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剥下爱人的皮做成风筝,挂在家中就可以百病全消,飞黄腾达。
我和相恋三年的男朋友一起回了他的老家。
我以为这段感情终于要以结婚而画上圆满的句号。
他却想剥了我的皮做成上好的风筝。
我高估了他的爱,他也低估了我报复的狠心。
1
我是在大一的时候认识宋锦书的。他比我大一届。
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他,高高瘦瘦的,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很白净,皮肤比女生还要好。
他的身上有股好闻的洗衣粉的味儿,他抱着一堆民俗类的书籍,脖子上挂着一个白色的风筝样式的吊坠,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看起来像白玉又比白玉细腻很多,在阳光下闪着光。
他有着清秀的眉眼,就像书里写的俊秀书生,带着一股子书卷气,在人群中鹤立鸡群。不少女生脸红地上去搭讪都通通被直接拒绝了,他始终神情淡淡的,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种人一般不是极度的清高就是极度的自卑,我眉头一挑,有点意思。
这种高岭之花摘下来细细研磨才有趣味不是吗?还有什么比高岭之花做裙下臣更好玩的呢?人就是需要不断挑战才有意思。
后来我打听后才知道他叫宋锦书,是金融系的学神,除了家庭条件不太好以及他是个孤儿以外,成绩和颜值都是出了名的好,他性子太清冷没什么朋友,几乎是独来独往。当然,他是单身,我很满意。
后来的事就是我一通紧追猛打,送爱心早餐和零食、去蹭课、制造各种偶遇搭讪,知道他喜欢看皮影戏还特地邀请他去,但是都无功而返,他最多说个:「谢谢,但不需要。」
他像老僧入定一样对我的美貌和示好毫不关心,气得我牙根痒痒。凭我的容貌还有拿不下的人?越是这样我就越对他感兴趣,人性本贱嘛!
要不是我多方打听知道他谈过三个女朋友,我还以为这人的性取向有问题。但,奇怪的是那三个女朋友后来都没有任何消息了,真是合格的前任,分手了就人间蒸发。
2
我拜托金融系的闺蜜沈念帮我追他,代价是一个最新款的香奶奶的包。她高兴地一口答应了,呵,物质的女人。
沈念每天跑到宋锦书面前说我的好,甚至连我没谈过对象,我的祖宗三代、星座、血型、生辰八字等等都一股脑地告诉他了。也许是沈念太烦,也或许是他真的注意到我的好,他居然答应了。
在一起第二个月的时候恰逢放暑假,我们和沈念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去海边玩水,我刻意穿了身漏肤很多的衣服。我白皙如玉、吹弹可破的肌肤和妖精一样的颜值、身段吸引了不少目光,他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直夸我皮肤好得像上好的绸缎一样细腻光滑。
我看着他兴奋的表情就知道我赌对了,他只顾看着我的皮肤,连一直戴的项链不见了都没有注意到。我悄悄地把项链装进了包里。皮肤好?废话!老娘花那么多钱仔细养护的皮肤能不好吗?
3
打那以后他就要求我搬出宿舍和他同居,我爸妈都在国外做生意也没空管我,我就答应了。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越过雷池一步,最多就是亲亲抱抱而已,每次我想更进一步的时候,他就以留到新婚夜为借口来拒绝,一来二去我见他很是坚持也就答应了。
自从我和宋锦书谈恋爱以后,和沈念的联系就少了一些,尽管我用物质弥补了,但沈念对此还是不满。她一直对宋锦书没什么太好的看法,总是欲言又止,她说他阴气重,我从不信这些就没当回事儿,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我发现宋锦书开始有点奇怪。
他开始管束我的社交,不允许我和其他异性有来往,甚至愈来愈过分。我觉得他在试图切断我和周围人的联系。
开始的时候我还很高兴,觉得他是吃醋,就是因为太在乎我了,但后来他每次看到我和其他男生正常聊天也会发怒,甚至会摔东西。
在看到我变了脸色时,他又会跪下来求我不要离开他,说他只是太爱我了,他说他受不了我离开他跟别人在一起。他说我只有他一个人就够了,还说只要我愿意,就带我回老家结婚,所以我每次都是心软原谅他。
另外一点就是他非常在意我的身体有没有受伤,家里的桌子之类的角都贴了防撞贴,也不让我洗衣服做饭,水果都是给我削好了放在盘子里等等。
因为他喜欢,我也学会了做简单的皮影,还有些着迷,但他觉得做那个太危险就不许我做了。一切尖锐的物品他都不允许我去碰,他承包了一切家务,把我照顾得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巨婴。
沈念听了以后直拍大腿,「他这是在把你当女儿养吧?」
我刚说毕业跟宋锦书回老家的事儿,沈念突然神秘兮兮地伸头过来,「知意,我以前听说他老家附近有个很有名的山神庙,求姻缘特别灵,你去帮我求一个嘛!要是我真脱单了我请你吃大餐!不过好多年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我爽快地答应了,不过后来才知道,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4
宋锦书的老家非常偏僻,在山里,我们在转了好几次车以后,才到了他的老家,一个叫风筝村的地方。我到了以后就觉得这里的人过分热情了,我们一下车,村口就围了一大堆人用炽热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我,笑容灿烂到近乎诡异,好似看到了什么……美食一样,让我感觉颇为不舒服。
「嘿嘿,这就是知意吧,我是这里的村长也是锦书的二叔,你叫我吴叔就行,锦书他一出生……唉!他从小跟着我长大的。常听锦书在电话里说起你。真漂亮啊!不愧是大城市的姑娘,坐车累了吧,上我家休息一下吧,你们婶子饭菜都准备好了。」一个穿着青灰色褂子的中年人操着带有地方口音的普通话一边说一边带我们去他家,口里还镶着几颗金牙,我注意到了他手上的扳指,水头上好的帝王绿。
呵,有点意思。
其他人也都散开回家了,嘴里叽叽喳喳地说着方言,听起来很激动,还不停拿眼光瞥向我,像看到了一只肥美的羔羊。我搓了下手臂上起来的鸡皮疙瘩,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村里的房子都是明亮的大瓦房,家家户户门口都有工艺精湛的风筝装饰着。装修虽然跟城市里没法比,但是在山区能做成这样就很不错了。我来时观察了四周,这里四处都是深山,连车都很难通过,手机到了这里信号也很差。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这里的条件好像并没有那么差,反而还不错。
「吴叔,我看村里的条件还挺好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什么呢?山上的果树吗?」
「不是。」
这还是宋锦书自进了村子里说的第一句话:「我们村子是靠做风筝来赚钱的。来的时候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每家门口都有的。」
「哈哈,对,我们这风筝村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每一年都会举行风筝节,那时就会有很多大主顾来收我们的风筝,村里就是因为这样日子才好起来的,还有五天就到风筝节了,到时候你可是最重要……」
宋锦书咳了一声,他才像反应过来一样闭上嘴不说话了,我耳朵可好使得很。
「最重要的什么?」
「当然是最重要的客人啦!哈哈,你是锦书的女朋友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就当自己家不用拘谨,房间打扫出来了,你俩先收拾一下行李一会儿叫你们吃饭。」说完他就急匆匆地出了门,还不忘把门带上。
「我去帮一下忙,你先休息,一会儿我来收拾好吗宝贝?我就在隔壁,你有事情就喊我。」他摸了摸我的头就跟着出了门。
我看着眼前这个房间,陈设很简单。一张木制的大床、一个大衣柜、一个普通的雕花柜子、一个摆着花的架子和一张桌子,桌子上还有一根蜡烛。奇怪,明明有灯,干吗还用蜡烛呢?打开灯开关,没坏呀,我拿起蜡烛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什么花样来,大概是这里的习俗吧,就没再管了。
晚上我吃过晚饭,喝了一杯牛奶,可能是白天坐车太累了脑袋昏昏沉沉的,就睡了过去,我做了一个梦。
5
我梦见我的身体成了透明的状态,看见一个穿着时髦吊带连衣裙的女郎跟着一个寸头的男人坐在回他家的绿皮火车上。两人是对铺,面对面地坐着。
男人谈吐幽默风趣,逗得女郎咯咯直笑,可眼睛却总瞟向她深 V 的衣领。
从他们的交谈中我得知,女人是男人花钱雇来应付家人的假女友。他们聊的无非就是怎么应付家人之类的。偶尔他会讲几个恐怖的故事吓得周围人都忍不住叫出声,可女郎不害怕,她还能点评两句。
傍晚,男人给女郎和周围床铺的人都递了一罐牛奶,女郎毫无防备地喝了下去,她沉沉地睡去了。半夜确认其他人都睡熟了后,男人轻手轻脚地走到她的床铺前,弯下腰,脸几乎贴上了她的脸,一双浑浊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她看,脸上带着疯狂而诡异的笑容,然后,一把掀开了她的被子。
女郎毫不知情地睡得深沉,男人看着她丝质的睡裙和漏出来的白皙的大腿,摸了上去。
床铺传来吱嘎吱嘎的声音。
第二天女郎发现她被人侮辱了,她像只受惊的小兽,缩在床角死盯着这里所有的男人,试图找出那个昨晚侮辱她的人,但是她失望了,大家都表现得很正常。
这也不排除是外面的其他人见色起意,寸头男人抽了口烟很有耐心得劝解,语气温柔的同时还不忘说些甜言蜜语,他说他不嫌弃她,女郎似乎被他打动了,本来是逢场作戏但变成了真的情侣。
他们回到了村子——风筝村。只是和现在的不一样,那时的村子都是一副萧条的景象。
他们一下车,村里人就围了上来,嘴上说着吉利话眼神中却带点鄙夷,「这女娃穿的活像个卖肉的嘞。」
女郎一门心思都扑在男人身上,根本不理会村里人说什么,失去清白的她,已经把男人当成了她的救命稻草。
却没想到她半夜起来上厕所,听到她的救命稻草和他的父母的对话:「这个还行嘞,比上个强多了!上次那个没意思,刚切开头皮就吓死了,希望这个能坚持久点让我能剥个完整的,咱家今年一定能发财!」
这是男人的声音。
切开头皮?女郎捂住自己的嘴巴让自己不叫出声来,吓得两股战战整个人抖得像筛糠一样。
「看她那样儿不像个正经姑娘,还是处子吗?」
男人有些心虚地说:「应该是吧……」
老头子磕了磕烟袋,闭着眼猛抽了一口,「你别碰她,不是处子的话做成风筝就没效果了。」
「那些人只要风筝又不知道她是不是处子……」
老头猛地睁开眼瞪着面前的儿子,面色涨红,眉毛倒竖,「混账东西!你是不是把她睡了!你糊涂!若非处子就没有那个百病全消、延年益寿的功效了!」
男人跟他爹吵了起来。
男人要卖人皮风筝换钱去城里买房,老头儿要人皮风筝挂在家里让他延年益寿,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女郎早已面无血色,她得逃,必须要逃。
6
她不管不顾地往村子外面跑,被一个看着老实敦厚的村民看到了,她拉住村民的胳膊,「大哥,那个杨建华一家都是杀人犯!求求你救救我!」
村民被她吓了一跳,「妹子有话好好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你去我家吧,明天一早我去城里送粮食,你藏在粮食袋子里我送你出去。」
女郎感激地点点头,跟着他回了家,把所见所闻一一讲给这个村民听了,村民听了以后默不作声地把门从里面挂上了锁,钥匙揣进了裤兜里。
女郎哭得没了力气,红着眼问:「大哥,你锁门干吗?」
「嘿嘿嘿,今年的风筝有着落喽!」
女郎惊恐地瞪大眼睛,跑到门边用力拍打着木门,「救命!救命!」。
长长的指甲划在门上,发出刺耳的声音,听着让人头皮发麻。背后的人举起了镰刀,鲜红炙热的血液喷溅得到处都是。
她死了,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问:「为什么?」
7
我直接被吓醒了,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而窗外,传来了女人的指甲划在玻璃上的声音。我吓坏了赶紧去拍身边的人,空的,旁边没人。我撑着身子坐起来打开灯,人确实不在房间里,桌上的蜡烛也不见了。
「书书?宋锦书?」
大晚上不睡觉跑哪里去了?我穿好衣服起来发现整个房子的灯都亮着,屋里都没人,手机又在关键时刻没了信号,窗外的声音戛然而止。
外面的风很大,除了风声还有一些细微的其他的声音,像某种东西在地上爬动时发出的簌簌声。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只感觉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冰凉的水,只有彻骨的寒意。
这时,手机亮了是沈念发来的一条消息:[知意,你要小心。]
后面应该还有消息但是信号不好,根本接受不到,又显示无信号了。我有些烦闷,这个沈念就不能把话一起说吗?小心……小心什么……
「知意,你怎么醒了?」宋锦书回来了,他手上还拿着燃烧了一半的蜡烛。
见我坐在床上看手机他皱了皱眉道:「怎么不好好睡觉!女孩子熬夜皮肤会变差的。」
我直接跑过去挂在他的身上柔声说:「被一个噩梦吓醒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不要告诉他窗外声音的事儿。
「醒了结果发现你不在,还以为你丢下我跑了呢!」
「怎么会。」他目光有些闪躲,「村里开会,我见你睡得熟就没叫你,喝水吗?」他想起身被我拦住了。
「你们村真奇怪!大晚上开什么会!对了,你拿蜡烛出去干吗?不是有手电筒吗?那不是更方便?」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他听到蜡烛两个字的时候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是恐惧,恐惧什么呢?
我再看时,他已经恢复了那副温柔男友的模样哄我睡觉:「家里手电筒坏了,用蜡烛也一样的。别问了,快点睡吧,你不怕皮肤长皱纹了?」
「知道啦!管家公!你整天叨叨这些我都觉得我这皮肤是你的了。」我仔细盯着他的眼睛,但没有一丝慌乱,好像我之前看到的恐惧是我的错觉而已,可能……是我想多了吧,谁知道呢?
8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已经不早了,除了宋锦书,其他的人都不在。吃了饭我要求出去走走,他虽然有些不乐意但还是答应了。
说实话,这里的风景非常不错,依山傍水,空气也很清新,除了我总感觉阴气森森的,和走到哪里都被盯着之外没什么不好的。
村子后头有个很大的风筝台,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风筝很精美。
「真漂亮,好像和我在外面看到的不一样。」
「当然,我们这里的风筝做法和外界不一样的,是特殊的做法。」他的语气有些幽深。
我刚想问问有什么不一样,就被正中间一个美人风筝吸引了目光,那风筝是个等身大小的人形,画的是个穿着精致、华丽古装的绝色美人,非常逼真。
肤若凝脂,眼波流转,我盯着她的时候,她好像要活过来一样,特别是眉间一点朱砂痣衬得她容色艳丽无双,我忽然觉得耳朵有点烫,伸手捻了下耳垂,那里,也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
「这是我们近年来最满意的作品,她是不是很美?」宋锦书目光痴迷地盯着美人风筝,状态看起来不太正常,我没做声。「不美吗?」他瞥向我。
我看着那个风筝点了点头,「很美。」
他手指要抚上去的时候有个小孩子突然跑过来撞了我一下,他急忙跑过来把小孩推到一边,过来扶我。小孩子重重地摔在地上不哭也不闹,就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
「你是谁家小孩?要吃糖吗?」我没管宋锦书,弯腰把小孩子扶起来,给他擦了擦手,从口袋掏出几块苹果味儿的糖塞给他。小孩子抓住糖果,恶狠狠地瞪了宋锦书一眼扭头跑了,跑了几步又扭过头来对着我做了个口型。
我看懂了,他说的是:「快逃!」
我额头冒出了冷汗,来村里以后感觉到的那种怪异感更强了。我不确定刚才站在我身后的宋锦书有没有看懂小孩的唇语,只知道这个村子很诡异,不正常,到处都是谜团。
我在村里到处转的时候发现一件事,整个村子除了我和宋锦书外就没有其他的年轻人,都是老人和小孩。结合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我脑子里有个猜想……如果这猜想是正确的,那么,我的男朋友宋锦书在里面,又是什么角色呢?
「怎么了知意?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哪里不舒服吗?」宋锦书盯着我,目光有些探究。
「哦,没事儿,那孩子你认识吗?对了,村里没有年轻人了吗?都没看到。」我装作很轻松的语气,他的神色果然放缓了很多。
「不认识,我好久没回来了,家里这些孩子都长得不认得了。村子偏僻,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基本都很少回来的,这两天可能就回来了吧。」
「因为那个风筝节?」我看着风筝淡淡地问。
「对,我们这里非常看重这个节日。好了知意,我带你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我点点头,跟着他到处走了走,经过一片竹林的时候,他拢紧了身上的衣服,似乎忌惮着什么,我暗暗地看了一眼那片竹林。
呵,血腥味都快掩不住了呢!
9
村子里白天人也不怎么多,宋锦书说他们都在家里做风筝,为了过几天的风筝节。他说村里的人做风筝很耗费精力,基本上不出村子,只有买东西的时候才去一趟镇上,村子离镇上得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还有一句话让我很在意,他说村里人的风筝还差最重要的材料没有到,说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在我的脸上转了转,我感觉周围的凉意更甚了。
不过我很需要验证我的想法,我提出去镇上玩。宋锦书有些不太情愿但拗不过我,还是开车带我去了。
镇子上很是热闹,好像是在开山会,买卖东西的人都很多,有个摊位围了很多人,还有几个年轻的警察。
我凑近一瞧才知道,原来是一个算命先生骗钱被人打了,被骗的人报了警,警察在做笔录。我挤进去看,宋锦书却皱着眉紧紧地拉住我。
「我看个热闹嘛!」
他有些无奈,「别瞎凑热闹了,万一被伤着怎么办,简直胡闹!」
「我有数嘛,我想吃那边的糖葫芦你给我买!要无核的。」他看了我一眼,不情愿地去买糖葫芦了,还不时回头看看我,就像怕我会跑了似的,我朝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见他没注意,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偷偷塞进了一个警察的口袋里,他注意到了,拧了拧秀气的眉头道:「你……」
我指了指买糖葫芦的宋锦书,朝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做了个口型。我从他严肃庄重的表情中知道他看懂了,然后我扭头去找了宋锦书要糖葫芦。
宋锦书狐疑地看了看我的表情,见我淡定地吃着糖葫芦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镇上没什么好玩的地方,我就要求回村里,他当然乐意得很,因为我买了很多东西,各种吃的零食还有生活用品,就像打算长住一样。
他两只手都拎满了,看到我买了一堆生活用品他的嘴角上扬,「你还打算长住老家呀。」
「是啊,这里空气好风景好!你不想长住在这里吗?」我反问他。
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脸色有些不好,「我不想,因为我了解你,住不长的,这里交通不便,买东西不方便,我们过完了风筝节就回去。」
我从他的表情中得知,在这个村子里有他害怕的东西,或许,不止是他害怕的东西,晚上我要验证一下。
10
说干就干,我吃完晚饭没有喝那杯牛奶,趁着他出去洗漱的时候偷偷倒掉了,我的隐形眼镜盒里放了几片安眠药。
我有失眠的毛病,宋锦书不知道,因为我为了迁就他一直在装睡,来这里的第一天喝的牛奶有问题,我不可能睡得那么熟。我就是傻,也该知道那牛奶有问题。
「喝杯温水吧?」
「好。」
我看着他喝下放了药的水,等他睡熟了,我拿起集市上偷买的蜡烛,蹑手蹑脚地出了门。夜晚的村子静谧得可怕,连蝉鸣声都没有听到。
一出门我就感觉被什么东西盯上了,我身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东西很可怕。
蜡烛的火苗跳动着,照亮了周围一小块地方,我特意穿了件外套,但还是很冷,这明显不是正常的气候。突然一阵风吹了过来,蜡烛灭了,远处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是竹林那边!
像什么东西在地上爬动,而且飞快地朝我的方向过来,那些东西到了我的面前,我感觉一股子难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令人作呕。
几乎是一瞬间,我拿出了打火机点燃了蜡烛,蜡烛亮的那一刻我看见了那些「东西」,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冷汗已经浸湿了衣服。
那些东西都是人形,准确地说是被剥了皮的女人,整个人都是血肉模糊的样子,肚子也被刨开了,内脏都不见了。
我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呼吸着空气,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这都是什么鬼东西……
蜡烛燃烧着,怪物迅速退回了竹林。她们怕蜡烛,所以宋锦书才会在夜晚拿着蜡烛出门,蜡烛,就是他的护身符。
那么,他自然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也就是说这些怪物跟这个村子有脱不开的关系。
很可能村里人就是杀死她们的罪魁祸首。结合那个梦,我想,我知道村里风筝的特殊制造方法了。
现在不确定的是整个村子都参与了还是一部分人。但这个很好确定,只要看看村里,是不是人人家里都有人皮风筝就可以知道。
这些怪物她们惧怕蜡烛,但村里人在家并不点蜡烛,很显然她们进不去房子,不然村里人早都死了,肯定有什么东西拦住了她们,我沉吟一声想了起来。
这东西是家家门口的风筝!那可能就是她们的皮做成的,所以她们惧怕的是风筝!我不能再浪费时间,想了想,我拿着蜡烛走到一户人家门前,把门前的风筝一把扯了下来。
触感细腻光滑,凉凉的还有些弹性,果然是人皮,我内心愤怒至极,这些人简直禽兽不如!我收起那张风筝拿到不起眼的角落,掏出打火机给烧了个干净。
有仇报仇,天经地义。几乎同时有一道影子飞快地进了那家人的房子,然后寂静的村子里响起了令人毛发悚然的尖叫声和咀嚼声。呵,不过是自作自受,活该罢了。
蜡烛燃烧得太快了,还有半个小时大概就烧完了,我必须要回去了,我怕宋锦书醒来察觉到我不在,那样就危险了。
从现在得出的所有结论来看,宋锦书和村里的人是一伙的,他带我回来,恐怕也是为了做风筝,想到这里,我冷笑一声,以前有多爱他现在就有多恨他,毕竟……你的枕边人随时想要杀死你呢!多可怕啊!
11
我翻了翻手机里的照片,拍的都是村里的各种情况,手指一点把它们都发给了沈念,手机信号虽然不怎么好,但不是一直没有。
沈念发给我的消息我已经都收到了:「知意,你要小心宋锦书,他不对劲。你交给我的那个吊坠经过化验确定是人骨雕刻成的,而且,我调查了他之前的三个女友,她们全部离奇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
「最早的一个是三年前,也就是他在 A 市读高中的时候……名字……好像叫南翩枝。还有一点奇怪的是,根据调查来看,以前宋锦书是个药罐子,身体很差,跟现在大相径庭,但是南翩枝失踪后,他突然就好了。
「知意,你千万小心!如果解决不了就去我说的那个山神庙!那里有个守庙人,我妈曾经帮过他的忙,你告诉他是我让你来找他的,他会帮你的。」
最了解我的人就是沈念,我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宋锦书,不过都是装出来的罢了。沈念对阴气比较敏感,她的妈妈是远近闻名的灵媒,她早就察觉宋锦书这个人不对劲,阴气极重,暗中提醒过我。我早就知道了,他是影帝,我也不差。
宋锦书千算万算,算错了一点,我可不是什么柔弱的任人拿捏的小白花,而是吃人的食人花,想对付我,就要做好承担我怒火的准备。
宋锦书,让你好好活几天吧,不出意外的话,风筝节那天就是你的埋骨日。
第二天我起来,果然村里人都神色慌张地讨论着什么,没别的,肯定是那家人的死亡情况吧!那样的恨,死相肯定很惨。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只是看着宋锦书一家人惊恐的面容心里愉快得紧。看吧,这就怕了,这还不够呢。
这个村子就是地狱,村民都是地狱中的恶鬼,恶鬼还是消灭好。
12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了,白天我央求宋锦书带我去找那个山神庙。但到了后,庙里空无一人,只有一尊神像和一些供果、香坛什么的,有些角落都落了灰,不像是有人经常打扫的样子。
「回去吧知意,这里平时都没有人来的。其实哪里会有什么山神?不过是个传说罢了,这里还有点脏,弄脏你的脸就不好看了。」宋锦书皱眉,他没有进庙,神色也有些不自然。
「可是这是沈念拜托我的事情,你嫌脏不打扫就一边去,别打扰我,我还等着吃沈念的大餐呢。到时候不带你了,哼!」他有些洁癖,我知道,我故意折腾他而已。
他额头青筋凸起,有些怒气还是强压下来了,「那、那我去外面等你。」
支走宋锦书,我开始准备收拾这个庙的卫生,结果听到神像后面有动静,绕过去一看,是一个一身黑衣的长发男人,头发用檀木发簪绾了起来,像个道士。
他好像刚睡醒一样,揉着眼睛坐起来,瞥了我一眼才开口问:「你是谁?来上香的人?今日不受香火,回去吧。」声音冷淡得很,我被他的外貌惊艳了片刻。
男人生得分外好看,宛若完美的造物一样,有着精雕细琢的一张脸,特别是一双桃花眼,盯着你的时候,仿佛要把人的灵魂给吸进去。宋锦书的容貌已经是上乘,但与眼前的人相比,就差得远了,可以说是仙畜之别。
我反应过来立马说道:「是沈念让我来找你的。」
他听了挑了挑眉,拍了拍衣服,站起身来,「什么事,说说吧。」
我把人皮风筝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听得眉头紧皱,掐起手指算了算,「我知道了,但我现在不能跟你去,时候不到,让它跟着你。」他指了指他身后的黑猫,「它是辟邪的,会保护你的安全,记住,不能让它离你太远。」
黑猫看起来懒洋洋的,还伸出爪子舔了舔,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到我面前,一双猫眼盯着我好奇地打量了一会儿。
它伸了个懒腰,一下子跳到我的怀里,冲我喵喵叫了两声。
呦,还是小奶音呢?我盯着它的毛发,看起来很好撸哎,摸一下总没事吧?我下手毫不客气,给猫直接撸得炸毛了。
它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猫眼,看起来有些震惊和愤怒,直接从我的怀里跳下来,冲着我大声喵喵叫,我摸了摸鼻子,觉得它应该是在骂我。
男人忍不住轻笑了一声,「它脾气可不好,小心会抓人,它是我养的猫,对阴气很敏感。有它在,那些脏东西不敢近身的。」
我点点头,掏了掏身上的东西,找出一个小圆球,本来打算给那个小孩玩的。小球很精致,是有弹力的,落在地上立马弹了起来,猫不管我,直接冲着球扑了过去,这猫怎么有点像狗?我忍不住笑了一声,他目光落在我的耳垂上,愣了片刻。
陪黑猫玩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它的肉垫是粉色的!想撸!它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冲着我龇牙咧嘴的。
「你这猫怎么这么小气!就摸一下不行吗?」话音刚落,它看起来更生气了,尾巴都疯狂地摇动。
「知意,好了吗?」宋锦书等得焦急直接进了庙,他的目光落在男人身上,脸色有些难看,还有点紧张和心虚。
他指了指男人问我:「他是谁?」
「这里的守庙人,好啦,都帮沈念弄完了,我们回去吧。」
他直接拉着我的手,在男人的注视中走出了门,还不忘念叨:「不要跟陌生人搭话,万一被人骗了怎么办!」
「哎呀,你觉得我有那么傻吗?再说了,人家是正经人。」他脸色依旧难看,但没有再开口了。
我刚出门,身后的黑猫居然一下子跳到我的肩膀上,意思好像是要跟着我。行吧,有个伴也不错,虽然不是人。
宋锦书看到我肩膀上的黑猫问了两句,我说可能是附近的流浪猫,我喜欢想养,他也就没什么意见了,不过一路上都离我远远的。
他怕猫?我狐疑地看了一眼趴在我肩膀上舔毛的黑猫,它舔得很认真,我不禁想逗弄逗弄它,我指着自己的脸,「给我也舔一舔。」
啪!脸上多了个红印,吓得宋锦书赶紧来看我,又忌惮黑猫,只能焦急地问:「没事儿吧知意?这猫太凶了,不要养了,把它丢在这吧!」
我摇了摇头,「没事儿,它只是跟我还不熟而已,熟悉了就好了。」心里想的是,幸亏它没伸爪子,不然我就破相了。
我知道了,这猫很小气说不得。我拍了张黑猫的照片,把照片和碰到男人的事儿都发给了沈念,这次很顺利地发过去了,但对方没有回我。
13
我们回到宋锦书的家里,吴叔和吴婶准备好了一桌好菜招呼我们吃饭,他们见了黑猫似乎有些忌惮。我想,应该是黑猫辟邪,镇住了阴气,而他们是靠着阴气才身强体壮、财运亨通的,黑猫的到来让他们不舒服是肯定的。
吴叔张了张嘴,到底也没说什么,只是招呼我吃菜,热情得很。
「知意啊,前两天村里事多没照顾到你,你别介意,今天这不我亲自下厨做的饭,都是城市里没有的东西,全是野味可鲜了,呵呵,你太瘦了,要多吃点。」
「吴叔您客气了,这几天我在这里挺好的。」今天这明显是鸿门宴啊,菜里水里放了什么呢?我猜,是迷药吧,宋锦书对我起疑心了。他们的动作提前了,那我的计划也要提前进行了。
好像察觉到什么似的,宋锦书从我面前夹了几筷子菜吃了,「今天这菜有点咸了,知意给我喝一口你的水。咱叔就对你好,都没给我准备冰水喝。」
吴叔笑骂了句:「说这就没良心了吧啊,知道你们回来,你叔我特地准备的野味呢!自个儿上山打的呢!」
宋锦书端起我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冰水,我见他啥事没有有些狐疑,难道,是我想多了?既然他能吃,这菜是没问题的,我也夹了些菜吃了,才发现今天的菜确实是有些咸了,刚想喝水,黑猫直接扑过来把杯子摔碎了,我的心咯噔一下,原来是在水里。
不对,那宋锦书怎么没事儿呢?我看了看杯子明白了。药应该是在冰块里,宋锦书喝的时候冰块没有融化,这水自然没有问题,而我要喝的时候冰块已经融化了一些,这杯水就变成了一杯真正的迷魂汤了,他们可真是心思缜密,够卑鄙的。
14
我作势去抓黑猫,给脸色青白的吴叔一家说了句吃饱了,就离开了房子。猫就在房子前面五百米的位置,我刚走过去它就往前跑,不时回头看看我,让我跟上。我有些想笑,这猫,成精了吧!
它把我带到了那片竹林,我不太想进去,它很坚持,要我进去,没办法,它毕竟刚才救了我,一直走到竹林深处它才停了下来。那里有一大片坟地,都没有墓碑,旁边有把铁锹,它冲着铁锹喵喵叫。
我理解了它的意思,拿起铁锹开始挖土……随着坟包被挖开,我的心也跌入了谷底,这些尸体都没有皮肤,有些已经成了森森白骨,肚子都被剖开了,这……就是我晚上看到的那些东西。
我有些鼻头发酸,她们曾经都是鲜活漂亮的生命,拥有着无限美好的未来,却被信任的人带到这个吃人的村子,被残忍地剥皮,内脏都没放过,估计是被卖掉了,这样的死亡方式何其痛苦!
因为人皮被制成风筝,不能去投胎,只能被禁锢在这个村子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们每天看着这些杀死她们的罪魁祸首却不能报仇,声声泣血。
我颤抖地拍下了照片,这些都是给村里人定罪的证据,离开竹林之前,我向她们立誓,一定会惩罚伤害她们的恶人,让他们为自己做的恶付出代价。
是时候收网了,我把所有的前因后果和照片都发给了沈念,让她发给警察,上次给警察的纸条上写的是沈念的联系方式,如果写我的很可能会被发现、会暴露。
我去了那个台子,走到中间的那个美人风筝面前,伸手抚摸着她眉心的红痣,「姐姐……」
15
南翩枝,南知意。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
姐姐是私生女,很少人知道她的存在,就连沈念都不知道。姐姐身体不太好,一直在郊区别墅休养着,其实,这是一种禁锢。毕竟私生女比亲生女儿还大,而且她的生母还是个风月场所的女人,传出去家里担不起这样的名声,父母对外都是宣称只有我一个女儿。做生意的人对名声看得极其重,所以父母对她的好,是愧疚大过于亲情。
「姐姐……你别着急,很快,他就要下去陪你了。我会用他对你的方式来对待他。」我轻声说着,抚摸着她的脸。
我小时候很淘气,每次做错事都是姐姐替我承担错误。父母那时候确实更爱姐姐多一些,因为愧疚也因为她的身体不好,她很漂亮很温柔,从来不会凶我,每次我要挨骂挨打都是她挡在我的面前,家里给她的钱,她都给了我,怕我零花钱不够用。
她很胆小,我初中时被流氓堵在小巷子里的时候,姐姐却勇敢地挡在我的身前替我挨打,导致她身体更差了。从那以后我就变了个人一样,谁要是敢欺负我,我绝对加倍还回来。我的性子越发地冷和怪异。
姐姐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也是最懂我心思的人。她死了,因为爱上一个人——宋锦书。我咬牙切齿。
我小心翼翼地把风筝取下来,拆掉了支架将人皮卷起来收好,「姐姐,我来带你回家了……」
16
三年前,姐姐突然失踪,我用尽一切方法才查到宋锦书身上。姐姐对所有人隐瞒了她的恋情,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的直觉告诉我,宋锦书跟姐姐的失踪一定有关系。
而沈念和她妈妈恰好来过这个地方去给守庙人帮忙。她妈妈走的时候就感觉到不对,那些风筝的材质很不对劲,装作买家去打听,才知道价格也不对劲。一只风筝居然要一百万,什么风筝能卖出这样的天价?
我费尽心机接近宋锦书、追求他,都是在我的计划之中,因为我发现他失踪的前女友都是阴命。巧了,我也是。他很宝贝他的吊坠,我趁着他去游泳让他解下来。我拿给了沈念,让她在我出发后拿去化验,至于丢了他为什么不找这回事儿。
一来,是一般人捡到根本不会怀疑一个看似普通的吊坠;二来,是他发现了更好的猎物。
但是他错了,真正的猎人,是我。
作为一个合格的猎人,在一起三年他都没有发现我有任何不对的地方。而现在,我该收网了,一切罪恶都将大白于天下。
17
夜晚将至,我没有回到宋锦书的家里,他们拿着蜡烛到处找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而我就在这片竹林中冷冷地看着他们焦急的样子。
「她能去哪里?是不是知道什么了?」吴叔的声音又惊又怒。
「她应该是知道了什么,早知道就提前下手了,我跟她相处了三年,她聪明得很,恐怕早就看出来不对了,肯定不会主动出来的。」
「那怎么办?没有她的皮我们今年的风筝怎么办?她的皮比之前那个极品还要好,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之前的那个怨气太重,哎我就说不能活剥吧,客人都不愿意收!」
「闭嘴!我想……我知道她在哪儿……」
我心头一跳,接着他就看了过来,跟我四目相对,他露出了一个玩味的笑,像变了个人一样邪里邪气,魔鬼,终于露出了爪牙。
「就知道你在这里,快出来吧。这片竹林有更恐怖的东西哦,吓到你就不好了。」
我冷眼看着他,终于露出本来面目了,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他不装了,我也不装了。
「是你们害怕吧,没有皮的怪物。」
他眼睛危险地眯了眯,我很了解他,这是他真正动怒的表现,「你从什么时候知道的?」
「很早,三年前我姐姐失踪之后。」
「姐姐?」他疑惑地想了想,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南翩枝,南知意,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你们居然是姐妹,怪不得相貌都这么完美,你姐姐已经死了,我可以送你去见她,出来吧宝贝,看在我们相恋了三年的情分上,我会给你个痛快!」
18
我无动于衷,他的脸色微变,又接着说道:「呵呵,你还不知道吧,南翩枝死的时候还不敢相信是我杀死了她,可真单纯啊,她的皮又滑又嫩,我剥皮的时候都尽量很轻柔的。」
他的笑容越来越夸张,「哦,你知道剥皮怎么剥得完整吗,要从头顶开始活剥的,哈哈哈,听着她痛苦的叫声真是最美丽的交响曲。就是听久了有点吵,我把她的舌头剪掉了,她都没坚持到剥完皮就死了,真是让我难过呢……」
我的拳头攥得发白,他笑着瞥了一眼,在我杀人的目光中接着说了下去:「你也猜到了,风筝村的风筝都是人皮做的。以前村子偏僻没有收入,饿死不少人,不知道怎么的,后来活下来的人都身体不好,各种疾病的折磨简直要把人逼疯!」
他顿了顿,没从我的脸上看到他想要的效果觉得有些无趣。
「有人请了个风水先生,那先生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秘法,将爱人的人皮完整剥下,取人骨制成首饰佩戴,就可以改变身体,让身体变得健康长寿,而且居然还有人喜欢这种风筝!开的价格也是天价!不过这女子啊,必须得是阴命,还要是处子之身才行。后来有人杀了自己女儿制成风筝,因为他的女儿是阴命,他的病居然真的好了,亲情之爱也是爱呀。大家纷纷效仿,但是这里落后得很,没多少阴命的女人,就让年轻人出去找目标,然后让目标爱上自己,带她们回来杀死剥皮制成风筝,那些女人的尸骨就埋在这片林子里。到了夜晚她们就会出现在村子里杀人。」
他言语讥讽地说道:「不过是一群蠢女人罢了,死了也不安生,她们怕自己的皮,只要有她们的皮她们就没办法伤害到我们,你不是问我晚上出门为什么带蜡烛吗,她们怕火光啊,哈哈哈!」
我面色如常,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改变。
他瞪大了眼睛,「你为什么不吃惊?你……你早就知道了!」
「回答正确。」我这才露出一个笑容来,举起手里的手机。
「你刚才说的我已经录下来了。」
「你这个贱人!」他咬牙切齿,「我早该弄死你的,不过你以为你还出得了这个村子吗?」
我看着林子外面的一堆人,都是村里的人,他们面色阴沉得像要滴出水来,我丝毫不怀疑我只要踏出林子一步,他们就会冲上来将我撕碎。
19
我没那么傻,他们不敢进林子,不然早就进来了不会在这里叨咕这些,无非就是想激我出去,只要我出去一定活不了。
我可不想让自己的人皮挂在谁家的门口或者在谁的收藏室里。黑猫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我四处看了一下都没有在,往竹林深处走去。
「它在这里。」声音像清澈的泉水一样动听,不做播音可惜了。等人走近一看,是他,那个好看的守庙人。黑猫在他的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骄傲地看着我,喵了几声。
「你怎么下山了,庙里不用人看了吗?」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到来让我心安不少。
「这不是有更重要的事情吗?……」对方懒洋洋地笑了一声,尾音拖得老长,多了几分温柔缱绻的意味,他没有一开始那么冷淡了。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像个妖精,我的脸有些发热。
「你在这里待着不要出去,黑猫会守着你,我去一趟村子,冤有头债有主,超度亡魂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她们有仇报仇。」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知道他要做什么。
他一走,我就从竹林深处往外走,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宋锦书他们的惨状了,当然我是不会出林子的。黑猫又跳到我的肩膀上。宋锦书看到我出现就急不可耐地要我出去,还真当我是白痴呢?我看他是急昏了头了。
20
「南知意,你出来我可以告诉你,你姐姐的尸体在哪里!她可不在这片竹林里。你若是不出来永远都找不到她了,你出来,我们不会伤害你的,这三年我对你是有感情的,你出来我们就当这些事儿没发生过,我们结婚不好吗?你不是爱我吗?」
「你在说什么屁话?我早就知道姐姐她不在这里了,因为她的皮已经被我收起来了。你还没发现吧?」我恶劣地一笑。
他听到这话,脸上瞬间没了血色也不管我,转身向风筝台的方向跑去,留了一些村民看着我,另一些人跟着他一同赶过去了。
姐姐的皮被我收起来了,但是她的鬼魂并没有出现,肯定是宋锦书用了什么办法镇压了她。她的尸体一定在别的地方,吴叔说她的怨气极重,我记得沈念说过一次怨鬼之事,只是当时我没当回事,怨鬼的尸体不能离开魂体太远,我猜她的尸体就在风筝台那里。
以宋锦书谨慎的性子和对美人皮的痴迷程度,他不可能不把姐姐的人皮风筝带在身边或者放在家里,除非是,他不能这么做。我思及此,基本可以确定姐姐的尸体在那个台子下面。
21
我刚想着守庙人什么时候回来,就见外面的村民惊恐地瞪大眼睛看着我的身后,好像看到了什么很恐怖的东西。我反应过来,一扭头就看到一具腐烂的尸体站在距离我五米处的地方,她浑浊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我,但她没伤害我,我想是黑猫的缘故。
黑猫对她龇牙咧嘴,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发出低吼声,尸体愣住了,然后绕过我出了竹林,一具两具……越来越多的尸体从竹林中走了出来,村民们吓得四处逃窜,但是他们没有怪物的速度快,很快就被追上了。
村民们发现她们不怕蜡烛了,顿时惊骇无比,很快就传来了无数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和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我看着这一幕比恐怖电影还要血腥的画面,内心只觉得无比畅快!因果轮回终有报,现在时候到了,自然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你一点都不怕啊。」我一转身,穿着黑衣的守庙人正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他回来了,我松了一口气,有他在,莫名就是觉得很安心。
「他们本来就该死,不是吗?报应罢了。」
「不错。」他点了点头。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若是敢伤害我的人,我定会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现在到了宋锦书了,毕竟他才是重头戏。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想问宋锦书呢?」
黑猫又回到他怀里,他摸了摸猫猫的脑袋,黑猫发出呼噜噜的舒适的声音。他看了看我,声音有些低哑:「我叫见星,你要找的宋锦书在风筝台下,台子下面有密道,通着最近的山洞,他在那里,还活着。」
22
我们到的时候,宋锦书已经不再是那个清冷书生的形象,他的衣服都破了,头发也乱糟糟的,拿着蜡烛缩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他非常忌惮见星。
山洞的中间是一口木棺,旁边还有一个用来将人捆绑上剥皮的架子,架子两旁都是剥皮的工具,到处都是深红色的血迹,很厚一层,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我颤抖着拍下了照片。
木棺里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南翩枝。我看着那木棺里没了皮肤,额头中间位置还扎着一根奇怪长钉的尸体,不由得悲从中来,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几欲昏厥,嗓子都难受得要命。
「果真是邪术。她额头的镇魂钉我要带回庙里,在此之前,还是把尸体烧了吧,她就可以投胎去了。」他放下黑猫,温柔地拍了拍我的后背,「她被困一天,灵魂就痛苦一天,还是让她去吧。」
我点点头擦干眼泪,看着他做了法阵,然后点燃了木棺,火焰燃起的时候,我看到了姐姐,她是透明的状态,见到我她温柔地笑了笑,「知意,不要难过……」
「姐姐!」我扑向她,被见星一把拉了回去,「你不要命了!」
姐姐说完就消散了,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喉头翻涌起一股子腥甜又被我强咽了下去。半晌,我站起来,双目充血像个疯子一样把宋锦书像拖死猪一样拖过来,他一直低着头居然没有挣扎。
我扯起他的头发强迫他看着我,他面上才有了表情,惊恐中还带着一丝悔意,多可笑啊!他这样的人无非就是走投无路了才觉得有那么一丝后悔,「不!放开我!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他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被我一巴掌扇在脸上,我用了十成的力气,他嘴角被打出了血,吐了一口血沫子,瞪着我。
我可是偷偷练过的,对待恶人就要用恶人的方法,「看什么看?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怎么样?」
他不说话了。
23
见星对我的行为毫不在意,他只是皱眉说要回庙里取点东西就要走,走之前又顿了一下:「这里你自己看着办,不过既然是沈念让你来找我的,我也会回来帮你处理干净。」
我向他颔首,他嗯了一声就抱起黑猫走了。
他前脚刚走,后脚宋锦书被我拿起旁边的棍子一下给敲昏了过去,我确认他真的昏过去以后才掏出手机联系沈念,但还是没信号,算了。
反正她和警察明天就该到了,我给那个警察的纸条上写着:[两天后,风筝村。]口型是:「人口拐卖。」还有沈念的联系方式。我算算时间,明天一早大概就会到了,在那之前我和宋锦书的账要好好算一算。
宋锦书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地被固定在了剥皮的架子上,他拼命挣扎,「南知意!你想干什么?杀人是犯法的!」
真可笑。一个杀人犯跟我说,杀人犯法?
我没有做声,把他的袜子塞进他的嘴里,用棍子把他的手脚用力打断,他疼得冷汗直流,「唔……唔……唔唔……」我扔下棍子抬起他的下巴,「你想说什么?让我放过你?」
他拼命点头被我一巴掌扇了过去,「你在做梦吗?我姐姐求你的时候,你放过她了吗?」他疼得几乎要昏死过去,我的指甲轻划过他的脸,我轻声喃喃:「你的皮肤也很不错呢……」说完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
……
他变成了和竹林里的怪物一样的模样,成了一个没皮的血人,但还剩了一口气,我掏出怀里的镜子给他看,「好看吗?多亏我反复练习了怎么做皮影,剥皮的技术虽然比不上你,但还好吧,看看你的样子,喜欢吗?」
他只是看了一眼,在惊惧中就断了气。
24
他死后不久,见星就来了,他看到这血腥的场面,眼都没眨一下地说:「走吧,放了炸药,这里很快就炸了,警察来了也不会发现什么。」
我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跟着他出了山洞,走出很远。
炸药把整个山洞都炸塌下了,即使警察能找到尸体也都是些碎块了,更不要说线索了,见星想得的确够周到的。他让我在庙里的厢房睡一晚,把自己的房间让给了我,「这间干净,其他的没收拾。」
「那你睡哪里?」
他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盯着我,戏谑地勾了勾唇角,「不然,我跟你一起睡?」
我盯着他,摊了摊手,「好啊,你愿意的话。」
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连耳朵尖儿都是红的,莫名有点可爱。
「你……早点休息,我去别的房间将就一下,明天一早沈念和警察就会来了,睡……睡吧,我走了。」说完就落荒而逃,我盯着他的背影轻笑了一声,目光深长。
25
第二天沈念和一群警察来到村子里,在知道了村里人的恶毒行径和看到尸体等证据后,警察们都倒吸一口冷气。经过一晚上的报复,村里活着的人没几个了,他们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们不止杀了一个人,其他的人皮都被他们吃进了肚子里,所以蜡烛对他们来说还有用。
警察把这些人抓走的时候,他们没有反抗,脸上反而带着解脱的意味。
沈念抓着我左看右看,确认我确实没事儿后才松了一口气,「你吓死我了知意!还好你没事儿!见星呢?就是那个守庙人。」
「他在庙里,没下来,这次多亏他帮忙了,不然不可能进展得这么顺利。」
她点点头,拉着我要上山去找见星,等见到人后,她激动起来,「他比我之前看到的时候还要好看了,皮肤好好!好想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护肤品啊……」
我挑了挑眉毛,「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不用护肤品,就是单纯天生丽质呢?」我盯着见星如同羊脂玉一般的皮肤,眼神一暗。
沈念瘪了瘪嘴,跑了过去一边逗着黑猫一边跟见星搭话。
「你还要在这山上待着吗?不回 C 市了?」她语气有些紧张,也有些期待。我也跟着有点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暂时不回去,还有些事情没忙完。」他如是说道。
我有点失落,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以后找男朋友,不要从垃圾桶里找。」
我被他逗笑了,「是啊,怎么也得找有你这种皮囊的。」
沈念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流连,她眯了眯眼睛,「你们有事儿!」
「没有!」我和见星面面相觑,异口同声。他的脸又红了。沈念拉着我跟他告别,一路无话,直到他送我们到镇上,我才开口:「真的一直要待在这里吗?」
他愣了一下,笑道:「我又不是寺庙里的和尚,只是替人守了几年庙罢了,他很快就回来了,我就可以自由了。」
我低着头,嗯了一声,跟他告别后就上了车。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车子,直到车子消失在视线中。
26
回到 C 市后,帮姐姐办妥了一切后事之后,我从事了皮影戏相关的工作,一直在为传承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努力,让更多人能够记得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我听说见星回来了,邀请他和沈念来看皮影戏,演的是《白蛇传》。
我操控着手中的皮影人物白娘子,嘴里唱着唱词:「一见官人胆魂消,眼儿紧闭牙关咬,这醒酒的汤儿满地浇……哭官人只哭得肝肠如绞……」脸上,却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而台下坐着的见星脸色越来越难看。
「姐姐……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了。」
(全文完)
备案号:YXX1Evex0RzTwm6exYpCEY4x