路上,老百姓对你指指点点,偶尔还扔些臭鸡蛋和烂白菜叶子。
之后,你被押上了刑场,扑通一下跪在行刑台的正中央,面朝围观群众,背对刽子手。
午时三刻一到,监斩官就把一根签子扔地上。
刽子手「咔擦」一下,你的人头就落了地,小命彻底归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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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首剧照
可事实上,除了「你会死」这个结局无可辩驳,其余那一系列流程都跟真实情况有出入。
斩首,根本没有想象中这么简单。
从被判死刑,到人头落地,我国古代都有一套极其完备的「斩首」流程。
少做任何一个步骤,人都死不成。
(二)
首先,「斩首」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除了重要罪犯(如朝廷钦定要犯)和特殊时期(如战争中)可以立即处决外,一般被判斩首的死囚都要在狱中关押,等到一定时候才能处决。
历史上,除了秦朝一年四季均可行刑以外,其他朝代处决犯人都在「入秋」以后。
因为秋天寒凉萧瑟,是「顺应天道肃杀之威」的最佳季节。
影视剧中常提及的「秋后问斩」,也正来源于此。
那么,秋季那么长,任何一天都可以斩首吗?
当然不是!
对于可以施行「斩首」的具体日期,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要求:
唐代规定,在大祭祀日、致齐日、朔日、望日、上弦日、下弦日、断屠日月、二十四节气、假日以及下雨未晴的日子,不得执行死刑。
而到了明代,规定又发生了变化:
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加上二十四节气日、雨未霁、天未晴及大祭享日和闰月的全月,都不得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这一年里可以行刑的日子少之又少。
但这还没完。
有了具体的行刑日期后,还得看「时辰」。
时辰一般有两个:
若是白天行刑,必须等到午时,也就是现在的 11 点到 13 点。
若是趁夜悄悄行刑,也必须等到天明的那一刻。
这在各代已是通例。
毕竟对于封建迷信的古人来说,「杀人」是一件会带来冲天怨气的事情。
夜晚杀人,容易招惹冤魂。
清初朱素臣所著的《未央天》,就写了这么个故事:
一个名叫米新图的明朝书生被屈打成招,判死罪,定下来的行刑日子是十一月十七日,时辰是寅时三刻(即凌晨 3:45 分),因此监斩官必须等到天亮才能行刑。
然而,米新图冤情感动了上天。
这天的太阳却一直没出来,天一直不亮。
直到打过九更(中午 11 点至 13 点),朝廷派来复查此案的官员赶到,救了米新图的性命。
虽说这个故事有很大虚构成分,但也体现了古代对行刑时间的严格要求。
除了严格的行刑时间,还有特定的斩首地点。
作为一个平头百姓的你,就别想着跟王公大臣一样,在午门外被秘密处斩了。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对于普通囚犯,被砍头的地方非常固定。
就是人气旺的街市。
只有引起足够多的关注度,才能让「斩首」的警示作用发挥到最大。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处斩地点,就是清朝的「菜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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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清朝时菜市口的明信片
那么,在偌大个菜市口,何处才是你的「掉头之处」呢?
这个由刽子手做决定。
一般情况下,刽子手会择一个人流量大的店铺,在其大门口执行斩首。
可这对于店铺来说,显然是个晦气事儿,谁也不想被影响财路。
因此,当菜市口的商贩们得知要行刑,就会在前一天贿赂刽子手「破财消灾」,以求不要在自家铺子门口见血。
当然,贿赂十文和十两的待遇也不一样。
对于那些不给钱的铁公鸡和给得少的抠门精,刽子手根本不会客气,直接在他们的店铺前面磨刀霍霍,并邀请群众们看现场直播。
至于那些大方的老板,刽子手会非常给面子的更换行刑地点。
(三)
众所周知,在斩首的刑场上,总会坐着一个戴乌纱帽的,他就是「监斩官」。
执行斩首时必须有监斩官,这也是自春秋时就有的规矩。
不过,监斩官并非一个独立职业,而是由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担任,或是由朝廷或上司指定的人担任。
并且,监斩官的职责也和电视剧里演的不一样。
在一片肃杀的刑场上,他们可不会悠闲地坐着,抬头看一眼天空后就扔个木头牌子。
实际上,他们要做的事情非常繁多。
首先,监斩官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前,把囚犯从牢狱中提出来,带往刑场。
同时,监押囚犯的方式也有一定的规矩。
一般来说,囚犯在押送至刑场时要乘坐露车(即车的四周没有遮蔽),戴三械(即项械、手械、足械),加壶手(即木头手铐)。
不仅如此,还要把囚犯的姓名和主要罪行要书写在手械上,让围观群众一目了然。
这就类似于电视剧里,囚犯背后所插的那一块木板。
这在明清时期被称为「亡命牌」。
囚犯抵达刑场后,行刑并不会立即开始,而是要让囚犯吃一顿好饭,也就是俗知的「断头饭」。
这时,押送人员不准将囚犯塞口堵耳,不准遮蒙他们的面目——不然没法吃。
并且,监斩官会允许囚犯与家属见面诀别。
当囚犯与家属见面时,监斩官会像狱警一样全程监督。
一来是控制见面时间,二来是为了「验明正身」。
也就是查验囚犯本人是否与名字、户籍相符合,以免因为失误错杀无辜。
所以,这就非常考验监斩官的「眼力」。
在我国历史上,差点杀错人的情况可不止发生过一次。
比如南宋时期,抚州狱中有一对兄弟,「陈四」应该斩首,而「陈四闲」应该释放。
但是因为这二人的姓名太过相近,监斩官错把陈四闲押往了刑场。
到了与家属诀别时,他才发现错抓了人。
后来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官方规定必须在执行死刑之前对囚犯「验明正身」。
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司法公正性的体现。
当时间、地点和人物全部妥当无误后,一场「斩首直播」就正式开始了……
(四)
此时的你,已经在漫长的折磨中筋疲力尽,忍不住大喊:
「这头还砍不砍了?能不能给个痛快?」
当然砍!
但根本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痛快。
因为斩首是个技术活,又叫「花活」。
在古代,斩首的工具大多是斧头,并非电视剧里看到的弯曲大刀。
斧头属于冷兵器。
在每次使用之前,刽子手都要反复磨砺,使其重现锋芒。
当监斩官、刽子手以及围观群众全都做好准备时,你的行刑开始了。
首先第一步,摆正姿势。
你会双腿并跪在刑场中央,双手被反捆在一个木桩上。
这就是导致你的上半身自然地向前倾斜。
与此同时,「伺候」你上路的刽子手会登上台来。
他们通常都是二人组,一主一副,副手主要是帮你摆正受死的姿势。
就比如现在,他会一把抓住你的长发,那个力道让你的头皮阵阵发麻,但又无法反抗。
这时,你的头已经尽可能地伸出来,光滑的脖颈彻底暴露在刽子手眼前。
第二步,摸准骨骼。
人的脖颈虽然比较细,但是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刽子手挥刀砍头时不能用蛮力。
他们需要凭借丰富的经验,摸准每个人的颈椎骨骨骼位置。
如果一刀砍在骨头上,脑袋可能不会瞬间掉下来,而是半断半粘连着筋骨皮肉。
这种情况下的囚犯,会感受到地狱般的生不如死。
而刽子手也会很尴尬。
毕竟在这么多群众面前没有展现「一刀切」,已经算是一项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不过今天的你,非常幸运。
你碰到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刽子手,不少皮糙肉厚的赖皮都死在他手上。
于是,第三步,挥刀斩首。
对于刽子手来说,砍头只是一份差事。
眼前哆哆嗦嗦的囚犯,犹如一条在案上挣扎的鱼,就差最后的致命一刀。
当时辰已到,刽子手便举起斧头,开始行刑。
老刽子手快速地摸了下你的脖颈,你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想躲开却又被大力按住。
然后,「咔嚓」一刀!
你便身首异处,这辈子算是走完了。
老刽子手做完这一系列动作,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汗。
但紧接着,他就走到了另一个囚犯的身后。
没错,在古代很多时候,处斩都不只是斩一个人(毕竟可行刑的日子就那么几天)。
由于斧头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豁口、磨损甚至脱柄的情况发生。
再加上行刑会消耗大量的体力。
所以,官府会选派许多刽子手同时行刑,或者先由一名刽子手行刑,杀数人后,再由别的刽子手替换他。
所以,能连砍多少人也就成了判断刽子手「业务能力」的硬指标。
与此同时,刑场上也会发生一些小插曲。
但绝非电视剧演里的那种「刀下留人」,毕竟挥刀只在一瞬间,来者可能「刀」字还没说出口,人头就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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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咸丰年间,海盗猖獗,民众不堪其扰。
有一次,官兵俘获了海盗五十余人,押赴福州北郊刑场斩首。
但是,由于这些海盗都不是善茬,长年的走南闯北,很是皮糙肉厚。
所以刽子手在行刑时,对一名囚犯连砍数刀后,竟然发现头还是没掉下来。
于是,他们就想了个惨绝人寰的办法——找来一条木匠用的大锯,两个人对拉,硬生生锯断囚犯的脖子。
但这是人,不是木头。
在这样的折磨之下,即便是无恶不作的海盗,也嚎叫连连,那场面惨不忍闻。
刽子手更是备感压力,大汗淋漓。
就在这时,有个卖菜的农家少年见此情景,从人群中站出来,大骂刽子手没有人性。
刽子手索性停了手,拿起锯子冲着他说:「你行你上!」
少年倒也无惧,直接放下担子,接过一把斧头。
他气势汹汹地等上台后,连砍三十四颗脑袋,手起刀落,干净利索,神色淡定如切菜。
监斩的清军武官惊掉了下巴,当即要「招安」少年入伍当兵,让他专门负责处决囚犯。
按那时候的规矩,刽子手杀一名囚犯,会得到一千钱的报酬。
少年这一通斩首,顿时得钱三万四千。
于是,这天的菜也不卖了,美滋滋地往家走。
刚一到家,他就向父亲夸耀自己的威风,谁知道老人家怒不可遏,把钱扔到地上,又抓起木杖一顿狠抽,还放话要是儿子干这种作孽的差事,就与他断绝关系。
少年无奈,哭着去找武官退了伍。
还有的时候,刽子手还要向犯人讨教「速杀」的经验。
清朝初年,有个名叫阿里玛的武将,因有军功,被调到京中任职。
然而他进京后,却目无王法,作恶多端,落下了不少口舌。
于是,顺治帝便派遣另一个狠人巴图鲁占,逮捕阿里玛后将其押赴菜市口斩首。
然而当囚车走到宣武门时,阿里玛却开始大喊「死就死了!但我是满族人,不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
同时,他用脚钩住城门瓮洞,力气大到囚车寸步难行。
巴图鲁占无奈之下,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行刑。
谁知在行刑时,阿里玛的脖颈竟然像一根铁柱,几刀挥下去竟然丝毫不动!
反正也难逃一死,不如求个痛快。
阿里玛很爽快地告诉巴图鲁占,先割断脖筋,然后再砍,就会快很多。
巴图鲁占让刽子手这么做,总算是把阿里玛「就地正法」了。
虽然故事细节的真实性有待考察,但还是能看出来,「斩首」确实是个技术活。
但砍头之后,一切都结束了吗?
并没有。
一般情况下,你在被「斩首」后,头和尸身都会被交还给亲人家属。
亲人会将你的身体尽量缝合在一起,以求全尸下葬。
但如果你实在是罪孽深重,罄竹难书,那就会被判处「枭首」之刑。
官府会根据上级衙门的公文,将你的首级用杆子吊在城头示众,以儆效尤。
至于尸身,一般就是「弃市」——多数时候都是被野狗分食。
以上就是斩首的全过程。
(五)
其实从古代到近代,被处以斩首之刑的,除了那些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还有一些无辜受戮的平民百姓、文人名士,以及很多为了革命英勇就义的烈士。
其中最被人熟知的,就是关汉卿笔下的「窦娥」。
其实,戏中沉冤得雪的窦娥,在我国古代有一个原型人物——东海孝妇周青。
据《坚瓠(hù)秘集》记载,一个名叫周青的妇人被冤入狱,太守判其斩首之行。
临行前,周青让人竖起十丈竹竿,悬挂五条白幡,发誓说:
「我若确实有罪,死后血往下流,若是冤枉的,血要向上喷。」
结果在行刑时,周青的血竟然呈青黄色,顺着竹竿向上喷!
达到最高竿头,又向下落到白幡上。
在围观群众眼里,周青的冤情已经明了。
不过从现代医学角度来看,被砍头时血液高溅是正常现象。
这是由于人体内心脏的运动产生一股巨大压力,血液靠这压力由动脉输送到全身。
而人被突然斩首,血液自然要喷射而出。
历史上还有许多人,在死亡的威胁面前展现出人的尊严和风骨。
他们虽然身死,但不屈的精神和坚韧的意志,却依然为后人所铭记。
清代著名文学家金圣叹在顺治年间被「哭庙案」牵连,被判斩首之刑。
临斩前,他要了一坛好酒,一边豪饮一边慨叹:
「割头, 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他的儿子到刑场与父亲诀别,悲痛不能自已。
金圣叹却让他不要太难过,还出了上联——「莲子心中苦」。
即将失去父亲的儿子哽咽未定,哪有心思对对联?
见没得到回答,金圣叹说便宽慰道孩子不必悲伤,接出下联——「梨儿腹内酸」
这联是对得极其工整。
上联的「莲」与「怜」谐音,意思是见儿子悲痛,自己也肝肠寸断。
下联的「梨」与「离」同音,指他那将要承受骨肉分离之苦的孩儿。
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记述这段故事后,称赞他「志气早定,故临难不迷」。
时间来到了新旧社会交替的近代,面对象征封建余孽迫害的「斩首」之刑, 无数志士用自己的血,祭出新时代的曙光。
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被捕后镇定自若,在狱中写下脍炙人口的名句: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面对刽子手的阔斧,他也未曾屈服。
只是在血洒刑场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还有「鉴湖女侠」秋瑾,得知徐锡麟革命失败的消息后,拒绝了要她离开绍兴的一切劝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
她遣散众人,毅然留守大通学堂。
被捕后,秋瑾也坚不吐供,仅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作为对封建黑暗势力的回击。
绍兴轩亭口的风和雨,见证着秋瑾抛洒的热血。
斩首,从来都不只是一种酷刑。
在清末的庚子国变时,斩首甚至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核程序。
官府衙门对于任何「疑似」义和团成员的人,可以直接在街头进行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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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末期,它更是统治者党同伐异,甚至滥杀无辜的手段。
而「为虎作伥」的刽子手,虽然在任时俸禄丰厚,但是「歇业」之后,往往会被歧视,甚至不被社会所接受。
刽子手多是「世袭制」,一整个家族都无法逃离这种被诅咒的命运,大多数人会在某一代断开传承——因为没有人愿意和做这种行当的人结婚。
民国时,武冈县有个大朗巷,就聚集了许多清朝时为朝廷卖命的刽子手。
他们生活的地方,大多时候没有什么人接近。
巷子深处常常传来诵经念佛的忏悔声。
刽子手们斩去囚犯的首级,他们的自我也被时代的铡刀斩断,被迫与社会隔着无可逾越的鸿沟。
历史需要他们,历史又抛弃他们。
(六)
实际上,「斩首」并不是中国的独创。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个名叫约瑟夫·伊尼亚斯·吉约坦的医师受木偶戏的启发,最早提议使用「断头台」这种快速执行死刑的机器,以减轻死刑执行过程中犯人的痛苦。
在当时,断头台的出现不是一种残忍,反而是一种进步。
与刽子手的手工斩首相比,「断头台」算是一种技术突破——过程更快,对人力的要求更少,同时「观赏性」也更强。
极具讽刺性的是,为断头台改进工作亲力亲为、提出改良意见的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六,竟然成为了新技术的「试验品」。
1793 年 1 月,路易十六因为通敌叛国,被送上了断头台。
同样的,在路易十六被处死的一年后(1794 年),十八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现代化学之父拉瓦锡,被法国人民以革命的名义送上了断头台。
在断头台上,拉瓦锡亲自作了平生最后一个实验。
拉瓦锡答应在铡刀落下之后尽量地眨眼。
于是在行刑后,刽子手提起这颗伟大的头颅数着,说拉瓦锡至少眨了 11 下。
还有著名的女王玛丽一世。
1587 年 2 月 8 日,玛丽一世因被怀疑企图刺杀伊丽莎白,被处斩首之刑,享年 45 岁。
行刑过程非常残酷。
据传那天,刽子手喝醉之后长喘三口大气,才把玛丽的头砍下来,当第一斧头下去,玛丽一世还在用喉咙喃喃作声说:「刽子手,做完你的事!」
无论是什么时代,哪个国家,何种文化,斩首这一酷刑都无可避免地成为政治斗争的附属品。
它的落幕与消亡,不仅是对血色统治的摈弃,也象征着人文主义的觉醒。
新中国成立后,所有的酷刑——包括斩首都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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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山,历史上最后一个刽子手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许多阴暗的角落里,斩首仍然存在。
斩首被部分恐怖分子当作挑衅敌人的方式,当作恐怖袭击的手段。
2004 年,多名身处伊拉克的外国人被恐怖分子劫为人质。
在与人质所属国家协商失败后,便在录影机前以「斩首」之刑处决。
很多时候,恐怖分子都采用了「非传统」的斩首方式——并非用剑或斧迅速地将受害者头部砍下,而是在受害者存活之际用小刀缓慢地割或锯掉被害者的颈部,直到头部与身体分离。
也许,人性的暴虐从未消失。
资料参考:
1. 《中国历代酷刑实录》,包振远等著
2. 《古代刑名诠考》,彭文芳著
3. 宋蕊.中国古代酷刑论[D].中国政法大学,2005.
4. 高长富.论中国古代酷刑的种类[J].南方论刊,2008(03):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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